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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請問李老師有關善意受讓的問題
發表人 pig  

發表日期

5/19/2005 5:44:17 AM
發表內容 李老師您好,
請教一個問題,
善意受讓所有權是否必須以"有效的原因關係"為前提?
史尚寬老師與王澤鑑教授見解不同.
惟彼等似均肯認如果原因關係不存在或無效,均有返還"不當得利"之問題.
學生不解的是,
"善意受讓"不是可以直接作為善意受讓人取得所有權之"法律上原因"嗎?
如果無訛,又怎會有"不當得利"情形?
請老師不吝解惑,
謝謝.
回覆
李俊德 在5/19/2005 8:11:20 PM的回覆:
那就是要討論「原因行為有效」是否為善意受讓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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