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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販售宇法民法錄音請老師明查
發表人 路人  

發表日期

7/26/2005 9:30:54 PM
發表內容 http://tw.f3.page.bid.yahoo.com/tw/show/qanda?aID=c17633298
回覆
課務中心 在7/26/2005 11:01:21 PM的回覆:
感謝「路人」提供此訊息給我們。
已報案完成,「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已受理本案,將立刻進行調查販賣者之身分。
再次感謝您!
回覆 465464 在7/27/2005 10:31:06 AM的回覆:
個人私自轉讓,有違反著作權嗎?恐怕有待商榷,新著作權法廢除營利及非營利之區別,但應該還有法益衡量的問題,不當然就是違法,請詳查...
回覆 465464 在7/27/2005 10:31:23 AM的回覆:
個人私自轉讓,有違反著作權嗎?恐怕有待商榷,新著作權法廢除營利及非營利之區別,但應該還有法益衡量的問題,不當然就是違法,請詳查...
回覆 朋友 在7/27/2005 10:51:49 AM的回覆:
樓上的同學,雖然本人對民法及智慧財產權不熟,我試著回答,請老師看看偶的觀念對不對

出賣人如果僅是將老師的書本及函授MP3(前提是合法版權),原封不動出清,那是個人財產所有權處分轉讓,應沒有違反著作權

但是如果涉及「重置」(如影印老師書籍、power   point講義或燒錄、散布上課錄音檔),就有智慧財產權問題吧
回覆 哇勒 在7/27/2005 11:00:20 AM的回覆:
問題   23   
d101010t   (8):   我要買刑法及民法,請問老師?何時上?各需搭配那本書或講義或筆記,謝謝。   2005-07-24   16:53   
答覆   
andy55200   (11):   刑法~我覺得你不用買講義,他的內容都是一般書籍有的理論+修法理由+法條+考古題我講義給別人沒留影本,我現在也是有空就聽,沒特別找時間聽....   民法講義6大本,配合教材有4大本,二千多頁,我目前手頭沒有,如果你要可以向宇法購買或者我找人幫你印,可能要兩千多元   
==========

你看他的問與答,像是個人私自轉讓嗎?他還可以找人幫你印講義ㄌㄟ......
回覆
李俊德 在7/27/2005 11:40:00 AM的回覆:
我想該人之情形,已經不單純是私下轉讓了,應該受到一點教訓。

讀法律的人還做這樣的事,比沒讀法律的人更差勁。
回覆 465464 在7/27/2005 2:13:08 PM的回覆:
朋友
販賣的人
這樣是構成著作財產權之散佈權侵害
是非法的
現在的疑慮是
法益衡量的問題
也就是可非難性有多強....
回覆 反問 在7/27/2005 2:25:11 PM的回覆:
456464怎會這樣問呢?
販售盜版圖利沒有可非難性?
那要怎樣才有可非難性呢?......
回覆 朋友 在7/27/2005 2:26:15 PM的回覆:
465464先進你好

以後有機會的話,你可以試著用心編纂屬於自己的教材,並且認真授課,

而後,有人輕易「複製」你的智慧財產大肆販賣,此時,你再來衡量、討論「法益可非難性」到底會有多高?

法益高不高,往往跟事情關不關己,而產生主客觀地差別呢。
回覆 465464 在7/27/2005 3:15:34 PM的回覆:
呵..
客觀的認事用法
是學法律的人應謹守的ㄚ
不是嗎
請看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及相關判解
如何作一個權衡比較
客觀的討論智慧財產權侵權問題
這不是主觀上是否吃虧的問題
因此這又回到
著作權的立法本旨..
請看著作權法第一條
創作
真的是憑空出現的嗎...
回覆 080539449 在7/27/2005 3:57:27 PM的回覆:
嘿嘿..

人類思維或觀念,本就是息息相關、代代流傳,連佛教、基督教、回教、一貫道等宗教教義,何嘗不是前人智慧結晶。

完全憑空而來的「原創、創作」,恐怕就像石頭中迸出的孫大聖,僅存在「觀念界」吧。

著作權法第一條:為保障著作人著作權益,調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國家文化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左看右看,好像沒看到「促進私益」部分呢,ㄏㄏ

不過,我對著作權沒研究,「商業目的」是否合理使用,偶沒辦法斷定。

上網查資料,發現一個不錯ㄉ網站「著作權筆記」,網址如下:http://www.copyrightnote.org/

網站裡面資料好像不少,有興趣的人,可自己前往瀏覽、研究
回覆 andy 在7/27/2005 6:46:29 PM的回覆:
李老師您好我是奇摩網拍的andy,因自己的疏失侵害到老師您及宇法學員的權益,在此鄭重跟老師道歉,物品已於前日收回未寄出,再次懇請老師見諒. 
回覆 王力宏 在7/27/2005 9:27:14 PM的回覆:
andy   你要被關了嗎?

現在是什麼狀況?

老師會追究嗎?
回覆 andy 在7/27/2005 10:15:36 PM的回覆:
做錯就做錯,不是關不關的問題啊,
一時疏失造成大家的困擾,今天什麼事也做下,心情不好還被老闆發現被k,希望這件事能趕快落幕啊....謝謝你的關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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