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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憲法上的三角競合;當出版自由與利益迴避及比例原則相遇時之權衡?
發表人 Peter  

發表日期

7/8/2008 9:56:29 AM
發表內容 憲法上的三角競合;當出版自由與利益迴避及比例原則相遇時之權衡?

以下取自奇摩新聞   2008/07/08(星期二)
考委出版教科書   吳育昇:會讓考生認為必讀
   更新日期:2008/07/07   15:00   
立法院今天進行考試委員同意權案公聽會,審查小組委員吳育昇針對部分考試委員被提人提出質疑,認為出版了教科書,又兼任典試長或是閱卷委員,會讓考生將他的著作是為視必讀的教科書。列席的學者廖達琪也認為,新的考委提名名單中缺乏導遊領隊及鐵路交通這二項專才,或許立院可以封殺部分被提名人,給總統重新考量的機會。(程平報導)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表示,考試委員有個特質,就是勤於出版著作,但是如果這樣的考試委員卻還要擔任典試委員長,那考生當然會將他的著作當成必讀教科書,這樣似乎是沒有做到利益迴避,或許應該要訂定規約,考試委員在六年任期內,不得出版與考試業務有關的著作。

此外,學者廖達琪也質疑,今年考試院舉辦考試項目共有38大項,可是在導遊領隊及鐵路交通這兩項,卻沒有相關背景的考試委員被提名人,或許總統可以在考委的提名名單上重新做考量。

審查小組委員涂醒哲則表示,世界先進的民主國家都是三權分立,考試院根本就沒有必要存在。


想問的是;
當出版自由與利益迴避及比例原則相遇時之權衡?
利益迴避高於出版自由嗎?
其中的比例如何衡量?
回覆 楊仁偉 在7/8/2008 6:07:55 PM的回覆:
"會讓考生錯認是必讀的教科書",這個想法,是應該成為"迴避"的客體嗎?審究起來,有客觀數據可以證實,凡典試委員的書必定熱賣?就算會熱賣,因而所取得的利益,可以被認定有不正的意味嗎?
回覆 abc 在7/8/2008 9:25:37 PM的回覆:
當大法官遇上大法官自身之出版自由與利益迴避之選擇?
   
這是個有趣的問題!!

一旦限制典試委員或考試委員在任職期間或一定期間不能出版與考試具關聯性之書籍,那麼所考量的利益迴避原則,其位階一定一定高於憲法上的出版自由嗎?如此,"出版自由"的憲法保障及界限在哪裡?
當中的"比例"要如何操作?恐怕還需大法官解套!!

這是個不容易回答的問題,也很有趣.
是要優先保護出版自由?還是迴避優先考量?其中的角力賽有得瞧!!
另外,若同樣限制大法官不得於任職大法官期間出版相關法律著作,那麼這個問題會更有趣!!
還記得釋字第601號大法官對大法官自己的俸給解釋為客觀法規範之ㄧ部,那麼假設大法官要再對大法官自己本身之出版自由做憲法解釋,是否有違利益迴避原則?這會是一個值得玩味的問題........
回覆 阿傑 在7/9/2008 9:33:44 AM的回覆:
答案應該呼之欲出了吧!!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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