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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您覺得政大不續聘莊國榮的處分違反比例原則嗎?
發表人 請問李老師  

發表日期

7/7/2008 2:11:06 PM
發表內容 想聽聽老師在這方面的論述,謝謝囉~~~
回覆 莊國榮事件 在7/7/2008 3:18:23 PM的回覆:
我個人以為政大的決定無關違不違反比例原則,只有認定事實得當否的問題;至於教育法第一條應不應該將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納入不需聘,解聘,停聘是由,除了行為不檢有損師道本身應該受到明確性原則的檢驗外,也應該與效果的部分合看是否合乎比例原則。
李老師您覺得呢?
~~~
回覆 無言 在7/7/2008 3:38:58 PM的回覆:
這種處分還不違反比例原則,你行政法是怎麼念的?

很明顯,手段過重(解聘)與為達成的目的(維持教師言行)已經險失平衡。

馬英九說要讓阿扁總統(當時阿扁可是連起訴都沒被起訴喔)死地很難看,這種公然恐嚇的言行,你覺得他如果要回政大,政大會解聘他嗎?


不過話說回來,莊老師其實沒差,以他這種條件,要在政大以外找個工作薪水比教授還高,可以說是輕而易舉。
回覆 在7/7/2008 3:40:16 PM的回覆:
無言   在2008/7/7   下午   03:38:58的回覆:

不過話說回來,莊老師其實沒差,以他這種條件,要在政大以外找個工作薪水比教授還高,可以說是輕而易舉。

===============================================

如果莊老師真的不在政大敎書,只能說政大學生的損失
回覆 莊國榮事件 在7/7/2008 3:54:14 PM的回覆:
給無言:
你連不續聘,解聘,停聘都搞不清楚喔?誰跟你說莊國榮是解聘?你在做夢嗎?

回覆 莊國榮事件 在7/7/2008 4:04:48 PM的回覆:
還有,死刑跟無期徒刑間不知有無比例原則的問題?
手段--->死刑;目的---->?顯失平衡?(我還顯失平衡咧~~~~)
死刑,無期徒刑----->目的?不同目的?
回覆
李俊德 在7/7/2008 4:07:36 PM的回覆:

這有什麼好討論的

不就是價值判斷嗎?看你覺得「罵髒話」嚴不嚴重
回覆 莊國榮事件 在7/7/2008 4:15:57 PM的回覆:
罵髒話有可能也是誹謗嗎?誹謗最高可判一年,加重誹謗兩年;誹謗死者一年。
莊國榮站台時指摘馬鶴凌乾女兒變<x>女兒,是侮辱還是誹謗?
回覆 在7/7/2008 4:19:26 PM的回覆:

具體事實描述
足以毀損他人名譽
我覺得是誹謗

且縱然證明為真
但涉於私德
而與公共利益無關...310第三項但書

回覆 莊國榮事件 在7/7/2008 4:26:18 PM的回覆:
莊國榮該次站台的言論是侮辱馬鶴凌,還是誹謗馬鶴凌?在我看來是誹謗(因為它影射馬鶴凌與其乾女兒有性交關係),涉及事實認定(不過這部分應該更斟酌論述),最高可判一年。
屆時也不用甚麼行為不檢有損師道這種不確定概念,直接引用教師法第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被判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確定,且無緩刑,果成事實,看看會不會有人說法官判刑<有違比例原則>!
刑法部分:
保護個人人格名譽:誹謗死者,手段--->一年有期徒刑,目的---->保護死者名譽;法官有無違反比例原則?
行政法部分:
行為不檢有損師道,手段---->不續聘,目的---->?顯失平衡?(我還顯失平衡咧~~~~)
回覆 莊國榮事件 在7/7/2008 4:37:03 PM的回覆:
我看政大廖元豪教授是拿莊的<x>女兒言論事件,與教授的通姦事件或集遊時侮辱公署罪來做比較,這之間的界線(還是等同)可能必須更進一步釐清,我個人以為不一樣。

以通姦來說,個人性自主:通姦本應無罪,且道德上也不應譴責(有疑)

教授通姦=莊國榮罵馬鶴凌<x>女兒?
回覆 這有什麼好討論的 在7/7/2008 4:39:01 PM的回覆:
藍的當政,藍的沒事,綠的有事,
綠的當政,綠的沒事,藍的有事,

莊國榮選錯誤顏色的學校任教而已!

倒楣的是學生......
回覆 莊國榮事件 在7/7/2008 4:43:35 PM的回覆:
至於到底有無教授因為通姦而被認定言行不檢有損師道,而被解聘,那也是要看學校的作為!不代表通姦就毫無問題。如果這個社會認為通姦不代表言行不檢有損師道,就應該有此共識(目前大概是地下化,學校有不作為);但不因此表示罵人<x>女兒等於通姦(甚至認為通姦比罵人<x>女兒更嚴重,通姦學校都不管了,那麼罵人<x>女兒更不應該管。

回覆 莊國榮事件 在7/7/2008 6:44:03 PM的回覆:
最後,學校能不能不附理由直接予以不續聘,或認為覺得一個教授長太醜會嚇壞學生而不續聘?
回覆 莊國榮事件 在7/7/2008 6:50:43 PM的回覆:
答案當然是不行,因為教師法第14條即明文規定不能隨意解聘,停聘,不續聘。且學校的決議要經過教育部核准。
比起一般越聘雇人員,教師在此點不能說受到比較優渥的對待。

回覆 莊能不能教有什麼大不 在7/8/2008 8:52:02 AM的回覆:
幹嘛代表學生發言
學生也有許多不想讓他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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