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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司法考試與司法官考試分開,災難的開始!
發表人 傻眼  

發表日期

8/29/2013 1:30:49 PM
發表內容 民國103年將打破過去幾十年的傳統,首度將司法官考試與司法人員考試分開舉行,這對人民、考生來講是一個比與律師合併考試更大的變革,不知考選部了解否?這也將會是所有原本只想應考司法人員應考者災難的開始!
另一問題是將來必定產生同年度考取司法人員考試與司法官同時上榜者,將使考取司法人員者可能只有報到任職幾個月就離職、混亂工作,也使司法人員錄取名額遭司法官考取者占用又放棄受訓報到之流弊,這是司法機關的災難,不知考選部當初如此設計有無考慮此一弊端?
回覆 慘劇 在8/29/2013 1:44:54 PM的回覆:
對只想要報考檢察事務官、司法事務官、行政執行官甚至公設辯護人的人來說,這是一個喪鐘!因為這些名額會讓同年度考取司法官的考生都占走了(只是他們不會去報到、或報到後待幾個月就去受司法官訓),總之,完蛋!
回覆 一起殉葬 在8/29/2013 2:05:19 PM的回覆:
這確實是全體司法三等、四等、五等考生的921大地震!
回覆 88888 在8/29/2013 2:13:30 PM的回覆:
我們同事都在說明年就可以順便考行執官、書記官或法警了,科目差異性不大,未來法院真的都要變成法律系的天下了(雖然現在已有此趨勢)。未來非法科的人會更難考
回覆 洗洗睡了 在8/29/2013 2:14:10 PM的回覆:
考選部故意分開考的啦
考選部怎麼可能不知道
分開考的結果會有考上司法官的強者
同時也考上司法人員三等或四等考試

看來只準備司法人員考試的人
該洗洗睡了

回覆 所以? 在8/29/2013 2:29:40 PM的回覆:
他同時報了三四等

你也可以報司法官

大家都一樣有機會

跟服冒協定一樣啦

有實力就不怕競爭
回覆 何必與律師合併 在8/29/2013 2:34:39 PM的回覆:
搞什麼律師與司法官合併!?原來最大的結果是痛宰所有的司法三四五等考生
回覆 爆炸性變革 在8/29/2013 3:25:19 PM的回覆:
律師與司法官合併算什麼....司法官與司法人員分開考才是爆炸性的大變革
這是嚴重的大事,應該更早公布(應該有2年以上的緩衝期,這樣我就可以思考要不要去跟那群會占名額的司法官考生爭司法人員考試了...哀),我如果早先知道,就不會繳錢補司法特考了,會改考移民特考或其他的...
回覆 向考選部反映 在8/29/2013 4:14:42 PM的回覆:
其實如果覺得司法官與司特合併考會影響權益,可以向考選部反映意見,如果大家都不反映,可能就這麼訂了吧
回覆 向考選部反映 在8/29/2013 4:16:24 PM的回覆:
不好意思   打錯了   是覺得司法官與司特考試分開考會影響權益的話
回覆 陳情人 在8/29/2013 4:17:32 PM的回覆:
樓上所言與我有同感,我已經在半小時前打電話去考選部「陳情了」
建議大家寫信、打電話去反應...
回覆 感謝 在8/29/2013 4:18:55 PM的回覆:
感謝樓上善心人
看了真的很慌
本來想考明年三等的...
回覆 666666 在8/29/2013 4:33:53 PM的回覆:
預定計畫是可以更改的,
聽說前幾年水利會第一次招考本由考試院舉辦,
其資格條件限農業相關科系,
因為補習班招生許多非農業科系的考生,
一開始被罵翻了,
結果發動一人一信去抗議,
結果考試院真的更改考試資格為不限科系皆可報考。
所以認為權益受損的人真的可以寫信去抗議。
我想補習班應該也會發動連署吧!!!
不然小溪湖或案黑帝國應該會找不到非法科的人吧
回覆 當頭棒喝 在8/29/2013 4:46:54 PM的回覆:
法律系可以同時報司法官律師+司法特考。非法律係雖可以報司法特考,但請問他們可以報司法官律師嗎?還說也可以一起報司法官律師,這思維??
回覆 分析 在8/29/2013 4:55:02 PM的回覆:
分流對原本司律考生是大利多,雖然也有題他司特的人會回流考試,但畢竟是少數。考試院若因為有人抗議而更改,那就要換司律考生去抗議了。

