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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讓市場決定誰作律師吧!
發表人 小愚兒  

發表日期

9/27/2005 1:17:45 AM
發表內容 讓市場決定誰作律師吧!   

經過漫長等待,律師榜單在考生一片訝異聲中揭曉,報考人數是歷史新高的6565人,錄取人數卻較去年整整掉了300人,僅有200餘人,錄取率較諸立法院審議中的三合一條例所訂之16%也是天差地遠。筆者雖幸而考上,但仍覺得整個國家考試制度存有太多值得三思之處。僅就親身見聞與思考,提供主事者參酌。

錄取人數一直是爭論的焦點。的確,看到遍地遺珠、賢士在野,誰能不嘆?或有認為:「大幅開放錄取人數,造成牛驥同皂。」這似乎輕忽了「市場」的作用,和學校教育的成果。考生讀完法律系四年的繁重學業,又在國家考試中名列前茅(16%是多是少,可以討論,但是低於8%就太離譜了)後,仍須爭取律師事務所讓他實習,期滿還要用「自己的表現」爭取合約,事務所當然是現實的;走投無路之下自立門戶,但又有多少人會隨便選擇路邊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律師?混不下去的人,自然會退出市場。而且,一旦是自由競爭市場,各種提供資訊的機制就會應運而生(「消基會」就是一例),消費者並不會無所措其手足(6000個律師難以挑選,現在台灣有4000個律師,就很好挑?從來就沒有人是照著電話簿在挑律師的,仍然是依據各種形式的「口碑」)。

更根本的問題是,為什麼要有職業證照制度?證照是一種「進入障礙」,必然降低業內的競爭、抬高該行業服務的價格。當然也有好處:降低消費者的徵信成本。但值得思考的是:一、降低消費者的徵信成本,可以用「證書」來代替「證照」。也就是說,可以規定凡法律系畢業者即可執業,但國家可以辦理考試,通過者即發給「證書」,如此,相信「國家的證書等同於能力」的消費者就可以選擇有「證書」的律師;但同時,那些不想浪費時間背誦法條以通過國家考試、但是真正有能力的人,一樣可能在律師市場上出人頭地。二、Milton   Friedman在「Capitalism   and   Freedom(資本主義與自由)」中對證照大肆抨擊:「證照制度降低了服務的數量和品質;減少了想成為醫生的人之機會,強迫它們追求較不具吸引力的職業;強迫大眾為不太令人滿意的醫療服務付出較高的代價;減緩了醫療內容的技術發展。」、「一個人在二、三十年前具有通過考試的能力,並不能保證目前的品質。」、「家父長主義不具說服力…其認為個人沒有能力適當地選擇它們的服務者:醫生、水管工、理髮師。」三、有人認為:應該維持律師市場的寡占和固定收費標準,才不會有「盲目的削價競爭」,律師高水準的服務需以高收費維持。想一想中華電信獨大和現在電信市場百家爭鳴的情景,當年中華電信不也這麼主張嗎?況且,不是每一個消費者都「需要」高品質的服務!無力支付高額律師費的窮人,難道沒有「用普通費用購買普通品質服務」的「權利」?

   
於2005/9/26   下午   04:49:25來自:210.85.1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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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以上理由,筆者認為現行證照制度的合理性根本大有問題,即令要繼續保留這個糟糕的制度,也應該仔細衡量它的成本和效益,正視錄取人數過低造成的「無效率」。到底是主管機關比較知道市場需要多少律師?還是市場上看不見的手比較知道?

想一想,6565個考生,扣除那些有正職的法律工作者,仍有為數不少的法律系畢業生不斷地在各個考試中打滾,有些人本來就有考上的實力,只因為臨場狀態不佳、碰到特別不欣賞他的改題者等等理由而中箭落馬,他們只能再念一年同樣的東西、死記無數遍法條,才能考上,而考上之後,實務人士會告訴你:「你過去讀的那些學說,『與實務作法不合』!」要求你全部忘掉…先不論這種理論和實務脫軌的怪狀何以致之,這表示說讓那些屢敗屢戰的考生考越多次、越沒意義,因為代價是青春和鬥志,而且換來的可能是一場空。

而在很多人浪費時間準備考試時,律師們案件應接不暇;檢察官負擔沈重;法官們每月分到幾百件案子,卻沒有多少助理能幫忙整理爭點或最新學說,而當事人從遞狀到審理要苦苦地等上兩年;台北市民公證契約還要跑到新店…這些難道不是人力資源的嚴重誤置?如果規定法律系畢業生在通過一個基本的測驗,並當過三、五年法官助理後,可以成為律師,再由市場調節,不會更好嗎?

難道,每年的一堆考試都要考生從頭來過?難道不能採用「資格考」的模式?曾通過科目短期內不用重考,不是可以減少改題教授寶貴的時間?不是可以讓考生無庸背重複的學說和法條?

此外,在現制之下,「臆測」錄取人數往往是焦慮考生的共同話題,從上一榜揭曉後,本次的「預測」錄取人數就不斷向上飛升,從「五百完人」到「八百壯士」到「千人」,消息來源往往都號稱是「權威內部消息人士」,經過口耳相傳,很多人因而調整讀書的步調(法律學,本來就不該是法律人學識的全部,閱讀其他學門的文獻,不但不應非難、更應該鼓勵);但後來情勢急轉直下,錄取人數像台灣的股市一樣無量下跌,直直落到令人沮喪的「兩百人」,箇中原因又是謠言頻傳,從「律師公會施壓」到「三合一條例未及實施」,甚至有陰謀論扯上陳總統今年十月才應考的公子…但從來沒有人能得到官方說法,我們也只能在一片迷霧中摸索。極端缺乏資訊對人生規劃造成的不便,實非筆墨所能形容!

自高中畢業以來,筆者一直持續地對身歷其境的考試提出批評。令人難過地,筆者的文章似乎只在同儕中引起迴響,卻從未對主事者造成漣漪。到如今,政壇上滿山遍野都是法律人,對筆者描繪的悲慘世界應該不陌生,誠心地希望,拙文能揭開改革的序幕。   
   
於   (   2005/9/26   下午   04:49:43   )   來自:210.85.1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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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這是有人在高點PO的文章,想請教身為律師的您,看法為何?
回覆
李俊德 在9/27/2005 2:53:43 AM的回覆:
首先,我不知道所謂市場機能是什麼意思?

加強自己的專業能力,客戶就會自己找上門?

拓展案源能力強,就具有律師適格?

但是我了解許多律師的業務來源是拓展人脈,甚至事務所聘僱業務員招攬法律顧問。換言之,當事人委任案件時,根本無從鑑別律師專業程度(著作權已經改成公訴罪,父母爭奪子女監護權,以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代替婚生否認之訴..................),對當事人諭知民法184,1052條.......當事人就吃驚狀..........法條很熟,當事人如果可以透過市場機能選擇適當的律師為其辯護,也不會有那麼多的司法黃牛可以上下其手。

律師的考試有一定的難度及門檻,至少可以確保進入這個領域的人有一定的法學素質。

讓市場決定誰作律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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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擔任律師的標準:業務能力的強弱,而不是一定的法學素養。



一句話,人生過程一定會存在著門檻的。

回覆 市場機能 在9/27/2005 12:09:19 PM的回覆:
讓市場來決定,結果應該會是....-業務員-和...-演員-...最適合作律師,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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