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114年律師高考暨司法特考刑事訴訟法測驗題第11題
發表人 李俊德  

發表日期

11/27/2025 10:48:48 PM
發表內容

11、檢察官偵辦候選人甲的賄選案件,傳喚證人乙證明甲的樁腳行賄,偵訊時進行錄音,並依法命其具結後製作偵訊筆錄。審判中,甲的辯護人主張乙之偵訊筆錄無證據能力。其所提出之下列主張,何者為最高法院實務見解所採認?

(A)檢察官偵訊乙時,依法不得錄音,故偵訊程序違法

(B)偵訊筆錄之記載與偵訊錄音之重要內容不一致

(C)偵訊筆錄係由訊問之檢察官自行製作,非由書記官製作

(D)偵訊筆錄未逐字記錄,即屬於顯有不可信情況之傳聞證據

【題目解答】(B)

(一)刑事訴訟法§100-1Ⅰ規定:「訊問被告,應全程連續錄音;必要時,並應全程連續錄影。但有急迫情況且經記明筆錄者,不在此限。」,可知(A)之論述「依法不得錄音,故偵訊程序違法」係屬錯誤。

(二)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之一第一、二項之立法目的在於因偵查程序係秘密而不公開,為防杜違法偵查並保障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人權,方為上開規定,此參其修正理由略以「為建立詢問筆錄公信力,以擔保程序合法,所以詢問過程應全程連續錄音並錄影……以期發現真實,並『確保自白之任意性』」等旨自明,亦即欲藉由正當之法律程序,擔保其合法性。可知(B)之論述「偵訊筆錄之記載與偵訊錄音之重要內容不一致」之主張為最高法院實務見解所採認,為本題正確選項。

(三)刑事訴訟法§41Ⅰ規定:「訊問被告、自訴人、證人、鑑定人及通譯,應當場制作筆錄,記載下列事項:....」§43規定:「前二條筆錄應由在場之書記官製作之。其行訊問或搜索、扣押、勘驗之公務員應在筆錄內簽名;如無書記官在場,得由行訊問或搜索、扣押、勘驗之公務員親自或指定其他在場執行公務之人員製作筆錄。」由此可知偵訊筆錄原則應由在場之書記官製作之,然非謂不得由檢察官自行製作,(C)之論述「非由書記官製作」實務見解並不採認。

(四)(D)之論述「未逐字記錄,即屬於顯有不可信情況」亦不為現行最高法院實務見解所採認。


#司法特考
#律師高考
#刑事訴訟法選擇題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