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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轉載自高點討論區(律師司法人員2008起改由法律專業研究所培養 )
發表人 風雲  

發表日期

4/27/2006 8:50:50 AM
發表內容 (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二十六日電)

總統府上週原則確定,法律人養成制度將從二00八年做重大變革,律師與司法人員養成改由「法律專業研究所」培育,原來大學部法律系轉型培養觀護人、書記官等一般法務人才;未來報考律師及司法人員須具備碩士學位,原法律系畢業生保障報考資格到公元二千零二十一年。

教育部指出,國內法學教育改革研議已有幾十年,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討論人權問題時涉及法律人養成與司法制度改革,而開始全盤研議改革相關制度;行政院經建會在重要人才培育與運用的政策研擬去年開始推動專業學院制度,教育部並選定商管、法律、建築三項領域研議興革方案,兩者不謀而合。

有關法律專業學院方案上週由教育部長杜正勝與高教司司長陳德華在副總統呂秀蓮主持的總統府「法律人養成制度興革方案」座談會提出報告後大致定案,將於總統府正式行文建議教育部後,由教育部於年底前公佈從二00八年開始實施。

陳德華說,法律專業學院名稱定為「法律專業研究
所」,可採分組方式,兼顧律師、司法人員及法律學術
研究人才的培育,並自九十七學年度開始辦理,辦理初
期規模不宜過大,鼓勵各校法律系所優先轉型發展。

「法律專業研究所」須經申請審查,教育部也將修
正大學招生總量管制作業要點,法律專業研究所將納入
特殊管制項目,進行專業審查。大學部法律相關科系、
碩士班法律相關研究所招生名額不再成長,現有各法律
相關研究所應逐步整合為「法律專業研究所」,對於不
符設立標準者將透過評鑑逐步退場。

未來報考律師及司法人員須具備碩士學位,原法律
系畢業生保障其報考資格,並將由考選部配合修訂司法
人員與律師的考試規則,明定報考資格須具備碩士學位
,並訂定落日條款保障到公元二千零二十一年。

陳德華表示,法律專業研究所的課程將重新規劃,
已經委託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專家學者組專案小組研議提
出規劃方案;並已委託專案規劃研議法律專業研究所設
立標準,預定十月公佈並從十一月開始受理各校申請辦
理法律專業研究所。

明年二月將公佈「大學部法律系課程調整、教材設
計、課程與專業研究所區隔之模式」供各校參考,並鼓
勵各校規劃新課程從九十七學年度起實施,明年五月核
定公佈九十七學年度法律專業研究所招生名額;明年十
月公告九十七學年大學甄選入學招生簡章需說明法律系
課程改革為不再培養律師與司法人員,及法律畢業生報
考律師與司法人員考試權益事項。9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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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以莫名其妙以贈之
問題都是出在那些老師身上
而由他們主導改革
我就不信能有多大的成效
回覆 JHSPH1 在4/27/2006 11:53:26 AM的回覆:
本人當初重新唸法律時曾考慮大學部四年可能會唸的比較紮實,研究所短短2年所學有限,現在看來當初選擇好像是錯誤,不可思議,也真奇怪
回覆 台灣人的悲哀..下一 在4/27/2006 12:32:59 PM的回覆:
如果此次改制不好,是否下一次要改為(博士)學位才能報考
當官的,不了解也不願意了解民意,只憑那些上位與有權者來決定很多人一輩子的生死,真是台灣人的悲哀
出完考題也不說明出題的本意.更不敢公佈參考答案與評分標準來接受各界的檢驗,連最基本的工作,都不做.該改的不改.不該改的亂改
這種政府與官員,何時想過我們台灣人的前途與現實的難處
只怪自己投票時瞎了
回覆 豆豆王子 在4/27/2006 2:34:38 PM的回覆:
大法官唸到博士畢,
人民有特別尊重大法官嗎?

小法官唸到碩士畢才能考,
考上後就保證不會帶女子去賓館拉屎了嗎?


