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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警察、調查局 國安局
發表人 5858  

發表日期

2/7/2014 5:45:28 PM
發表內容 請問這類工作是否需要常應酬呢
回覆 正宗司法官 在2/10/2014 2:44:28 PM的回覆:
正統法律人是不屑這三種考試的

請堅持我們法律人的初衷--司法官、律師、法學學者

其他旁門佐道勿討論
回覆 .. 在2/10/2014 2:49:58 PM的回覆:
樓上說的很中肯,卻也顯露了所謂的法律人的扁狹!

就算是檢察官或法官,也有不肖份子

檢察官栽槍案,法官養小三案.....etc

耀說這樣的檢察官法官沒在

ㄅㄨㄚˇ   ㄋㄨㄚˋ

誰信?

回覆 旁門左道法律人 在2/26/2014 3:28:07 PM的回覆:
那美國法律系畢業都從政,不屑當法官耶。
什麼是正宗法律人?
外文系、會計師、醫師考上司法官、律師,該怎麼辦?
回覆 我是偵查之王 在2/27/2014 12:24:29 PM的回覆:
別說那麼多
他國事務我們中華民國的司法官們才不鳥!
在台灣王者是就司法官、學者

其他旁門佐道的你們再吵還是一樣
不爽就把你們叫過來夾懶蛋罵一罵

回覆 cu 在3/1/2014 9:49:47 AM的回覆:
請問司法官要怎叫警察(官)、調查官來罵
如果他们不理怎麼辦
回覆 路人 在3/1/2014 10:25:32 AM的回覆:
我一位當法官的學長說

法官出了法院
通常其他公務員就不鳥你了
回覆 檢座 在3/1/2014 8:37:00 PM的回覆:
身為偵查輔助機關
應該有自知知明
警調單位不會那麼不受教
再不然
連你們首長都叫過來罵一罵

我們中華民國
只有檢察官才是主體
其他都是配角!!!
回覆 恩恩 在3/1/2014 8:54:35 PM的回覆:
不理依法要記大過阿      再不理就再一大過回去吃自己了

分局長也不過就是檢察官的狗而已,只是平民大都不知道
回覆 恩恩 在3/1/2014 9:00:38 PM的回覆:
依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司法警察(官)抗拒檢座推事依法指揮要記大過

         以上         再抗拒沒關係,再一大過(實在看不慣有些警察那種自以為是的態度,反而很多檢座都比較謙恭有禮)
回覆 恩恩 在3/1/2014 9:06:21 PM的回覆:
打錯      是在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執行職務聯繫辦法   


有一款抗拒指揮,"應"記大過
回覆 22 在3/1/2014 10:11:15 PM的回覆:
第   25   條         依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第十一條,對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逕予獎懲時,應依下列規定核實辦理:
一、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視其情節嘉獎或記功一次
            :
   (一)   維持勘驗秩序因而消弭事端者。
   (二)   營救被害人得力者。
   (三)   協助偵破重大案件勤勞卓著者。
   (四)   排除困難完成重要任務者。
   (五)   查獲在逃要犯者。
二、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記大功一次:
   (一)   查獲妨害國家重大法益之在逃要犯者。
   (二)   冒險犯難協助偵查刑事重大案件著有績效者。
三、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視其情節申誡或記過一次
            :
   (一)   玩忽命令或措置不當致貽誤要公者。
   (二)   拘提人犯或其他飭辦事項工作不力屢戒不悛者。
   (三)   不協調配合致影響工作者。
   (四)   無故延擱公文致貽誤要公者。
四、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記大過一次:
   (一)   違抗命令不聽指揮者。
   (二)   廢弛職務情節重大者。
   (三)   故意不遵守法令或秩序情節重大者。
   (四)   處理案件故為出入者。

   
回覆 自爽 在3/1/2014 10:12:40 PM的回覆:
訓示規定而已
回覆 路過 在3/1/2014 11:59:50 PM的回覆:
調查局、國安局都可以考慮,唯獨警察的執法地位最低,
甚至比憲兵還低!