因為

光是律師錄取人數就會差300人以上。

若分流
以司律11000人(要加上已考上律師1000人)計算,
1試到考9成,會有3300人過1考試,
2考試大約會率取1000至1100人。

若採現制與司特一起考,就會是司法官的報名人數大約7500人
,2試大約2200人過,2試大約錄取快700人(697人),
這樣一差會是300至400人




回覆 不才 在8/29/2013 5:06:07 PM的回覆:
雖然不想為哪邊站台,不過從以前到現在司法官都是和其他司特同一天考,從來沒有分開考過,最沒資格抗義的就是報司法官的人員,根本毫無信保護可言。相反地,一般司特人員要主張信賴利益比較有可能。
回覆 不同意見 在8/29/2013 5:08:09 PM的回覆:
其實律師業目前狀況已經飽和
多那300人沒什麼意義
除非很混
不然以目前動擇900人的錄取率
要考上不難
越來越多人      只會讓無薪實習成為常態
太多免洗的了

真正有影響的還是司特三四等考生

當然對非法律系的人來說
他也多了選擇
但是         司法官的應考資格畢竟還是有一點門檻的
只會被屠殺機率大(司特34等被占光)
想攻入法律系大軍還有得拼哩
回覆 有點怪怪的 在8/29/2013 5:12:36 PM的回覆:
非法律係人員也多一個選擇??我不知道原來司律報名沒有資格限制??(好吧直言全部都是激問
回覆 希望不要分開考 在8/29/2013 5:24:58 PM的回覆:
我也覺得不應該分開考,分開考司法官第一試又要花錢去北高考不如像以前一樣,至少可以在自己的地方考試
回覆 kk 在8/29/2013 5:42:18 PM的回覆:
上面算法算錯了

一試合考

但是各取各報考類別的33%進入二試

而非兩類別總報名的33%

所以回流到司法官的人

在目前的制度下本來就會報名律師

而已考上律師而繼續考司法官者,也不會計入律師報名人數

所以對律師沒影響

影響到的完全是司法官一試
回覆 改來改去 在8/29/2013 5:45:02 PM的回覆:
如果不這樣分開考

那律師考生就無法參加其他司法考試了!

所以把律師一試和司法官一試併在一起,

就是錯誤的開始啊!

根本是越改越多問題....

領錢製造問題....
回覆 接受吧 在8/29/2013 5:53:47 PM的回覆:
司法二軍挫得等了
司法一軍沒考上司法官
但考上書記官的機率應該比二軍大多了
回覆 請立委反映 在8/29/2013 6:34:21 PM的回覆:
分開時間考,除了讓考選部賺進大筆報名費外,弊多於利,我打電話給選區立委請他去建議:維持同一天考試了!
回覆 zzz 在8/29/2013 6:39:43 PM的回覆:
司法官的報考門檻超低好嗎
修兩科法科、每科二學分以上
回覆 非法律系考生們 大家 在8/29/2013 6:51:39 PM的回覆:
為了我們的權益,大家一定要團結去反應合併考,就算是司法官取的學分很容易,但是為什麼要花錢去取學分有考司法官資格,我們不就是要考司特三、四與五等,難道非法律系就該死嗎?就當砲灰嗎?
回覆 自打嘴巴 在8/29/2013 6:54:38 PM的回覆:
門檻低不就承認有門檻?!非法律系每個人都一定修過法律科目而多一個司法官選擇,不就不攻自破ZZZ
回覆 本科生 在8/29/2013 7:35:02 PM的回覆:
非法律系的別抱怨了
考試資格20學分超寬鬆的好嗎
這叫我們本科生的情何以堪阿~
至少要修50學分才比較合理吧
回覆 123 在8/29/2013 7:57:31 PM的回覆:
恕我直言

