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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有沒有不辭掉原本的工作..可完成律師實習的方法..??
發表人 KKman  

發表日期

7/1/2008 1:02:25 AM
發表內容
因為辭掉原本的工作代價非常大..
我已經在此公司八年多了..

不管是薪資待遇或是其他福利..
也磨到一般人的中上水準了..

我也只想作兼職型的律師..
只作自己想作的案..

一個外商的基層主管缺..是不可能搞留職停薪的..
公司不可能懸這個缺..懸個半年一年的..

誠心請教..
有沒有不辭掉原本的工作..可完成律師實習的方法..??

回覆 很簡單啊 在7/1/2008 10:12:43 AM的回覆:
找認識的律師幫你護航

也就是說你不用實際上去事務所,掛名就好。


當然,記得給人家一點回饋......
回覆 寒窗9度 在7/1/2008 11:25:16 AM的回覆:
請問:考上後多久內一定要完成律訓及實習呢?
可不可以考上後十幾年才去律訓及實習?
回覆 ~~ 在7/1/2008 3:01:29 PM的回覆:
寒窗9度   在2008/7/1   上午   11:25:16的回覆:
請問:考上後多久內一定要完成律訓及實習呢?
可不可以考上後十幾年才去律訓及實習?

==============================================
聽說是可以
回覆 良心建議 在7/1/2008 6:48:49 PM的回覆:
找護航的方法,很危險喔~~
除非律訓是允許晚上實習的,又或是您領薪的工作是不用報稅或健勞保,否則這樣會觸犯偽造文書喔!
回覆 LK 在7/1/2008 6:59:13 PM的回覆:
律師可以保勞保嗎????

回覆 LK 在7/1/2008 7:00:23 PM的回覆:
實習好像也沒什麼特定要求不是嗎??

完全看指導律師願不願意簽這樣??
回覆 不是中國人 在7/2/2008 8:48:01 AM的回覆:
開版問的這問題已經不太可能發生
全聯會為了杜絕此種假實習的情況發生
已經要求實習期滿欲換取證書時必須附上實習期間的薪資扣繳憑單為證
我想應該不會有那個指導律師會冒著填載不實扣繳憑單的風險就只為了幫你弄到律師證書而已吧
so..........世事難兩全
既然不想辭掉工作又不想去幹律師
又何苦一定要假實習真換證呢   ?
回覆 s84 在7/2/2008 10:48:53 AM的回覆:
那如果真的有領薪水,然後私下再退給指導律師.....

可以嗎??
回覆 嗯.. 在7/2/2008 11:24:34 AM的回覆:

實習律師是保勞健保而已~

回覆 KKman 在7/3/2008 12:19:27 AM的回覆:
有沒可能以夜間或兼職的方式完成呢..??

誠心請教..謝謝!!
回覆 三條線 在7/3/2008 9:02:45 AM的回覆:
KKman   在2008/7/3   上午   12:19:27的回覆:
有沒可能以夜間或兼職的方式完成呢..??

誠心請教..謝謝!!

===============================================

不是跟你說指導律師同意就行了嗎?
回覆 甲乙丙 在7/3/2008 9:47:46 AM的回覆:
沒有律師會做這種事的。
回覆 name 在7/3/2008 10:01:10 AM的回覆:
甲乙丙   在2008/7/3   上午   09:47:46的回覆:
沒有律師會做這種事的。


===============================================

..........

你確定.....??

回覆 甲乙丙 在7/3/2008 10:27:18 AM的回覆:
我確定
因為對律師有何好處呢?
如果有人願意作,那真是好笑了。
回覆 在7/3/2008 10:27:22 AM的回覆:
看你的老師中有沒有有律師資格的
關係好平常有聯絡應該不難
回覆 路人 在7/3/2008 10:36:28 AM的回覆:
name   在2008/7/3   上午   10:01:10的回覆:
甲乙丙         在2008/7/3         上午         09:47:46的回覆:
沒有律師會做這種事的。


===============================================

..........

你確定.....??
>>>>>>>>>>>>>>>>>>>>>>>>>>>>>>>>>>>>>>>>>
先撇開要不要附上薪資憑證ㄉ考量`
如果有律師願意做這種對他沒有好處的事
那他就不是律師了。
回覆 開版的慎重考慮 在7/3/2008 10:39:32 AM的回覆:
老實說,這樣做恐怕是犯罪的行為,還是不要做比較好

除非你夜間跟假日真的有去實習

不過假日可能律師事務所也休假吧
回覆 老老實實豈不是省怯煩 在7/3/2008 10:41:54 AM的回覆:
我總覺得

這篇

好像在鼓勵犯罪行為

至少,也是在教唆脫法行為...



有夠奇怪...


