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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李老師可看看這個救一家人一命的案例嗎??
發表人 發生在現實生活中  

發表日期

10/26/2005 11:26:21 PM
發表內容 我鄰居有一個女兒,很早之前就自行去外地工作了,可以說是很多年沒有連絡了,然後現在有銀行委託討債公司前往我鄰居家催討債款,原因是他們的女兒在外面辦信用卡,沒有清償,所以找上他們家來要錢,但他們現在的問題是:
女兒可說是失去聯絡了,那討債公司可以向他們要錢嗎??說給討債公司聽他們也不會相信,反而認為推託之詞而已,所以有什麼法可讓他們站的住腳呢?他們應該要怎麼做才不會讓討債公司去影響到他們原先的生活呢??

懇請老師能夠給學生一盞明燈,讓他們能免於恐懼,謝謝李老師!!謝謝
回覆
李俊德 在10/27/2005 12:23:15 AM的回覆:
1.馬上打110報警

2.裝電話錄音

3.裝一支監視器
--------------------------------------------------------------------------------
絕大多數的討債公司都沒那麼帶種(尤其全身穿黑衣服那種,目的是保護色),清楚的告訴他有錄音,錄影,而且打電話報警。
回覆 小安 在10/27/2005 12:26:16 AM的回覆:
以下僅供參考....基於債之相對性,該債權效力不及於他的父母,故討債公司無理由,可建議該父母報警處理,因為該討債公司可能構成刑法第304條第305條及第346條之罪,若有潑油漆於家門口情事,亦可構成第354條毀損罪!!!
回覆 A 在10/27/2005 7:32:49 PM的回覆:
法律不是解決問題的東西..
什麼事..都想用法律解決是不實際的..
法院不過是衡量合法性的地方罷了..

現實上..法律僅僅是一種謀生工具..一個餬口吃飯的東西..
跟會計..統計..是一樣的東西..
它不像物理化學般..隨時有永無止境的新領域..

一個物理學的發現..就可以改造整個世界..
諸如:電腦   電信   網路   ...工業革命..生物科技..
法律這種東西沒那種本事..

別想太多了..把那些人關起來又怎樣..
出獄之後就會改過遷善嗎..??
別傻了..
回覆 銀行法務 在11/2/2005 1:05:06 PM的回覆:
銀行的作法,
如果債務人真的讓銀行聯絡不到,
或是擺明「不爽還」,
我會派外訪去施壓,
但不可能去恐嚇、貼大字報、捉人等等,
並且下支命、起訴、假扣押、強執薪產等等,

如果債務人真的皮到令人氣炸了,
大多會委外催收,(例高柏、聯立、九大……)
但現在年底,要處分這些不良資產,
也有把它賣到外頭的資產管理公司,
到時發生什麼事,這很難說,
也是我們最不樂意見到的!

欠銀行錢,只要跟銀行保持聯絡,其它的好說,
以上是經驗談!


回覆 465464 在11/2/2005 1:33:39 PM的回覆:
立即向金管會投訴
回覆 465464 在11/2/2005 1:33:52 PM的回覆:
立即向金管會投訴
回覆 465464 在11/2/2005 2:41:40 PM的回覆:
《   金融   》   別「卡債」煩惱裡   金管會近日擬協商機制      
法源編輯室   /   2005-11-02      

--------------------------------------------------------------------------------
   
   
針對某媒體報導台灣全體銀行業委外給催收公司的「信用破產」消費者有三百五十萬人一事,金管會昨(一)日特別澄清,此一報導與事實有明顯差距,據各銀行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申報之授信資料歸戶,截至九十四年八月底,信用卡、現金卡甚至包括所有各人無擔保放款客戶在內,全部債務人合計債務「逾期三個月以上」的民眾總共約為四十萬人,而非為媒體報導的三百五十萬人。
金管會對於信用卡、現金卡卡債所衍生之社會問題,向來十分重視,早於數年前即陸續發布各項行政命令加以規範,從監理面採取各項管理措施,近期更與青輔會合作共同推動「青年使用現金卡三級輔導機制」,設立心理諮商與輔導平台。金管會並已責成銀行公會配合「青年使用現金卡三級輔導機制」,建立「消費金融案件債務協商機制」,受理張老師基金會轉介之債務人,協助其與所有債權銀行進行協商。

金管會指出,很多消費者誤以為打電話找青輔會或銀行公會,「錢就不用還」,但其實透過這些管道卡債還是要還,且依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94年01月12日(94)金徵(研)字第00706號函所示,個人信用將在還清卡債六個月後重建。金管會進一步說明,銀行公會與八大銀行的協商平台都沒有三十歲上下的年齡限制,不管消費者年紀多大,只要欠下銀行債務、周轉不過來,都可直接找銀行談。至於三十歲以下的欠債人需要輔導,可先直接打青輔會和張老師的諮詢專線,但不會介入協調償還卡債。

銀行公會表示,為進一步協助有還款能力及誠意之民眾,因積欠卡債造成資金週轉困難,解決其個別與多家債權銀行協商之困擾,將於近期另行提供兩線諮詢專線。不過,金管會再次強調,輔導專線為諮詢、心理建設為主,不是代為處理卡債機構,民眾不要誤解。金管會已邀集信用卡及現金卡前五大發卡機構計八家發卡銀行,瞭解各銀行目前辦理債務協商之作法,該等銀行基於提昇服務品質,方便客戶可立即洽商相關問題,均同意提供服務專線,作為債務協商之單一窗口。目前銀行公會及前開八家銀行已著手研擬前述債務協商機制受理協商之條件、應備文件、處理流程等相關執行細節,將於近期討論通過後,正式發布適用,以協助有誠意解決卡債之客戶,透過協商及償還計畫,重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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