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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為什麼
發表人 好奇寶寶  

發表日期

6/25/2004 11:11:54 PM
發表內容 能不能請問?為什麼2年前李老師如日中天時,會急流勇退?2年後在求新求變的台灣,李老師的知名度畢竟已大不如前,為什麼李老師這時候要出來開課?能不能請李老師親自回答。

§   回覆:
關於您的問題,我們請李老師加以回覆。

§   李老師的回覆:
民國86年時,當時法律補教界僅存在兩大補習班,亦即,雙榜與保成補習班,而因精省緣故,本來補習市場熱絡的高普考市場受到空前的影響,當時高普考之龍頭補習班高點決定切入市場穩定的證照考試,為在法律補教界順利打下基礎,故一開始便採取高薪挖角的手法,在保成積極拉攏刑法陳友鋒老師,在雙榜則對李某人開出優厚條件(比照孔王會計師王牌老師的鐘點費,並拿出二百萬支票),雙榜老闆呂紹鴻為挽留本人亦拿出對等條件,更拿出雙榜35%的股份作為贈與之標的(因該35%的股份本人盡了相當義務而未取得權利,因為自始至終雙榜的財務運作根本無從聞問),當時高點在法律補教市場根本未有知名度,所以在陳友鋒老師及我均未前往之情形下,辛苦的開始搶佔市場(第一年開出僅3000元就開以補習一年)並逐漸累積知名度(從大一大二的學生開始著手灌輸高點品牌)。
雙榜老闆呂紹鴻眼見高點在法律補教市場,是如此的從基礎耕耘(當時高點揚言即使賠5年也要做起來),便開始未雨綢繆,經營另一事業(以雙榜股份向保成林金水老闆借錢蓋加油站),更於雙榜人數最高時將整個經營權讓與保成老闆林金水,當時林老闆可謂相當開懷,竟將敵對多年的補習班併入旗下事業,整個雙榜補習班經營權之轉換,我全部被蒙在鼓裡(當時白天作律師,晚上及假日當老師,忙的焦頭爛額)。
等我知悉補習班經營權之轉換時,乃是呂紹鴻與保成老闆林金水聯合要求我放棄雙榜35%的股份時,當時,為雙榜35%的股份(空的,從頭到尾盡義務而未取得利益,要同舟共濟,共體時艱,現在補習班很難經營……..)而受到相當的拘束,所以我也很乾脆的就放棄雙榜35%的股份,進入與保成老闆林金水合作的時代,當然後來發生了許多不愉快的事(諸如搬遷搬址草率,彼此互不信任………),更重要的是經過10餘年努力的工作已累積自己相當的實力(包括金錢,教學經驗以及許多被補習班欺壓的補習班老師)羽翼已豐,不需要受制於補習班,何必受補習班的氣(現在如果你任教於補習班你待超過3年你就會清楚),這就是所謂急流勇退的內幕了。
從事數位教材的製作是一個美麗的夢想,也是一個惡夢,因為數位內容的製作時間實在太過漫長,一個小時的教材約需120∼200小時的後製作時間,期間教材的規劃與美工多媒體人員,資訊工程人員的溝通便耗時甚久,也因為如此後來決定由一次全部科目的推出變更為已完成之科目便先行推出,現在會推出也是因為民事法之課程已接近製作的尾聲,至於同學的質疑李老師的名聲已大不如前,這點我不否認,充其量只是剛開始有點波折而已,畢竟我們的努力與付出並不會浪費,更重要的是這套數位教材絕對對同學法律的學習有絕大的正面助益,而且法律人是聰明的!


§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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