回覆 路人 在7/3/2008 12:05:50 PM的回覆:
甲乙丙   在2008/7/3   上午   10:27:18的回覆:
我確定
因為對律師有何好處呢?
如果有人願意作,那真是好笑了。
============================================

那如果有好處呢??


回覆 路人 在7/3/2008 12:21:13 PM的回覆:

那是怎樣的好處呢?願聞其詳
回覆 路人 在7/3/2008 1:34:19 PM的回覆:
應該要看你們公司有沒有禁止兼職的規定吧~~像我們銀行就禁止兼職~~

至於律師事務所~只要律師同意你可以不用待在事務所內~~你又貞的有在執行律師的業務~~應該可以吧
回覆 友人 在7/3/2008 3:24:17 PM的回覆:
甲乙丙         在2008/7/3         上午         10:27:18的回覆:
我確定
因為對律師有何好處呢?
如果有人願意作,那真是好笑了。
===========================================

會說這個話的,表示沒啥社會經驗。

好處可多了,如果需要律師資格的是你的哥哥弟弟姐姐妹妹,你是律師,你幫不幫?

如果需要律師資格的是你的大客戶介紹的,你是律師,你幫不幫?

律師實習一定要坐在辦公室嗎?有很多方法的。
回覆 隨便想都一堆 在7/3/2008 3:27:46 PM的回覆:
甲乙丙     在2008/7/3     上午     10:27:18的回覆:
我確定
因為對律師有何好處呢?
如果有人願意作,那真是好笑了。

===============================================

如果需要律師資格的,是我想追的馬子介紹的,我也幫。

如果需要律師資格的,是我的好朋友,我也幫。反正"實際上"不要我支薪就好。
回覆 科科 在7/3/2008 3:31:27 PM的回覆:
某鴻x總裁郭xx來跟你說:
咳,xx律師啊,我有一個朋友,今年考上律師,但不方便實習,可不可以幫他想想辦法啊?



你大概一秒內就想到10種以上的辦法了。

這種小事都搞不定,怎麼當律師?
回覆 路人 在7/3/2008 3:38:26 PM的回覆:
友人   在2008/7/3   下午   03:24:17的回覆:
甲乙丙     在2008/7/3     上午     10:27:18的回覆:
我確定
因為對律師有何好處呢?
如果有人願意作,那真是好笑了。
===========================================

會說這個話的,表示沒啥社會經驗。

好處可多了,如果需要律師資格的是你的哥哥弟弟姐姐妹妹,你是律師,你幫不幫?

如果需要律師資格的是你的大客戶介紹的,你是律師,你幫不幫?

律師實習一定要坐在辦公室嗎?有很多方法的。
???????????????????????????????????????????????
好有社會經驗的考生喔
如果是我兄弟姐妹,那要我幫,那就不是有無好處ㄉ問題了,是倫理親情的問題,
需要律師資格的是我大客戶?哈      你舉ㄉ例子還真極端。有那ㄇ重要ㄉ大客戶嗎?如果有   也會委婉拒絕      
方法很多,重點是,要對我事務所有幫助,我才請他阿
如果有幫助,管他要不要坐辦公桌。
人家是在問,可不可以不用實習就可以得到律師簽名
如果實習律師整天在外幫我介紹案件進來,其他都好說
重點是要我簽名   ,對我要有好處。
懂ㄌ嗎
現在很多在職公務員也想用這方式,但都不能如願,如果可以,早就很多人去找ㄌ,不然你有辦法      請你這有社會經驗的幫他們介紹啊


回覆 真的有這回事 在7/4/2008 12:06:05 AM的回覆:
不管你有沒有社會經驗,真的有那種沒有去律師事務所實習,但是有律師願意幫他簽名,因此取得正式律師資格的,只是我認為這不是值得鼓勵的行為,大家還是不要這麼做。
相不相信,現在有很多律師事務所裡面是沒有律師的(於違反律師法情況下經營業務),這些事務所都是向有執照的律師借牌,那為什麼有律師願意借牌給這些沒有律師的律師事務所?各位覺得呢?如果這種情形都會發生,那幫沒有真正去實習的人簽名,使他取得正式律師資格,這也沒有什麼不可能。
回覆 路人 在7/4/2008 10:13:05 AM的回覆:
當然這什ㄇ社會死人骨頭都會有
重點對律師沒有好處誰會簽名
不要舉少數的例子你舉ㄉ借用牌照的
與這主題有何關係?
回覆 回給樓上 在7/4/2008 10:30:27 AM的回覆:
〝不要舉少數的例子你舉ㄉ借用牌照的
與這主題有何關係?〞

不好意思,下次會舉比較適當的例子


回覆 gg 在7/4/2008 11:32:30 AM的回覆:
不用實際去實習就可以拿到實習證明--->雖非常見--->但每年都有,不必懷疑。

我朋友就是其一,他同時是某大補習班的老師。

原po去問問看有沒有認識的人幫一下吧。
回覆 路人 在7/5/2008 5:44:56 PM的回覆:
少數笨律師
回覆 路人z 在7/6/2008 10:00:54 AM的回覆:
看到這篇文章,
只覺得台灣的法學教育好可悲,
學法的人,才剛考上,淨想做違法的事、鑽小洞,
一切唯利是圖,道德良心被晾在一邊!

