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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其實法官也可以不甩刑法19條啊
發表人 1123  

發表日期

5/1/2020 9:19:16 AM
發表內容 沒規定法官一定要甩刑法19條啊

怎一堆討論變成:法官不得不適用刑法19條???說的法官好像很委屈???
回覆 ??? 在5/1/2020 9:23:48 AM的回覆:
法官可以不依法判決?
可以不用嗎?

好啦,我比較笨,
回覆 支持法官依法判決 在5/1/2020 10:16:27 AM的回覆:
有專業的醫師鑑定背書,又有法條依據,有理由不依法判決?
回覆 11111 在5/1/2020 10:46:56 AM的回覆:
法條千萬條

偏偏就要用19條???
回覆 1111 在5/1/2020 10:48:29 AM的回覆:
法官如果覺得可以不用19條
也在他的自由心證認事用法的範圍
不是嗎??

也算依法判決??
不是嗎??
回覆 太好笑了 在5/1/2020 10:50:37 AM的回覆:
在法院法官最大,
說啥是啥,
法官不用19條要判有罪也不違法,也是依法判決

少在那邊扯法官很委屈了


回覆 哈哈 在5/1/2020 10:53:40 AM的回覆:
醫師鑑定背書???

鑑定報告,對法官來說不是參考用的而已???有拘束法官嗎???

哈哈
回覆 支持本案判決 在5/1/2020 11:24:40 AM的回覆:
尊重專業,且有勇氣承擔,這樣的法官很值得尊敬。
我國不採陪審團制,就應該尊重法官的心證。
回覆 霸氣 在5/1/2020 12:30:17 PM的回覆:
法官真的可以不甩刑法19條
蔡總統都表態支持依法上訴了
該怎麼判就怎麼判吧
回覆 不妥 在5/1/2020 12:59:32 PM的回覆:
總統應持超然立場,不宜就個案表示支持依法上訴的意見。
回覆 敦睦艦沒事嗎? 在5/1/2020 1:58:27 PM的回覆:
總統格局這麼小
還想深黑手入司法

連當連長都不如
遑論三軍統帥
回覆 PP 在5/1/2020 7:47:07 PM的回覆:
還不都是那些只會唸書考試   沒有社會歷練   家人沒被砍殺   酒駕種死的   "童子軍司法官"   在冷氣房內紙上談兵評議出來的荒謬判決   這些再再證明只會唸書考試的學校或補習班畢業生   玩過2年受訓後   還是不夠資格成為司法官的!
台灣司法界還要鬧出多少笑話?   才會讓台灣司法成為正常的司法?
建議判刑可改用AI人工智慧   以避免這些沒有社會歷練的書蟲童子軍再次糟蹋國人對司法的最後信任!
回覆 MM 在5/1/2020 8:24:03 PM的回覆:
採陪審團制也沒什麼不好

社會上對法官的不滿簡直到了瘋狂的地步

現在流行的就是抓戰犯

只要能抓到一個,不管是出鑑定報告的醫師,還是下判決的法官

好像抓到了一個,警察的死就不是枉然的

社會無法接受,但是找不到人負責的狀況是存在的,純粹的悲劇也是存在的。


回覆 一點看法 在5/2/2020 2:07:10 AM的回覆:
在下已過國考,僅提出自己看法

1.首先法官是否必須適用刑法第19條?
刑法第19條規定的是被告在「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下時的規定,所以適用的前提當然是法官認為被告精神有問題:也就是說法官對於被告「有沒有精神問題」這一件事上有判斷餘地,而不是適用刑法19條這一件事上有判斷空間,簡單來說,如果法官認為被告精神有問題,卻還不適用,那不僅僅會構成判決不依法律,也同時有判決理由矛盾的問題!

2.所以問題應該是『法官可以不採納醫師的鑑定書』,的確,鑑定在刑事訴訟法上作為一種證據,而法官依其自由心證取捨證據.認定事實,可以不採納該鑑定報告,但問題是法官要給理由為何不採納?一般來說,實務上都會尊重醫生的鑑定報告,試想,你不是醫生,你要怎麼去斷定一個人有沒有精神問題?甚至否定醫生的報告?所以也不是一句可以不採納就簡單帶過。否則被告律師一定會藉此上訴,判決再被發回。

3.所以要解決問題應該是:
(1).更改刑法第19條第1項法律效果,變成跟第2項一樣,得減輕其刑。
(2).維持現狀,嚴格施行治療及出院後控管。
至於有人說直接廢除,但這樣會讓法理有嚴重問題,因為本條是罪『責』能力,也就是有沒有責任承擔刑罰的資格。而大部分國家都有這條規定。以上
回覆 你的歷練是什麼 在5/2/2020 2:36:22 AM的回覆:
對啊   又在社會歷練

通常這些說社會歷練的,都是在高點保成頓很多年,變成一事無成,偶爾去當當26k的法務助理也當不好的廢物吧,來回在補習班跟兼職爛工作的輪迴,這樣的歷練好完整唷,好完整好完整唷,然後到了3   40還在考試   不然上ptt說自己很有社會歷練

這就是好棒的社會歷練,同期法官已經當了10年,判過逾1000個案子,看盡人生百態,卻被一些網路阿查說沒人生歷練呢^^

說說你的偉大歷練來聽聽阿,不會是hgame玩1000小時吧
回覆 要對等公平喔 在5/2/2020 2:42:40 AM的回覆:
家人要被砍死才能當法官?
那你家人也沒被砍死,你為何能討論法官認事用法?
要公平阿,人家認事用法要先家人被砍死,那麻煩你提出你家人被砍死的證明,不然你有什麼資格討論對等的批評
而且你家人被砍死才足夠說服大家說你有人生歷練,你的邏輯是這樣,我沒解釋錯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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