好懷念李元簇丫......            至少不是過動兒
回覆 law 在4/27/2006 3:22:33 PM的回覆:
人的問題,才是司法改革的核心
不是多念幾年書.多讀幾本教科書.多點法學知識.有第二專長.邏輯能力...,這些對有心做好法律工作的人而言,會是問題嗎?
案子多.薪水比外在誘因相比少.上級長官與外在社會壓力大.有弊案不改查.不易抓到的壞人給予縱放.輕判.對百姓大小聲.高官給予特別待遇.難辦的案子就拖.......,這些種種直接影響百姓權益與司法觀感的問題,為何在司改中不提.不說.不改
看到此次司改的方向朝向,限縮報考人數.提高應考門檻.多加幾門法學專業知識.訓練邏輯辯論技巧....,就可知結果,增加考生的負擔.未減百姓訴累.未能保障好人.懲罰壞人,此次司改多此一舉
回覆 AG238 在4/27/2006 6:35:47 PM的回覆:
法律系就業升學不到6成   各類科最低   
【聯合新聞網   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教育部(新聞)調查,法律系畢業生的就業、升學率不到6成,是所有類科最低,主因是太多畢業生全職補習考律師、司法官,不乏連考5年都落榜者;有的系則是畢業生年年摃龜,素質太差。

教育部高教司統計,目前國內共32所大學校院設了94個法律相關系所,每年畢業生約5000人。而每年律師考的到考人數,也差不多是5000   人,但錄取率只約8%,即每年超過4000名法律系所畢業生落榜;至於司法官考試的錄取率更低,只約3%-4%。

高教司長陳德華指出,法律系畢業生太多,律師及司法官考試錄取率太低,導致很多學生一畢業後,就全職到補習班或在家準備考試,但有人一補再補,終其一生都考不上,浪費人力資源。

陳德華說,教育部最近調查91學年各類科大學畢業生出路,發現法律系畢業生只有30%就業、26%升學,待業學生高達44%,居所有類科之冠;相較之下,自然類科學生只有16%待業。極有可能原因是,太多法律系學生畢業後全職補習考試,放棄就業或升學。

陳德華表示,教育部規畫,97學年起,限定只有法律專業所畢業生才能考律師、司法官,將可逐年減少考生人數,相對提高錄取率;屆時只要配合評鑑,管控法律所招生人數及教學品質,律師、司法官考試錄取率高,不代表錄取者素質就會降低,反而可以讓許多能力不足的大學畢業生死心
回覆 AG238 在4/27/2006 6:46:15 PM的回覆:
陳德華說,教育部最近調查91學年各類科大學畢業生出路,發現法律系畢業生只有30%就業、26%升學,待業學生高達44%,居所有類科之冠;相較之下,自然類科學生只有16%待業。極有可能原因是,太多法律系學生畢業後全職補習考試,放棄就業或升學。

陳德華表示,教育部規畫,97學年起,限定只有法律專業所畢業生才能考律師、司法官,將可逐年減少考生人數,相對提高錄取率;屆時只要配合評鑑,管控法律所招生人數及教學品質,律師、司法官考試錄取率高,不代表錄取者素質就會降低,反而可以讓許多能力不足的大學畢業生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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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官員還真是官僚耶...........

大官員憑什麼就讓考生歹死心呢,以前能力不足考上,不代表以後能力就不足以考上。

恁爸就是有耐心,自願在家當個五六年全職米蟲,那又干你政府什麼事?

不敢去檢討考試中的黑箱作業也就算了,成天竟幹些自目的事,這種政腐就是"民視新聞"支持的民進黨政"腐",大家也只好認了。




回覆 W 在4/27/2006 6:52:59 PM的回覆:
對阿
考試本身就應檢討
就是要限定碩士才能考,但大學裡上課的教獸,一個卻也沒退休,一樣的老師.還是用一樣的教法,那結果只是讓學生白白多浪費6年,來取得應考資格
真是~~~~~~~~~~~~~~~~~~腐
回覆 AG238 在4/27/2006 7:12:55 PM的回覆:
我覺得這可以從憲法上比例原則,平等原則,甚至工作權,去思考.........

如果我們希望提升司法素質,雖然目的很高尚,具有重大公益........

