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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114年律師高考暨司法特考憲法測驗題第05題
發表人 李俊德  

發表日期

5/9/2026 10:30:55 PM
發表內容

05、下列何者非屬釋憲實務對於宗教自由保障之意旨?

(A)宗教結社屬宗教自由之絕對保障

(B)國家考試不得基於人民之特定信仰給與加分優待

(C)國家不得基於人民之特定信仰為理由予以不利益

(D)不許人民以宗教理由免除服兵役義務

【題目解答】(A)

(一)內在信仰之自由,涉及思想、言論、信念及精神之層次,應受絕對之保障;其由之而派生之宗教行為之自由與宗教結社之自由,則可能涉及他人之自由與權利,甚至可能影響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社會道德與社會責任,因此,僅能受相對之保障。(釋字第490號解釋理由書第1段),可知(A)之論述「絕對保障」係屬錯誤,為本題正確選項。

(二)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為憲法第二十條所明定。惟人民如何履行兵役義務,憲法本身並無明文規定,有關人民服兵役之重要事項,應由立法者斟酌國家安全、社會發展之需要,以法律定之。憲法第十三條規定:「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係指人民有信仰與不信仰任何宗教之自由,以及參與或不參與宗教活動之自由;國家不得對特定之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或對人民特定信仰畀予優待或不利益。(釋字第490號解釋主文),可知(B)(C)之論述均屬正確。

(三)..............因此,宗教之信仰者,既亦係國家之人民,其所應負對國家之基本義務與責任,並不得僅因宗教信仰之關係而免除。(釋字第490號解釋理由書第1段),可知(A)之論述「因此免除服兵役之義務」係屬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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