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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為什麼司法官改制都會有人扯到民進黨的原因 ??
發表人 好奇  

發表日期

2/3/2015 8:20:37 PM
發表內容 覺得很詭異   有點好奇

為什麼每次在討論考試改制問題的時候
都會有幾篇會扯到民進黨
要不是護航是民進黨提出來的
不然就是民進黨上來會更慘

都謬誤的忽略現在進行式是誰
然後用假設性的因果關係
足見刑法學的很差
很低級腦殘的邏輯方法

現在董保城也沒在政大教了
他自己專訪坦承是身負改革的歷史任務
看來是中了官毒
也去爭訟自己退休金問題

照理說跟貓空學生沒關係了
貓空幫自己也深受其害
不太可能每篇都坦

但這幾年觀察下來
就每次都有民進黨惹的禍論點
到底為什麼會這樣啊
是考選部有婉君在引導風向嗎
回覆 細說從頭 在2/3/2015 10:52:09 PM的回覆:
考試權是行政權

行政權要遵守立法權所作的重大決定

當初恐龍法官事件,導致民進黨團在修正法官法時,於政黨協商時,提出司法官於十年內將全由律師轉任的附帶決議

所以雖然董保成當初他主張的意見,是雙軌晉用

但是行政權一環的考試權,要遵守立法權作出來的決議

否則就是違反憲政民主機制
回覆 ? 在2/3/2015 11:49:38 PM的回覆:
政黨協商是法官法
要外部監督評鑑機制
附帶決議又沒效力
在野的要版面   亂開砲本來就是常識
結果現在大家都知道評鑑玩假的了
被罵得更慘
反而是考試制度卻拚了老命去改
顛倒輕重緩急
還是承認董保城就是民進黨走狗?
拼命要達成附帶決議的政績?   更是詭異?
回覆 男女比例影響 在2/3/2015 11:50:28 PM的回覆:
律師司法官錄取男女比例,若依歷年律師錄取人數觀察,25歲以下女性明顯高於男性。26-30男性多於女性,30以上則明顯男性多於女性。究其原因應是女生30歲後結婚生子多放棄考試,男性則社會家庭壓力下事業心比較重要(因考取與否關係成就高低)且多是比女性晚婚,且20-30歲對女性來說比男性重要,畢竟20-30的女性是一生中最漂亮最精華的時候,若都浪費在考試有點可惜。
結論:司法官改成3年工作經驗,勢必會降低女性錄取比例,不知道這是否也是高層考量的因素呢?因為往往新聞最愛炒的就是又有22歲女生考上法官做出如何恐龍的判決,這其實也是社會對女性的歧視吧..
回覆 民主進步 在2/4/2015 12:01:39 AM的回覆:
考試行政機關膽敢違反立法機關的決定

那不就是公然造反了!?

到底誰才是民意機關、誰代表民意啊!?
回覆 可憐 在2/4/2015 7:55:22 AM的回覆:
民進黨那波鬧過之後
拿到社會版面
早就轉移戰場了

董保城還在拼命執行附帶決議
才是其心可議吧

人家當官當爽爽
還有人在坦
真是可憐   
回覆 投你票的臺北市民 在2/4/2015 8:38:41 AM的回覆:
柯市長,請不要再說謊了!
回覆 416513 在2/4/2015 8:55:15 AM的回覆:
給2樓

今天我才知道,原來考選部是民進黨立院黨團附屬的一個單位

過去國民黨政府有這麼聽民進黨的話嗎?   (筆記中)
回覆 46512 在2/4/2015 9:34:18 AM的回覆:
2樓

我還在等您的新聞資料來源喔

快貼上來
回覆 nfl 在2/4/2015 6:42:12 PM的回覆:
法官法三讀通過   建退場機制
2011年06月14日   中央社
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法官法實行10年後,考試進用法官的比率應佔當年度需用法官總人數20%以下。
回覆 請高手回答 在2/4/2015 6:46:55 PM的回覆:
立法院附帶決議對行政院以外之國家機關之效力?
回覆 喵的 在2/4/2015 6:57:05 PM的回覆:
玩文字遊戲想耍人啊