看以下新聞即可得知:

中國時報【康鴻志、蔡依珍、朱真楷╱桃園報導】

民進黨桃園縣議員羅文欽涉嫌辱罵、抓傷平鎮警分局警備隊長,民進黨桃園縣黨部主委鄭文燦昨晚表示,縣黨部已將地方輿情據實呈報給中央黨部,相信今日中常會會討論並做出決議。檢方今也將傳喚羅文欽應訊。

這一風波也延燒到民進黨中央,基層黨員指出,儘管有影帶作證,仍未見黨中央有何作為,砲轟黨中央動作慢,認為繼續拖下去,恐不利年底市議員選情。

民進黨發言人張惇涵昨天晚間則表示,妨礙公務對社會做出不良的示範,就是不當的行為,所以羅文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同時,民進黨方面也會主動介入調查,經查證後若屬實,將會依照規定祭出黨紀處分。

平鎮分局警備隊長許傳灶24日以記者會方式對外說明,按鈴控告縣議員羅文欽是為捍衛基層員警執法安全及公權力,昨陸續有民眾送花到分局力挺,要員警「不畏強權」,也有小學生遞上溫馨小卡片,鼓勵警方不要向惡勢力低頭。代表會主席黃農幀更以「真相只有一個,事實不容強辯」予以支持。

分局員警私下表示,羅文欽在地方囂張跋扈無人不知,要他一句道歉恐不易。並指出,羅幾年前在汽車賓館遇臨檢,因不滿帶隊所長,事後多次當派出所找碴,並向上級施壓,導致該所長被調職。

有員警說,更離譜的是,羅跑攤如果遇塞車,會要求警方開巡邏車充當前導車,還有一次因違停遭巡邏員警開罰單,竟直接將罰單往員警嘴裡塞。

員警表示,羅文欽惡劣行徑儼然是地方惡霸,令人不齒,盼法官能嚴懲囂張的議員,替員警一吐怨氣。

羅文欽昨日仍人間蒸發,就連領表登記民進黨市議員初選,都委由服務處主任吳正吉出面。羅文欽日前曾表示,「等警官情緒稍復,盡快前往慰問探視,當面道歉」,但截至昨晚間為止,許傳灶仍未接到議員或服務處人員道歉電話。
回覆 PP 在3/2/2014 12:15:57 AM的回覆:
屁你的正宗法律人   一年產製那麼多垃圾   虧你還說要當什麼律師   司法官   學者
你們這種連22K都不如   一堆外行的隨便考就可以考上   去賣正宗雞排比較快啦!
回覆 恩恩 在3/2/2014 12:30:01 AM的回覆:
pp你又來了

你這個被霸凌的可憐蟲,

只敢在網路上神話自己的地位

你這隻狗

簡直比22k的還不如阿
回覆 PP 在3/2/2014 8:57:21 AM的回覆:
恩恩你已經觸犯公然侮辱罪   我已經查到你的IP   你等著收傳票吧!
回覆 恩恩 在3/2/2014 12:25:48 PM的回覆:
你腦包阿         你告阿      你到底有沒有讀過刑法      死北七
回覆 恩恩 在3/2/2014 12:29:58 PM的回覆:
坦白說我就是要等你來告拉      我要看看你本尊到底是誰
回覆 恩恩 在3/2/2014 12:35:17 PM的回覆:
跟你老實講拉            老子根本連怕都不怕      反而很期待你這格假法律人的腦包真的去腦殘告我         讓我揪出你是誰哩      哈哈      死白癡,被罵不爽了吼?臭鱉三又想找警察了吼?快來!拜託
回覆 PP 在3/2/2014 6:06:05 PM的回覆:
原來我是再跟一隻智障的瘋狗在對話   難怪我聽不懂你的狗話
孩子   快去吃藥了
別在生氣囉~~
回覆 恩恩 在3/2/2014 6:15:44 PM的回覆:
是你生氣吧      不是說要告我?哈哈      你在學校被霸凌還打得不夠啊   腦渣         哈哈
回覆 恩恩 在3/2/2014 6:16:48 PM的回覆:
你媽的B一定很黑很髒      才生出你這樣的雜種      別裝做自己有讀法律的拉      明眼人都知道
回覆 PP 在3/2/2014 6:20:37 PM的回覆:
果然是個狗樣   滿嘴大便臭味   馬上迅速回應再吠
唉   法律唸成這樣!
快入輪迴吧   哈
回覆 恩恩 在3/2/2014 6:25:27 PM的回覆:
沒辦法啊      你不敢告我啊         被霸凌說中你的心痛了吧      難怪說要告我      哈哈         我一回來你救回了      這真的是巧合         你這隻被打的公狗         哈哈
回覆 法座 在3/5/2014 11:16:00 PM的回覆:
各位別吵了

這三樣地位都很低
不需比爛

我們血統純正的法律人
請繼續堅持   司法官、律師、法學者
以上三樣擇一
把它做好   才是成功的法律人

其他的狗屁就不要再來扯了
做再好也是狗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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