司法三四五等   本來就不是給你們這些非法律的門外漢考好嗎

回歸給法律系   方屬正道
回覆 非本科生 在8/29/2013 8:05:29 PM的回覆:
  我想上面非法律系者想抱怨的不是司律資格門檻,而是有沒有多選擇的問題和同否同一天考試。對本科法律學生來說多一次練筆機會當然贊成此項改革,而且不用多修什麼學分,就可以多一次考試機會,何樂而不為。法律人的傲慢在某些留言裡表露無遺,明知道有可能非法律系的要多修學分而卻步,才大言不慚的說資格門檻很好拿是你自己不拿的。
  如果照「有實力的人就不怕競爭」此邏輯,那麼是否乾脆免除司律報名資格門檻,如果你說不行這樣免除,那法律系是在怕什麼?你的怕剛好就跟非本科生今天一樣不贊成分開考試一樣感同身受。如果你說可以免除,很好我們大概也不會再抱怨因為我們不用額外多修學分。
                     
回覆 不要吵了。非本科生這 在8/29/2013 8:13:25 PM的回覆:
非法律系和法律系一起考也很好啊!!非法律系的我們不用怕,反正法律系本科生自詡專業,如果反而還考輸非本科系的就頗ㄏ~~法律系學生期待明年放榜的都會是你本科的哦^^
回覆 666 在8/29/2013 8:14:06 PM的回覆:
請理性討論吧
我覺得這次改革對非法律生來說衝擊很大
對於非頂尖的法律生也衝擊很大

要思考的是重榜佔名額問題
而不是非法律生搶飯碗
畢竟司特四等很多非法律生努力就拿到的不少

但加入重榜因素
對大家都沒好處
勝者全拿
誰管你是不是本科系?
一樣遭殃
回覆 樓上666專業 在8/29/2013 8:21:59 PM的回覆:
666專業
回覆 PP 在8/29/2013 9:38:15 PM的回覆:
程度低的萬年考生         考完司法官         再去搶書記官或法警
運氣差的奶嘴畢業生         考完司法官         再去試試執行官或檢事官
運氣差+程度低的門外漢         發現考書記官法警         竟然旁邊都是萬年考生法律人         人人捧著一疊破筆記聖經
只有我運氣最好         該考的都考完         也都考上了         現在過著安穩的日子         看到法律人如此悲慘輪迴         真是高興!!
回覆 轉考生 在8/29/2013 10:19:07 PM的回覆:
我想轉考海巡或移民特考當中的法律類科(與司法及調查局同日考試應該會比較有優勢吧?!)∼可否請大家指點一下海巡及移民考試及體檢規定
回覆 su 在8/30/2013 1:55:10 AM的回覆:
海巡及移民特考都沒有法律相關的吧
回覆 ya 在8/30/2013 1:03:36 PM的回覆:
應該要寫信到總統府還有用!!而且要快要大量。
回覆 管見 在8/30/2013 1:10:43 PM的回覆:
強烈建議移民特考,
大部分是考入出國法規,很少法律系會去考,
加上明年又與司特衝,法律系應該去考的非常非常少。
回覆 司法官前70名浪費佔 在8/30/2013 3:42:04 PM的回覆:
我剛剛已經遵照樓上指示辦理:寫信到總統府~請求明年司法人員考試時間與過去幾十年一樣與司法官同日,否則像我們只想考個書記官或執達員的,那裡抵抗得了司法官前三四百名的來侵犯、前70名的來浪費佔名額啊....
回覆 tt 在8/30/2013 4:26:21 PM的回覆:
移民特考考上後要受訓8個月,當中有游泳及體能訓練,游泳成績好像要25公尺才能過關。分發機關幾乎全為外勤單位(國境事務大隊、專勤大隊、管理收容人),須24小時輪值,且有危險性,故領有危險加給,一個月五萬多的起薪很吸引人。

海巡也一樣,考上後要受訓半年以上,一樣要測驗游泳。海巡分發單位現在幾乎都在一線,也就是要在基層漁港海港查緝走私、實施安檢,不要被海巡"行政"   二個字所迷惑。
海巡要考要很多年前考才較有機會分發到中央或行政工作,我同學就是如此,當年起薪5萬多,現在已領6萬多了。目前海巡辦公室的行政工作幾乎都被佔滿了(含軍警轉過來的),一線很缺人,所以考上的幾乎直接下一線,   狂操。
回覆 ya 在8/30/2013 4:50:42 PM的回覆:
要用大力量去爭取。不要消極。立即一人ニ信去最上級單位く總統府>深深的陳情,要用力,要大量。快行動吧!!!
回覆 ya 在8/30/2013 4:53:15 PM的回覆:
要用大力量去爭取。不要消極。立即一人一信去最上級單位總統府深深的陳情,要用力,要大量。快行動吧!!!
回覆 突擊與屠殺 在8/30/2013 11:06:38 PM的回覆:
許多其他補習班學生已經陸續知道此消息了,大家猛幹譙,司法考試分流,的確給大家突襲了
回覆 路人 在8/30/2013 11:24:07 PM的回覆:
補習班最近應該在開司法人員三、四等的新班別
想必很多人會猶豫,甚至有些繳費的想退費
當然補習班的生意從來就不是我們關心的重點