當法律人是都不會去考法制喔
拜託~   讀過立法程序的人一堆好嗎

附帶決議就是建議性質
有政治力沒拘束力   
簡單講~   就是講爽的   好對選民交代過去
還在鬼扯啥立法   行政拘束啥鳥事
要坦也找厲害一點的人來好嗎

政黨協商的法官法不去搞好
繼續擺爛

對這個建議事項就這麼積極   ???
ㄎㄎ~   真得當大家都是傻子呢
回覆 超扯 在2/4/2015 11:01:10 PM的回覆:
「決議」原來是「建議」性質???

「決議」跟「建議」差非常多好嗎!!
回覆 別忘了蔡英文 在2/4/2015 11:16:33 PM的回覆:
不只民進黨團提的附帶決議

蔡英文競選總統時,提的司法改革政見,就是全由由律師轉任
回覆 865 在2/5/2015 9:06:55 AM的回覆:
樓上,我還在等你的新聞來源喔
回覆 8650 在2/5/2015 7:00:09 PM的回覆:
第五,適時檢討司法人員任用及監督淘汰機制:

1.檢討現行考試的進場機制,建立公正的遴選標準,避免法官欠缺社會歷練與釐清真相能力,做出悖離社會正義與人民情感的裁判。
回覆 u 在2/5/2015 9:28:14 PM的回覆:

轉引自2007年6月22日,大紀元,台灣新聞:http://www.epochtimes.com/b5/7/6/22/n1751398.htm

呂秀蓮:法律專業研究所   新制明年九月可上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紀元6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縣二十二日電)

呂秀蓮今天上午出席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專業教育暨教學卓越研討會」時表示,「法律專業研究所」新制明年九月可上軌,未來有志報考檢察官、律師的學生,要唸完法律專業研究所才有報考資格。

呂秀蓮表示,台灣法律人養成制度的興革方案,是2005年三月十日由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建請總統成立「台灣法律人養成制度改革委員會」,以法治化、科技化、全球化三大考量,全面性、全方位的改革法律人養成制度。

在這個方案之下,政府將自九十七學年度起開辦「法律專業研究所」,並實施新制法律學系,新制大學法律系以培養一般行政、立法、司法人員助理與財經界法律人才為主,而未來檢察官、律師考試,應考資格為法律專業研究所碩士。

呂秀蓮指出,【未來的法官,將不會在第一線產生,而是由資深律
   ^^^^^^^^^^^^^^^^^^^^^^^^^^^^^^^^^^^^^^^^^^^^^^^^^^^^^^^^^^^^^^^^^^^^^
師、檢察官及法學教授遴選。】一般的大學法律系畢業生,則可到
^^^^^^^^^^^^^^^^^^^^^^^^^^^^^^^^^^^^^^^^^
行政、立法、司法人員助理與財經界、科技界發展。

因此,呂秀蓮提醒有意報考檢察官、律師的高中職畢業生,明年九月新制上軌後,若要報考檢察官、律師,大學時可以不用唸法律系,但一定要法律專業研究所畢業,才有資格報考檢察官與律師。

不過,呂秀蓮指出,一般大學法律系畢生,若考上法律專業研究所,只需再唸兩年的碩士學位;但不是大學法律系的畢業生,若考上法律專業研究所,至少要唸三年,因為還得接受一年的基礎法學並修教育。
6/22/2007   12:49:45   PM

回覆 u 在2/5/2015 9:36:54 PM的回覆:

陳水扁總統競選網站提出的 司法政策白皮書         第(十)點

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VfinXep9LcYJ:forums.chinatimes.com.tw/report/newgov/paper/520-6.htm+&cd=3&hl=zh-TW&ct=clnk&gl=tw


