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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請問解題答案
發表人 無名  

發表日期

6/30/2004 1:36:00 PM
發表內容 請問一下,雖說大家都知道答題時,不可寫學說意見之學者姓名,但我想請問若是引用國外學說,而不是用國內教授姓名,那麼是否就可引德國學者姓名之意見?
如寫刑法時用:"德國通說雖認為.....但學者ROXIN則主張......."或是在寫民法時,用"德國學說多數認為.....,但亦有學者MEDICUS認為......,但LARENZ則認為,.....",或是在寫憲法時直接引用美國最高法院法官意見?
請問這樣可以嗎?會不會死得比較快,還是可以秀一下,存活得比較漂亮?還是說國考因為有實務界老師改題所以萬萬不可,但研究所則可為之?抑或不管什麼考試皆犯大忌,萬萬不可?
誠心希望能夠為小的區區在下之菜鳥,解惑指點迷津   

§   回覆:
關於這個問題不敢絕對肯定或絕對否定的回答,只能說同學妳的答題方式利絕對大於弊,就這個問題我用一個實際的例子供你思索,記得當年在學校時楊建華老師曾經提及在閱卷時,他親眼見到有位同學答題時甚至能夠將其作答內容所援引之外國學說及相關爭點均一一交代,楊老師自嘆不如,所以給該考題23分之高分,但當楊老師將此例告知其他老師時,竟有人回答:「賣弄﹗」,所以世事無絕對,但畢竟這是展現自己法學實力的方式之一,所以說應該是利絕對大於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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