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這次課程是否是實驗性質
發表人 TOM  

發表日期

6/16/2004 7:14:41 PM
發表內容 昨天在某法律補習班討論到李老師最新課程,因為據我所知廣告並沒大肆宣傳,很少人知道,知道的人甚至班內主管說,這是噱頭,只是先實驗,要我們別上當,因為原因有二
一是李老師過去民法和民訴都上超過150小時為何現在只有100小時,是否教不完還是有將內容縮水?
二是他的特殊教法是否能幫助學生記憶,只看看圖片就能記憶會不會不切實際?
當然還有傳言為何不直接開補習班教學是因為這次的教學大家完全不知情,但是憑著過去他的教法而吸引過去,他光賺這些錢比開班還好賺
聽到這些流言,我不知道到底如何,我無法去聽,想買函授,但是怕最後那些教材很零散
還有我的建議是是否可將PowerPoint變成光碟這樣不用印資料還可以讓我們邊上電腦邊學習
謝謝你∼∼我支持李老師,希望李老師這次教學別讓大家失望

§   回覆:
1.如果,我們跟你說明這根本不是一種特殊教法,不知道你相信或
      不相信,其實利用PowerPoint從事教學,根本是很稀鬆
      平常的事,在各種學科領域普遍出現,電視廣告中巨匠電腦或喬登
      美語,所呈現的多媒體教學其實就是利用PowerPoint、
      投影機加上豐富的圖畫、動畫及經過美工設計的版面的活潑教學方
      式。
2.各個自然學科醫學、建築、天文、地質、、、等等採取Power
      Point方式教學彼彼皆是,所以開辦上述學科所需要的經費就
      相對龐大,你有辦法想像用文字或語言能詳盡解釋「因為服食某藥
      物所產生的皮膚病變或血液病變」該皮膚病變或血液病變的真實圖
      像嗎?回想一下,你在國中時自然學科教你認識植物,有辦法光靠
      文字或語言嗎?我告訴你青蛙與蟾蜍不一樣,如果你沒看過青蛙,
      那我這樣跟你說明蟾蜍?剛學習法律或者初通法律的人,有時很難
      辨識蚱蜢跟蟋蟀是不同的昆蟲,你能不能清楚告訴我(不用圖片或
      影片)青蛙與蟾蜍,蚱蜢跟蟋蟀有什麼不同?
3.我們不是在教授記憶法(利用圖片就能記憶),我們是把真實的法
      律概念藉由圖片真實的呈現,我們談海商法中有「鉤至鉤原則」,我
      們絕對可以保證你所想像的鉤一定跟真實世界中「鉤」是不相同的,
      票據法無比簡單,學生確需要老師教導,因為很多人從來沒看過支
      票、本票及匯票(沒看過票據能唸票據法),沒到法院看過訴訟程
      序確可以自認訴訟法很強,這不是我們現在法律人的現狀。
4.我們只能告訴你,法律在規範人的事物:
      *但許多事物本質上是無法用文字及語言來傳達
      *許多人生閱歷及認知上的差距也沒有辦法用文字及語言加以填補
5.請你試想下列法律概念如何用文字或語言傳達(因為這些情形真實
      存在)
   *構造上獨立性,使用上獨立性(3房2廳)
   *獎勵停車位
   *不動產以登記為對外公示方法
   *載貨證券
   *拘提、逮捕、搜索、扣押、羈押……
   *財產權遭受侵害亦會造成精神上痛苦
   *支配權之行使為事實行為,行為人不以完權行為能力為必要
   *公辦民營與公營造物有何不同?………
6.如果我們要把上述的概念都用真實的圖像加以呈現,你說可不可
      能?
7.直接說清楚高點、保成、雙榜或志光有沒有辦法做?答案是不可
      能,既然不可能說你的東西不好,不是理所當然。
8.想到我們已經做了3年而且還要3年,李老師考上律師法官不過用了
      1年半而已,同學們顧慮什麼,教了10年書的我們會不曉得?
9.最後簡單的結尾,青蛙與蟾蜍,蚱蜢跟蟋蟀有什麼不同?用圖片說
      明最簡單,但是要取得圖片,在智慧財產意識高漲的今天,要很多
      時間跟金錢,開課是為服務同學,能不能上到課就是緣分。


§   回覆: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