(十)【廢除法官考試,從優秀的檢察官、律師及法律學者中選任法官】
     ^^^^^^^^^^^^^^^^^^^^^^^^^^^^^^^^^^^^^^^^^^^^^^^^^^^^^^^^^^^^^^^^^^^^^^^^^^^^^^^^^^
 司法的重心在審判,而審判工作是由法官來做。我國憲法保障審判獨立,不受任何干涉,而訴訟制度又採自由心證主義,因此,法官素質的好壞,直接影響審判品質的好壞,也當然直接影響司法的好壞。關於法官的素質的問題,我們長期以公開考試來任用法官。這樣的制度,有下列嚴重的缺失:(一)、考試只能鑑定一個人法律知識是否夠水準,沒有辦法考察他的品德,而品德對法官言,是非常重要的;(二)、一審法官多為候補法官,年輕而欠缺人生歷練,所為審判難為當事人信服;(三)、由考試而來的法官觀念保守,常未能把握社會進步的脈動。其改進之道:

1、法官來源應多元化:(1)、第一階段,應考慮增加法官任用的管道,從檢察官、律師、法學界直接引進第一審、第二審、第三審的法官。如此,不但可直接引入優秀且有經驗的法律人才充任法官,也可為保守的司法界隨時注入新血,以因應社會進步的脈動。(2)、第二階段,應廢除法官考試,將來法官完全從檢察官、律師、法學界遴任。

2、在過渡時期,改革候補法官辦案制度:1.候補法官還不是憲法第八十條及第八十一條所稱的法官,不應擔任審判工作,而只可擔任法官助理工作,如此才符合憲法的規定,並可藉擔任法官助理,增加其歷練。待候補期滿,才可參與審判工作。2.候補期滿後,應先參與合議制審判,經過一定期間後,才可使其獨任審判。


回覆 別那麼懶 在2/6/2015 12:04:46 AM的回覆:
蔡英文、和民進黨團主張司法官由律師轉任,板上幾年前就有人po過來源了,想看不會自己去搜尋哦
回覆 ㄎㄎ 在2/6/2015 12:27:44 AM的回覆:
不然你叫在野白皮書要寫什麼?
立法程序不懂沒關係
連選舉也沒常識
那就奇怪了

選舉白皮書本來就是選舉團隊寫的
誰懂得屁阿
有選票最重要

重點是在位後的作法好嗎
有的會折衷
有的會有其他研擬方式
有的打折扣   
一推毛的   台灣報紙是都沒翻過嗎

一直拿假設性的東西來先驗現在正在鳥掉的事情在幹麻

不就跟講民進黨上來台灣經濟會更慘一樣
這種推卸責任   自己繼續當官當爽爽
腦殘邏輯
真當大家是北七喔
回覆 !!! 在2/6/2015 4:22:13 AM的回覆:
樓上,呂副總統講那段話的時候並不是"在野"好嗎!!!
回覆 ㄎㄎ 在2/6/2015 8:00:33 AM的回覆:
又在自爆
所以法律專業研究所友成立了嗎??

就跟你講民進黨廢話一堆
被罵幾句就推不下去   就龜了

董保城   人家罵得要死
還不是硬要幹
他上台到現在改了幾次   
怎麼這兩個這麼簡單都分不出來
難道真的是考選部婉君喔
不然幹麻護航跳針成這樣
回覆 ㄎㄎ 在2/6/2015 8:05:16 AM的回覆:
現在改得亂七八糟的不去追究
一直在咬古早人家放話的
因果關係去重新學一下好嗎
還是邏輯真的那麼差
回覆 852963 在2/6/2015 9:18:53 AM的回覆:
給2樓

你的新聞來源,還是沒給喔
我還在等你的新聞來源


你前幾天一直說朝野協商的附帶決議與小英的主張
但我等了4天
你還是沒貼新文來源

審判長跟你要A資料,你卻給B資料
那A資料,你還是沒給啊

快貼新聞上來吧
我還在等你的新聞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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