一人一信有用嗎?   若請得動幾個有名望的教授
靠他們反而勝過千軍萬馬的考生
尤其聽說有司法官考生看到有人寄抗議信
他們也要寄信去支持分開考的新措施
以免煮熟的鴨子飛了
看來一場混戰才剛開始而已
回覆 人體影印機 在8/30/2013 11:57:02 PM的回覆:
法律系
不過就是在訓練人體影印機
差別只在於印出來的字體好不好看
有沒有印出閱卷者滿意的內容罷了…
回覆 接受吧 在8/31/2013 12:17:25 AM的回覆:
快唸書,快考上吧,否則幾年後另一個大限到來時,才是欲哭無淚
「考試院保訓會主委蔡璧煌說,國考擬從民國106年全面實施不占缺訓練,增加錄取人數,訓練時再以淘汰2成為規劃方向。」

回覆 絕不能接受 在8/31/2013 1:08:09 PM的回覆:
我肯定這項變革絕對會對於原本規劃考司法三四等包括五等的考生造成全軍覆沒性的摧毀!
回覆 余見以為 在8/31/2013 1:18:14 PM的回覆:
這個政策對原先報考司法特考四等五等的考生是項衝擊
但如果政策的考量其中一項是關乎法律系考生待業期間是居所有科系之冠,那這樣的現象,的確可以緩解這樣的現象。

原先考四等考生及五等考生確實是增加的競爭的對手,但這樣卻是所有的人(不管是法律本科系或本科以外)站在同一個立足點,公平競爭。造成競爭的加劇了,不會是更改考選政策的理由。
回覆 收起你痛苦的呻吟! 在8/31/2013 2:56:52 PM的回覆:
收起你痛苦的呻吟!喊出你不平的聲音!不要消極。立即一人一信去最上級單位總統府..立委..教授....考試院.....陳情、抗議。要大力的、大量的、狠狠的進行..進行..進行.....!!!不達目地,絕不干休!!!
回覆 完蛋了 在8/31/2013 8:34:36 PM的回覆:
明年司法四五等玩完了,因為這群人絕非司法官前500名的對手,全軍覆沒了!
回覆 完蛋了 在8/31/2013 8:34:36 PM的回覆:
明年司法四五等玩完了,因為這群人絕非司法官前500名的對手,全軍覆沒了!
回覆 造反有理!! 在9/1/2013 10:02:40 AM的回覆:
造反有理!!約個時間,花個半天,串聯大家,齊聚考試院,用力地、大力地、去抗議!!!
回覆 加油 在9/1/2013 11:10:04 AM的回覆:
司法特考外還有廣闊天地,還可考關稅法務、一般民行政等,所謂山不轉路轉,路不轉人轉。
回覆 KKK 在9/2/2013 8:32:59 AM的回覆:
余見以為   在2013/8/31   下午   01:18:14的回覆:
這個政策對原先報考司法特考四等五等的考生是項衝擊
但如果政策的考量其中一項是關乎法律系考生待業期間是居所有科系之冠,那這樣的現象,的確可以緩解這樣的現象。
..............................................................................................................

這跟法律系待業有啥關係?
這政策擺明就是勝者全拿,
強者就是一次2榜、3榜、4榜...(司法官+法制+三等或四等+地特)
名額只會被佔走又不報到,
根本不會舒緩好嗎?
缺還缺在那沒補!
回覆 反對突然決定分流 在9/2/2013 9:48:15 AM的回覆:
我為什麼報考司法四五等?就是著眼於著它跟司法官衝期,我們不必與那些整天讀書的萬年法律考生鬥,你考選部今天將這兩個考試分開,當然會影響到我們的原來規劃與權益!
回覆 難說 在9/3/2013 8:44:22 PM的回覆:
司事官、檢事官、三等書記官、執行官...等   實力也有一定程度,總有少數幾個因分流意外考上司法官,相對的原本司法官吊車尾的就會落榜~
回覆 回樓上 在9/3/2013 9:12:54 PM的回覆:

