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補強證據存乎?
發表人 課務中心  

發表日期

11/16/2005 11:11:03 PM
發表內容
2005.11.16    中國時報   
殺妻女更四審   無罪改判15年
黃錦嵐/台北報導


            台北縣板橋市潮祥鐵工廠負責人古有祥被訴殺害妻、女案,高院昨日更四審撤銷一審無罪判決,改判古有祥連續殺人罪,處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古月祥近8年來幾乎都獲判無罪,並未被羈押,昨日也未到庭聆判。   

   
            檢察官依殺人罪嫌起訴古有祥時,原本求處無期徒刑,但一審、二審、更一、更三審,均判古有祥無罪,唯更二審依傷害致死罪論處15年有期徒刑,高院昨日是首次依連續殺人罪論處古有祥罪刑。   

            本案八十五年六月間發生在板橋市,古有祥的妻子劉樂玲及兩歲養女被發現陳屍家中。事後,古有祥向警方自白殺害妻女,檢察官除了認定他涉嫌連續殺害妻女,還認定他涉嫌性侵養女。   

            本案歷次判古有祥無罪,主要理由是:古有祥自白的毆妻頭部方式,與法醫鑑定的妻女窒息死因不符;目擊證人所看到的兇嫌,也非古有祥;僅憑古有祥的有瑕疵自白,不足以論處其罪刑。   

            但更四審判決認為,古有祥的自白,是避重就輕,與事實雖然稍有出入,但並非與事實不符,仍可採為古有祥的殺人罪證。   

            更四審認為,古有祥在毆打、勒昏妻女之後,明知妻女有休克致死危險,能防止而不防止,棄置不顧,任其死亡,有連續殺人的不確定故意。   

            至於檢察官起訴古有祥涉嫌性侵兩歲養女部分,更四審判決認為,這部分證據嫌薄弱,不足以認定古有祥犯罪。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