但至少就有以下二種方法可以選擇;

方法一:限制碩士畢始得報考。

方法二:將來大學法學院裡不設法律系,只設法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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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我們哈佛畢的呂副,選擇了比較有麻煩,有爭議的方法。



回覆 轉貼 在4/27/2006 10:31:50 PM的回覆:
身為現職法官的一份子,看到2008年起改為須有法律專業銀就所畢業資格才能應考律師司法官考試的政策,我不禁搖頭,實不知這樣的政策背景為何?是否有縝密的政策與廣泛問卷評估,更令人懷疑。
坦白講向來為人詬病的年輕司法官欠缺社會歷練一事,恐難僅以法律專業研究所的學歷要求來填補,猶記42期司法官延長受訓半年,並安排至行政機關學習歷練,不就是要呼應社會上開質疑之要求?如今政府試圖從考試資格上從嚴要求,與律師司法官社會歷練之充實又有何關係?況且證諸德日等國家難道其律師法官的應考資格都已提升至碩士學位方得報考?
再者,片面就現有大學法律系畢業生設2021年考試資格落日條款,難道象徵大學法律系畢業生之專業能力必定遜於
將來所謂法律專業研究所之畢業生?恐怕將來的考試結果會回答這個問題,屆時叫那些在國考上名列前茅之法律系畢業生情何以堪。
以國內目前廣泛提供在職碩士班給現職法官或律師進修管道,確實已帶動司法官或律師進修的風氣,這是正面的效應,尤其當你擔任法律實務家一段時間,慢慢發現妳的專業興趣或辦案需要,來選擇你進修的專業領域,豈不是更符合實務上專業分工趨勢的要求?
個人在擔任法官幾年後,重新投入法律研究所考試,有幸於今年考取某國立大學法律研究所一般生,但與多年前考取研究所一般生的心情截然不同,因為我深知我的專業進修興趣所在,也在尚未就讀前已可初步規劃將來希望撰寫論文之領域與方向,個人淺見以為現今各大學提供法律研究所一般生與在職進修多重管道之政策並無不妥。
相反地政府當局由上而下制訂的法律專業研究所方得報考律師司法官政策,似乎忽略我國國情與法律人之心聲,站在曾被國考荼毒之一份子立場,不禁要呼籲政府:別在司法官考試加考英文之政策後,再祭出不切實際的考試政策折磨國考路上辛苦準備的法律人好嗎。
回覆 轉貼 在4/27/2006 10:32:16 PM的回覆:
謝謝樓上大大的指正,我想補充一點,其實要求律司或司法官考試之報考資格提高至法律專業研究所,我覺得有一點必須先確立:就是這樣制度的調整對我國律師或司法官素質的提升就有正面助益?
在版上看到不少位大大反應當初廣設法律係之政策若有錯誤,誰應負責?姑且不去談這個問題,就個人擔任法官職務所見,各地院有不少位法官利用公餘期間報考各大學法律研究所在職專班進修,樂在其中,事實上,法官再進修取得碩士甚至博士學位,本與職務之調升無必然關係(甚至有謂法官本無大小之分),但可以確定的是,基於審判所見所需,他們更能發現自己在法律專業上之不足或興趣所在,這對研究所進修期間之研究動力自然有加分效果,
而在已無考試壓力之現況下,自然可以盡全力去加強第二外國語及研讀外國文獻,或從事有系統的國內實務判解整理與分析研究。
更放遠未來,諸君所批評法官或律師缺乏法律以外專業知識,事實上透過在職進修管道修習法律科目以外專業亦係可行之道,猶記個人在多年前通過律師、司法官考試後始考取法律研究所碩士班,俟就讀後即完全以加強德文、研讀德文法律文獻為研究所就讀期間之重心,如今因擔任法官後未能寫完論文重新投考研究所,在準備研究所期間亦每週上某語文補習班修習德語,並順利在研究所考試通過第二外國語考試,並考取研究所一般生,所謂均與將來升遷無關,更已遠離國考壓力,真的是純粹法律專業之進修興趣罷了。
但令個人擔心的是,縱使將來要求必須法律專業研究所畢業始得投考律師司法官,且努力去調整考試科目(例如加考智慧財產權),各位莘莘學子真的能盡全力在考試科目以外法律專業上進修達到碩士層級應有水準(更別提第二外國語)?真希望務實一點,回歸國考歸國考,法律專業進修就以開放態度留給法律人在多重管道中去好好在職進修吧。   
PS各位準備國考的考生辛苦囉。
   