現在三等各類科只招考個位數,考生很多是在職生
這幾年的行政執行官錄取生中,好幾位也有律師資格

年輕的全職考生花個二、三年拚個行執、檢事官
名額少,不確定感更大,可能某一年突然沒開缺
還不如專攻司法官
回覆 同時考司法官與執達員 在9/4/2013 9:07:12 AM的回覆:
我認為5萬名司法四五等考生將全軍覆沒
回覆 沒那麼閒 在9/4/2013 11:42:01 AM的回覆:
司法官考生應該只會考司法3等、4等考試
回覆 我就是要考司法五等 在9/4/2013 11:49:25 AM的回覆:
我明年畢業,就是規劃報考司法官及五等,因為兩考試只差一個禮拜,而且都一樣都是選擇題
回覆 害人者,都會有報應! 在9/4/2013 3:08:54 PM的回覆:
害人者,都會有報應!
回覆 xo 在9/4/2013 9:03:35 PM的回覆:
我覺得怎麼考都無所謂,但要提早跟人家講,這時候才公布明年司法人員考試將與司法官分開考,確實離譜,也顯示出考選部不了解考生。
回覆 反對分流 在9/5/2013 12:06:32 AM的回覆:
我所知道這幾天已經有人對補習班問退費或轉考非司法考試之其他國考。司法人員考試幾乎可確定是司法官考生囊中物,非全職考生與它們硬碰硬只有全軍覆沒,我想可能會轉考移民特考吧,至少明年與司法考試衝期,不過我會向考選部抗議,就算沒用也要做,這種說變就變的政府,糟糕
回覆 往其他方面想 在9/5/2013 8:27:02 AM的回覆:
分流亦可以讓司法人員素質的提升
未來司法三四五等人員都具有相當法律程度
真是太可怕了
回覆 改變不了!! 在9/5/2013 8:27:03 AM的回覆:
考選部回應:

前有相似來信轉本部特種考試司答覆如下:
按本部每年辦理國家考試約30餘種,有關年度舉辦各種考試期日計畫之排定,係經邀集各分發機關、用人機關、職業主管機關代表開會研商,考量相關考試法規、機關用人需求、闈場及考場之使用情況、洽借學校困難度、各級入學測驗等要件之相互配合,經通盤研議協調後,擬定初步計畫,並報奉考試院核備後公告實施。至您擔心103年司法官考試及司法人員考試分開舉行後,如應考人同時錄取本兩項考試,可能選擇司法官而造成提報司法人員職缺機關用人困擾問題,按考試院訂有「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名額處理要點」,分發機關和用人機關可依該要點規定,透過提報增額錄取機制,考量提列增額錄取名額,即可適時滿足用人機關需求。
以上說明,謝謝您的來信。

電子信箱等反應全部無用∼幾乎都是”制式答覆”,決行層次頂多到某處處長甚至科長而已∼

偉大的考試院院長、考選部部長可能都”不曉得有人反對分流”~縱曉得也不想理!!!
回覆 至少有增額 在9/5/2013 8:47:07 AM的回覆:
看到有增額的曙光
那....4等書記官+法警
應該錄取名額會大增

3等也會多一倍?
回覆 u 在9/5/2013 9:08:07 AM的回覆:
我陳情信跟考試院說:重點不在你分不分流,而是沒有緩衝期,明年就實施太草率,嚴重影響損害考生權益!
回覆 想太多! 在9/5/2013 9:12:00 AM的回覆:
司法官二試依103年計畫訂於10月;司法人員特考訂在8月。

上開考試誰先放榜?

用人機關如何預先知道8月份之考試有多少人考上司法官?

