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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有關刑訴函授課程後續錄音之說明
發表人 課務中心  

發表日期

4/24/2005 5:38:31 AM
發表內容
課務中心在此要向大家完整報告刑訴錄音情形:

雖然一直以來我們並無公佈刑訴老師的相關資料,「葉老師」一詞對同學而言是完全抽象而陌生之名詞代號,然而許多舊學員本於對李老師的信任以及對我們的愛護,並有同學以「華碩品質,堅若磐石;宇法出品,必屬佳構」來形容,在完全不了解刑訴教材及老師教授方法之前,只因是宇法知識工程網所推出,即大力支持加以購買,對同學的厚愛,真是銘感五內。
本中心也以謹慎的態度嚴選各科優質講義,配合現今進步的數位科技加以製作成各法科教材,期望提供同學們在準備考試時更有趣又有效率的學習方式。
在同學們的熱切期盼下,我們也盡全力去延攬各科人才,希望能提供同學更完整的科目,當然這過程著實艱辛,法科領域要找到好老師本非易事,再加上許多現行實務界人士對於到外面兼課的顧忌頗大,一般非從事教學之研究生又很難達到「教得好」的水準,故要推出「優質全修課程」還真是不容易。
刑訴葉老師原本是李老師的學生,多年來私交甚好,李老師對於他的體系架構整理及化繁為簡的能力也頗為讚賞與肯定,因為輔考教材本應提供給同學最重要的就是讓同學能在最短時間內了解整體法律架構,然後再逐步清晰有系統的解說各部分章節。故李老師大力請葉老師寫出一套完整刑訴教材,再配合中心powerpoint教材的後製作,希望請葉老師為同學開課,但葉老師對其本身現行職業身分有所顧忌,幾經商討後,葉老師同意以錄音函授方式先行配合。
原本刑訴函授課程錄音已進行到一定階段,本中心也於3/31在網站上正式公告寄送時程,但未料4/4卻突然爆發「檢察官被檢舉於下班後到補習班兼課,涉嫌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法務部長要求北檢調查…」的事件,一時之間風聲鶴唳,葉老師擔心聲音可能被認出,故要求希望能緩一段時間再發行函授,但由於網站已經正式公告,且同學也已陸陸續續訂購,當時本中心也緊急開會是否公告延期寄送或提供全額退費,但延期寄送時間無法確定,為如期履行對同學的給付義務,連續幾天商議,因為考量同學們原本就是基於對李老師的信任而來購買,所以決定拜託李老師先行代為錄音前面部分,然後將李老師的聲音以電腦處理模擬成與刑訴葉老師近似的聲音,先按既定時間表寄給同學,待日後該事件告一段落後,取得葉老師同意後再接續葉老師本人的錄音……。
4/21刑訴函授第一次課程寄出了,同學們也陸續收到課程了,我們也主動電話詢問幾位同學聽後意見,而至今除有同學表示錄音迴聲較大以外,並無任何不良意見,對於教材製作也都表示很滿意……
但是面對同學對宇法知識工程網充分的支持和信賴,我們卻開始感到抱歉,畢竟前段課程是敦請李老師代為錄音的事情我們並未充分告知同學,深覺對同學們不夠坦誠……
我們認為還是應該將全部情形完整公告,而日後刑訴仍須請李老師先配合教材錄音,並以李老師原音提供,以表示對李老師及同學的尊重。
對於葉老師臨時無法錄音而須改由李老師代為錄音的轉變,我們未能事前告知,本中心深感歉意,是否續訂也將完全尊重學員的決定,本中心4/24(週日)也將逐一電話詢問每位學員的意見,謝謝大家!
回覆 123 在4/24/2005 7:24:08 AM的回覆:
對不起
我想請問一下
不滿意ㄉ話
可以退錢嗎
謝謝
因為聲音ㄉ迴聲聽起來不舒服
回覆 ROXIN 在4/24/2005 7:48:57 AM的回覆:
學生提出幾點疑問以斟酌是否繼續購買:

1.聲音是否影響教學品質?

2.迴聲有否辦法改善?

回覆 . 在4/24/2005 9:10:28 AM的回覆:
個人覺得應該有必要再向相關政府機關探詢錄音函授的方式是否有爭議。
面授教學有爭議是沒問題的,錄音函授是否也是有問題?則有待商榷。否則,所有有寫論文或出書的司法界人士是否都有違規、違法之虞??除非不收任何稿費或分紅。諸如:陳計男大法官的民訴;張登科法官的強執;有在大學教物權的謝在權大法官等等...我們是否可以說:他們也佔用了國家資源來成就其私利??他們沒佔用上班時間嗎??他們沒順便佔用政府資訊嗎??以及所有有出書或兼課的政府官員們??
回覆
課務中心 在4/24/2005 11:01:35 AM的回覆:
(1)回覆123:
我們從4/24起逐一致電每位刑訴函授學員,是否能接收這樣的轉變,若是有學員不能接受的話,會提供全額退費。

(2)回覆ROXIN:
由於我們每個科目的數位教材製作,都不是一個老師可獨立完成,必須是以原來該科老師所編寫的講義,由李老師及中心依其架構及內容尋找合適素材及建構powerpoint講義內容,而原先錄音是擬採原著作老師來進行錄製工作,但因突發的狀況,才改由李老師代為錄音,由於李老師是全程參與製作,故對教材都有一定的熟悉度,故錄音也會很流暢。
至於迴聲,如果是以李老師原音呈現,就不會有迴聲的問題了。

(3)回覆.
其實我們也不認為檢察官兼課有違法,但是在公務體系內會承受較大壓力,可能會遭受抨擊工作是不是很閒,否則怎麼有時間做其他事?

回覆 ROXIN 在4/24/2005 11:07:33 AM的回覆:
既然由李老師代為錄音不影響教學內容品質

那是否可以於葉老師不克繼續錄音之時由李老師替換

畢竟,當教學內容品質無閒,迴聲將是一大問題.
回覆 我聽聽看 在4/24/2005 11:23:48 AM的回覆:
有回聲嗎?
我放出來聽是還好啦!不過當然是聽李老師的聲音的確比較習慣。
回覆 在4/24/2005 12:16:17 PM的回覆:
因為對宇法的信任
所以放棄其他的選擇
(因為真的教得很亂,實在沒有信心)
而等了刑訴函授一段時間
今年的準備計畫也以此為架構進行
正打算下星期付錢購買.......

我不在乎葉老師是誰
試問我們有何嘗知道X台大,Y政大是誰嗎?
只要教材詳細,重點明確,講授清楚
能讓我在短時間內建立一個體系架構
足以自學並應付國考
如同民法、民訴一般
我已擁有自己學習的能力
這都歸功於李老師

我也不在乎是否真的是葉老師的聲音
我在乎的是
迴聲是否無法忍受?
(不然提供李老師的原音亦無不可)
是否影響教學品質?
課程是否能如期完成?
教材是否完整有體系?

如果以上都不是問題
我還是會購買
講得白一點
我今年的刑訴就靠宇法了

李老師加油!
宇法工作人員加油!

回覆
課務中心 在4/24/2005 2:17:58 PM的回覆:
今天已陸續致電每位刑訴函授學員,也非常感謝同學們的支持與諒解,但仍有少數幾位同學未能即時聯繫上,我們還會繼續聯繫,未聯繫上的同學如果有任何問題,也歡迎您主動來電。
感謝大家在討論區熱烈提出您的要求和看法,我們會整合大家的意見,稍後會就學員們所提之問題,再做出正式答覆及公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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