   
回覆 轉貼 在4/27/2006 10:32:49 PM的回覆:
阿~~~
一些有領退休俸之人,把我們法律人當醫生來對待,一個讀七年保證就業領高薪,一個要過兩大難關.讀六年.並一定要擠入榜單中.才領十萬,沒在律司榜單中之人,讀了六年的法律,真的會去想要跳海
這些教授,自己不檢討自己,只要求改革學生.
老師有的很有學問.卻不適合教書.要台灣法學知識水準提高,先要有[教授評鑑退場機制],把一些已升到教授的尸位素餐老師予以解聘,不能給予保障,讓學生.學校.市場來評鑑老師的優劣
不能讀到博士.當到教授,就等退休領終身退休俸,沒事還惡搞學生.亂改制度
只問一個問題:
台灣法學問題都在學生身上,只要把學生來源的廣路加寬.休業時間.必修科目增加,就能改善台灣法律問題
但同樣的老師.同樣的教材.同樣的教法.同樣的出題與評分方式,同樣的打混摸魚而無退場機制,這種的改革,能有用嗎??
要改,教授們請先檢討自己吧,看看自己與補習班老師們的熱誠.拼勁.功力,為何補習班的老師能在不到一年間把課程有系統.有條理的傳授給學生,而有些教授四年間教不滿一本書.還讓同學的知識片斷.不清楚[還美其名說,知識就是要學生自己去整理.去摸索],這種教學品質,難怪大家都跑補習班,教授們.呂副總統.放了台灣學子們,不要再亂搞[第二次教改]了

回覆 flydragon 在4/27/2006 11:40:26 PM的回覆:
反而可以讓許多能力不足的大學畢業生死心

...........................................

確實,那些如火星文的磚塊書,曾經令我一度想放棄對法律的了解,因為一個號稱民主的國家,連本科系學生都對法律難以理解,法治國之路僅是口號而已,聽聽罷了!   一國兩制比較實際(無涉政治立場)僅是民主最重要的配套---法治教育都如此令人難以理解,如何期待民主有任何品質?
回覆 AG238 在4/28/2006 12:04:16 AM的回覆:
反而可以讓許多能力不足的大學畢業生死心
...........................................

李安明天要回台灣了..........算是衣錦還鄉吧.........
到處受邀受獎,造成一股話題旋風,應該是免不了的........

如果李安沒有妻子的全力支持,
如果李安沒有堅持到底的毅力,
也許今天局面會完全不同........

回過頭來看,
許多人考不上,也許真的是"過去"能力不足,
但只要自己肯吃苦不死心地撐下去,
等"將來"能力足了,自然也就有上榜的一天。

考生就算整天埋首看書,
又不偷也不搶,
官員們實在不用預設立場,更不必雞婆管太多。
回覆 d 在4/28/2006 1:09:26 PM的回覆:
官員的邏輯推理不對
1.大學畢業一定可以考上專業法律所嗎?
如果不一定,那就要再重考,對不對?那又要加幾年?
考上研究所,最少又要讀兩年,法研所畢業後,又保證能考上律司嗎?如沒考上,又要重考,還要加幾年?
算一算,那比大學畢業直接考律司的時間都要久
這些官員真的都在閉門造車
2.經驗.學識.只要加兩年研究所就OK?
說甚麼,大學生只適合當書記官,不夠格來考律司,那高中生是不是也要有書記官落日條款,保障到2021年?
而現在的大學學歷的律師.法官,人民都不得信賴
當總統.當行政院長的大學畢業律師,是不是也要他們繳回律師資格?
最後,最讓人詬病的是新制度為何要趕在2008實施?有這麼的急迫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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