只想說"散沙"及"沒壓力的陳情反應"是沒用!!
回覆 增額個ooxx 在9/5/2013 11:26:12 AM的回覆:
唬爛增額,只是在敷衍騙人民
回覆 這不是重點 在9/5/2013 1:15:27 PM的回覆:
司法官二試依103年計畫訂於10月;司法人員特考訂在8月。

上開考試誰先放榜?
--------------------------------------------------------
誰先放榜不是重點
重點是會不會因此造成重榜而造成用人機關的困擾

老師說:答非所問要如何給你分數?
回覆 反對又如何? 在9/5/2013 1:28:02 PM的回覆:
一、有關本人發表「司法官二試依103年計畫訂於10月;司法人員特考訂在8月。上開考試誰先放榜?」部分,係針對考選部答覆「103年司法官考試及司法人員考試分開舉行後,如應考人同時錄取本兩項考試,可能選擇司法官而造成提報司法人員職缺機關用人困擾問題,用人機關可透過提報增額錄取機制,考量提列增額錄取名額,即可適時滿足用人機關需求解決」所為之質疑。
二、至「這不是重點大大」所提「重點是會不會因此造成重榜而造成用人機關的困擾?」,上述不就是考選部對所有陳情或反應之人所為之”制式答案”。

回覆 103年10月 在9/5/2013 6:10:39 PM的回覆:
民國103年司法人員考試應該是在10月18~20日與司法官二是同時舉行
回覆 103年考試時間 在9/5/2013 6:19:26 PM的回覆:
103年司法人員及司法官考試日期摘要略述如下(詳考選部103年度(103年1月至12月)舉辦各種考試期日計畫表):
一、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103.08.16-18。
二、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103.10.18-19。
回覆 向考試院陳情吧 在9/5/2013 7:32:11 PM的回覆:
對用人單位與考生都是災難!
回覆 放棄明年司法人員特考 在9/9/2013 2:52:04 PM的回覆:
我是準備明年書記官的考生,但我在此宣布放棄,因為分流考試之後,我自認打不贏司法官考生來參戰,至於要轉考什麼類科?我還沒有頭緒!
回覆 更可惡的 在9/9/2013 3:03:32 PM的回覆:
話說都還沒有考上的人兩種都考是沒話說
但有些人就很要不得了
已經考上的人不知為了甚麼又再考
且又占一名額
可惡至極
如000
97年考上司法事務官及司法官
隔年又去考司法事務官
考完當日就得意的說又上榜了
果真又上榜
當年司法事務官第61名的人如果知道000是誰的話
可能會出人命了
如果還有這樣的人存在
沒有分流也一樣啦
回覆 回樓上上 在9/9/2013 8:38:32 PM的回覆:
關稅法務或許可以考慮一下,最近我注意到這個類科,法科題目不偏,但英文不下功夫不行,我也還在思考中
回覆 在9/9/2013 10:29:14 PM的回覆:
謝謝您....但我英文太爛,沒辦法,我有想考移民三等或四等,但我捕的補習班不知是否願意讓我轉,至少這考試與司法考期衝!!
回覆 656 在9/10/2013 7:47:43 AM的回覆:
給準備轉考非司法的同學加油~~但仍然應該持續向考試部表示反對司法考試分開的意見!
回覆 999 在9/11/2013 2:59:48 PM的回覆:
這政府的執政措施....令台灣人民失望!
回覆 919 在9/17/2013 10:40:30 AM的回覆:
一人一信給監察院。最有效!不騙你,快行動。慢了就來不及了!!!
回覆 919 在9/17/2013 10:49:20 AM的回覆:
一人一信給監察院。最有效!不騙你,快行動。慢了就來不及了!!!
回覆 818 在9/17/2013 11:04:29 AM的回覆:
沒錯。無能大官,不怕上級,怕彈劾!
回覆 818 在9/17/2013 11:06:29 AM的回覆:
沒錯。無能大官,不怕上級,怕彈劾!
回覆 919 在9/17/2013 12:50:27 PM的回覆:
沒錯!!監察院一定會管。你看下文:
最新消息
標題   警察特考雙軌制上路   錄取率兩極   監委陳永祥、葛永光、馬秀如自動調查   日期   2013/9/14   
內容   考試院自民國100年起實施警察特考雙軌制,多位民眾陳情表示,一般考生錄取率僅4%,警專畢業生錄取率卻超過90%,引起考生不滿與社會詬病。又因兩類考生背景、教育、程度、甚至觀念均截然不同,恐將形成比較局面,不利警察體系健全發展。監察委員陳永祥、葛永光、馬秀如申請自動調查,全面深入瞭解相關單位有無違失。
http://www.cy.gov.tw/sp.asp?xdUrl=./di/message/message_1.asp&ctNode=903&msg_id=4621
回覆 919 在9/17/2013 12:52:00 PM的回覆:
沒錯!!監察院一定會管。你看下文:
最新消息
標題   警察特考雙軌制上路   錄取率兩極   監委陳永祥、葛永光、馬秀如自動調查   日期   2013/9/14   
內容   考試院自民國100年起實施警察特考雙軌制,多位民眾陳情表示,一般考生錄取率僅4%,警專畢業生錄取率卻超過90%,引起考生不滿與社會詬病。又因兩類考生背景、教育、程度、甚至觀念均截然不同,恐將形成比較局面,不利警察體系健全發展。監察委員陳永祥、葛永光、馬秀如申請自動調查,全面深入瞭解相關單位有無違失。
http://www.cy.gov.tw/sp.asp?xdUrl=./di/message/message_1.asp&ctNode=903&msg_id=4621
回覆 抗議司特分流 在9/17/2013 3:33:18 PM的回覆:
我剛寄陳情信到監院了
回覆 919 在9/17/2013 5:04:48 PM的回覆:
花半天給監察院陳情,比多讀三個月書有用。不要自哀自怨,成功是積極争取來的!不會天上掉下的!
回覆 919 在9/17/2013 5:06:18 PM的回覆:
花半天給監察院陳情,比多讀三個月書有用。不要自哀自怨,成功是積極爭取來的!不會天上掉下的!!
回覆 919 在9/17/2013 5:50:27 PM的回覆:
給監察院陳情,一定要寫在(陳情信)才有效。
回覆 818 在9/18/2013 10:16:46 AM的回覆:
神勇一點吧。積極向監察院陳情吧!勿任人宰割!!
回覆 sab 在9/18/2013 11:55:16 AM的回覆:
就是因為權益受損了,不管有沒有用,都要持續表達對考選部最強烈的不滿與抗議!!
回覆 v v 在9/18/2013 3:08:53 PM的回覆:
監察院非萬能,但不去陳情就萬萬不能!!
回覆 無言抗議 在9/23/2013 12:22:13 PM的回覆:
政府施政突襲變換,人民無所適從!
回覆 春季 在9/24/2013 8:26:05 AM的回覆:
兩考試改採雙軌,主管機關高興就好,但總要預告一下吧....
回覆 K 在9/25/2013 1:42:02 PM的回覆:
這個災難衝擊,但很多考書記官、四五等的考生還不知道!
回覆 把司法官考試資格移除 在9/27/2013 5:59:17 PM的回覆:
把律師司法官考試資格移除

