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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高點的打手群....請離開這塊淨土
發表人 無限湛藍  

發表日期

4/6/2005 12:08:08 AM
發表內容 我的回應被你們刪了
這還不夠
還要到這撒野嗎

難道非要版主行使訴訟指揮權
趕你們離開
人非得那麼無恥嗎???
回覆 ERT 在4/6/2005 12:32:30 AM的回覆:
不知道有沒有發現一個現象,只要不是支持各補習班版的,就會被稱為另一邊的打手。
例如:批評高點的被稱為宇法、保成的打手;批評宇法的會被稱為高點的打手;批評保成的就被稱為高點、宇法的打手

以後打手應該要考執照,非領有執照並加入公會,不得執行打手業務。
回覆 無限湛藍 在4/6/2005 12:35:43 AM的回覆:
還有
要區分無給職打手
或有給職打手
回覆 說不明 在4/6/2005 12:49:19 AM的回覆:
適當的廣告不構成詐欺,王老師說因其可以增加人生樂趣;同理,無人重視的園地,何來打手,請大家敞開心胸,好好用功,並享受此園地帶來的樂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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