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113年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選擇題第16至20題
發表人 李俊德  

發表日期

9/16/2025 9:20:32 PM
發表內容

16、甲以自有土地設定抵押權予乙,以擔保其債權,該債權之請求權於113年3月1日因時效而消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從屬於擔保債權,故抵押權隨之消滅

(B)抵押權人須於消滅時效完成後,5年間實行其抵押權

(C)抵押權無消滅時效,可一直存續

(D)從此之後,抵押權之實行須經債務人同意

【題目解答】(B)

(一)民法§880規定:「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其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如抵押權人,於消滅時效完成後,五年間不實行其抵押權者,其抵押權消滅。」可知(A)之論述「抵押權隨之消滅」及(C)之論述「可一直存續」均屬錯誤。

(二)民法§145Ⅰ規定:「以抵押權、質權或留置權擔保之請求權,雖經時效消滅,債權人仍得就其抵押物、質物或留置物取償。」可知主債權縱屬時效完成,債權人仍得就其抵押物取償,亦即,抵押權人仍得行使抵押權,惟以五年為限,可知(D)之論述「抵押權之實行須經債務人同意」係屬錯誤,而(B)之論述則屬正確,為本題正確選項。

回覆
李俊德 在9/17/2025 8:06:35 PM的回覆:

17、甲向乙銀行貸款新臺幣500萬元,並以甲所有之A地為乙設定普通抵押權,雙方約定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時,A地之所有權移屬於乙。就該流押契約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絕對無效

(B)相對無效

   (C)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D)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題目解答】(D)

(一)抵押權設定契約,約定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時,抵押物之所有權移屬於抵押權人者,學者稱為流質契約(或流押契約、流抵契約、抵押物代償條款)。2007年修法前,我國民法對流押契約,依§873Ⅱ之規定為無效,是即為流質契約之禁止。

(二)2007年修法後則對流押契約改採許可規定,民法§873-1Ⅰ即規定:「約定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時,抵押物之所有權移屬於抵押權人者,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亦即,須經登記,始能成為抵押權之物權內容,發生物權效力,而足以對抗第三人。(D)之論述正確,為本題正確選項。而(A)(B)(C)之論述均屬錯誤。

#不動產經紀人
#民法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