要這樣搞   公平一點阿   看最終倒楣的是哪個族群
回覆 走回頭路 在9/27/2013 6:02:44 PM的回覆:
之前還在討論要把高普放在同一天
現在把司特跟司法官放在不同天   根本走回頭路..
現狀根本是最好的   只想考四等的就考四等   想考司法官就考司法官
互不影響   現在呢?是要整碗端去嗎?
那就如樓上所說   刪除律司考試資格   大家一起來擠
回覆 走回頭路 在9/27/2013 6:02:45 PM的回覆:
之前還在討論要把高普放在同一天
現在把司特跟司法官放在不同天   根本走回頭路..
現狀根本是最好的   只想考四等的就考四等   想考司法官就考司法官
互不影響   現在呢?是要整碗端去嗎?
那就如樓上所說   刪除律司考試資格   大家一起來擠
回覆 考選部長應該負責下台 在9/27/2013 7:26:52 PM的回覆:
我認為明年司法分軌考試更可惡的是突襲性、沒有預警的突然公然,破壞司法考生過去數十年來的「信賴保護」,更讓覺得這個政府的草率行事與不穩定性,考選部長應該負責下台,令人憤怒的執政團隊,可惡!
回覆 刪資格更好! 在9/27/2013 10:33:23 PM的回覆:
現在司法官四學分根本隨隨便便的   人都能考,但難就難在二試名額少;至於律師取三分之一再三分之一。如果真要刪除資格,法律系考生搞不好還會歡迎,希望增加一些分母好提高錄取人數∼樓上的刪除資格不知道邏輯在哪裡?
回覆 cc 在9/28/2013 9:30:49 AM的回覆:
找立委陳情,叫考院長上臺批死他!!快快块!!!
回覆 PP 在9/28/2013 9:39:17 AM的回覆:
考選部長應該負責下台   在2013/9/27   下午   07:26:52的回覆:
我認為明年司法分軌考試更可惡的是突襲性、沒有預警的突然公然,破壞司法考生過去數十年來的「信賴保護」,更讓覺得這個政府的草率行事與不穩定性,考選部長應該負責下台,令人憤怒的執政團隊,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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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不改要被你罵封建手就不知變通   改了又要被你罵說違反信賴利益   去唸唸什麼叫做信賴利益之法律上定義吧!
不是你們這群萬年沒用的考生說不爽改就不能改   照你這種定義   人家也有希望制度變更的"信賴利益"   還好公職還有法定預算的控制   不然被你們這群X圾叫一叫   變成大學或律師一樣人人有獎   這才是災難的開始!
有本事   多去唸書   K考古題準備考試吧   別像烏鴉一直叫   吵死人!
回覆 經過 在9/29/2013 11:01:54 AM的回覆:
103年監所管理員好考易中
回覆 受不了 在9/29/2013 12:18:53 PM的回覆:
不要一直說監所管理員好考易中,已說了很多次了,沒新的東西可po嗎?      對考試制度有任何不滿的話,努力k書,大家考場上一較高下就好了,這個話題請讓他冷卻,不要再浮上來了,好嗎,拜託
回覆 919 在10/11/2013 10:33:40 AM的回覆:
..警察特考分流爆角力   黑函驚動三院
自由時報   –   2013年10月11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楊久瑩、邱俊福/綜合報導〕考上警察,月薪至少四萬六千元,巡官更達五萬六千元,優渥待遇吸引每年上萬名考生參加警察特考,上路三年的警察特考雙軌制,面臨內軌(警校生)與外軌(一般生)兩派人馬強力角力,陳情黑函滿天飛,驚動考試、立法及監察三院,監院已去函考試院,請考選部說明;考選部則計畫調高一般生需用名額。

