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請問民法§1008第二項
發表人 naoki  

發表日期

3/14/2005 3:08:24 AM
發表內容 請問老師:
民法§1008第二項:「夫妻財產制契約之登記,不影響依其他法律所為財產權登記之效力。」
是以登記的時間點來區分影響或不影響嗎?
我到法院去看公式的夫妻財產契約書,
也須一一寫明不動產的地號等等資料,
因為夫妻財產財產契約書是向法院登記處登記,
而土地移轉,應該會是向地政相關機關辦理的吧?
如果沒有真的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
就算已經寫明於契約,也辦理契約的登記了,
夫妻財產契約是不是「不影響依其他法律所為財產權登記之效力」呢?
回覆
李俊德 在3/14/2005 3:53:22 AM的回覆:
不太清楚你要問的問題是什麼?

如果要問第二項怎麼解釋,那我白話一點告訴你。

登記在妻名義下之財產權,不會因夫妻在法院財產登記簿上登記為夫的,就變成夫的。
回覆 naoki 在3/14/2005 1:08:46 PM的回覆:
我明白了,謝謝老師。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