上路3年   每年吸引上萬一般生應考

警特雙軌制國考自一百年上路後,除每年五千名的警校畢業生外,還吸引上萬一般生應考,考選部長董保城說,近日考選部已完成「警察人員考試雙軌分流制度」檢討報告,將邀相關單位重新檢討錄取率、考試科目、體測標準等。

考選部基於過去訴願判決認為此分流無違背平等原則,除確定雙軌制將持續推動外,在需用名額比率分配部分,也計畫針對大學畢業生可考的三等考試,一般生與警大生需用名額由目前的十四%與八十六%,微調成二十%與八十%,也就是一般生分配名額將拉高六%。

至於專科及高中畢業生可報考的四等考試,一般生與警專生需用名額比率將由目前的三十%與七十%,微調成四十%與六十%,一般生的名額比率拉高十%。

基層警員缺額多   警專錄取名額不變

警政署表示,因基層警員缺額多,傾向將四等考試採一般生名額錄取增加,警專錄取名額不變的方式,不會影響到警專生的錄取,三等考試則因巡官缺額固定,將再開會討論。

警政署表示,現階段基層警員因退休人員多,缺額擴大,而警專生名額一千七百名為警專能容納的人數,名額不會因一般生比率增加而減少,不影響警專生考不上衍生的賠錢問題。

官員私下透露,名額比率微調,預料將造成警校系統考生反彈,警政署已去函考選部建議,缺額較少的三等考試不調整比率,四等警特考試則可考慮拉高一般生五%的需用分配名額。

董保城也表示,目前三等警特考試科目都是依受過警察專業訓練的角度來規劃,列考警察情境實務等,但遭一般生抗議過於偏重警大教育課程,一般生準備困難,考題必須在兼顧警察職能內容下,也兼顧國考公平性;另體能檢測也考慮修正為更具信度與效度的跑走及立定跳遠等。

回覆 經過 在10/13/2013 10:32:14 PM的回覆:
103年司法官大軍出動   史上最強的書記官   法警出現了      讚
回覆 出現 在10/16/2013 8:09:31 AM的回覆:
史上最強書記官已經出現過了
就是去年考取司法官的吳**
自考取書記官後
再上高考政風
第1次招考的司法事務官
接下來是行政執行官
當然又考上律師
去前如願又上司法官...
但...人品實在是....不予置評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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