現在(少數)的新科律師是怎麼回事?
不是要人家女朋友家拿錢幫他開事務所,
再不然就是要女友幫他還助學貸款、家裡房貸、準備考試所欠的生活費等等(這些是我們叫得出名字的人)
再不然就是打算假實習、真領照,
才考上,還沒執業,心就歪了,將來要怎麼主持正義?

今天不去實習,將來怎麼會有實力幫當事人處理案件?
不要只想徒得虛名,沒有實力還是會市場洮汰!

心存善念才是避禍良方!
回覆 .. 在7/6/2008 12:50:16 PM的回覆:
律師主持正義?
我有沒有看錯?
回覆 還是認為這篇在鼓勵脫 在7/6/2008 2:03:05 PM的回覆:
樓上的
人家發表的是比較循規蹈矩的作法

你不作
就沒你的事

你可以不要主持正義
也沒人會強求或苛責你

自然會有人
在考上以後
願意
善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素養
去幫助一些真的需要幫助的人

這樣
我覺得就可以算是正義了
作一些自己覺得有意義的事情
沒有什麼不好的

律師
當然可以選擇要不要接案子、要接哪種案子、要幫哪一方、說不說真話、或引不引用自己都不屑的證據資料...

多的是方式和途徑。

律師的形象
有些是被外人過度渲染、或美國律師氾濫很多人以諷刺律師形象為樂
有些,則是連自己人都看不起自己可能擔任的職業,才導致今日的形象...
(當然,還多虧了之前的律師治國.......)
回覆 律師還是好好做比較好 在7/6/2008 2:23:58 PM的回覆:
自從前律師總統當總統時說了很多豪小的話、做了很多跟他說的不一樣的事情、還有愛鑽法律漏洞以後,律師說的話台灣的人民真的都開始大打折扣了

當然,還有那位說了一大堆什麼選後要退出政壇、還有什麼「和解共生」、「黃金交叉」........的律師候選人
回覆 ..... 在7/6/2008 2:59:51 PM的回覆:

可不可以請一些政治魔人閃開?

自己不覺得政治的毒中太深嗎?


很煩知不知道?

回覆 那沒職業道德的呢? 在7/6/2008 3:05:01 PM的回覆:
恩...
那我可以請沒有職業道德觀的離開嗎?
我可以請不走正軌只想靠關係拿牌的離開嗎?

這篇從頭到尾
我都看的很不順眼

請問,我可以覺得煩嗎?
回覆 請不要成為幫助犯 在7/6/2008 3:25:52 PM的回覆:
完成律師「實習」,就是真的要去實習,教「不辭掉原本的工作..可完成律師實習的方法」,就是教做違法的方法,教做壞事的方法!大家不用教開版者啦!
回覆 , 在7/6/2008 5:10:43 PM的回覆:
這種開版問題沒啥水準

要做就乖乖去實習

不要問一些垃圾問題.違法問題

不想實習就不要當啦!   噁....



回覆 A 在7/6/2008 5:39:24 PM的回覆:
如果你是做法務,公務員,大廈管理員,
馬上辭職去實習本來就沒什麼了不起,
但是外商公司不是,舉個例來說:
一個西門子的工程師,拿個六萬塊月薪的工程師並不稀奇罕見,
這是工程師,如果是主管職的月薪更優渥,

他們在網站上是寫保障年薪14個月,
但是加上績效的紅利因素,
確實可領的實際數字是17到21個月,
出差每公里可以報支10塊錢,

如果真的去實習當律師,
現在的律師可以拿到這種待遇嗎?
很多東西等你真的碰上了,我不相信你不會想一下,

犯不著講得這麼義正辭嚴,
如果是你兒子,你會不會簽下去?
幹嘛不簽,不會老爸來教就是了.
一個外商工作資歷,外加正式律師,
這種資歷本來在職場上就有很強的談判籌碼,
你真的有這種機會,我不相信你不會想一下,

學得到學不到東西,也是要看機運,
影印個五個月,當影王影后沒上過法庭的,
也稱實習完畢的,照樣大有人在.
回覆 勿以惡小而為之 在7/6/2008 5:45:50 PM的回覆:
我也同意樓上的看法,去實習的話,學多學少真的不知道,但是律師事務所實務的東西是學不完的,多學一點,就是對未來的當事人客戶的權益多一點保障,不然以後受損的可是當事人的權益,這也是之所以律師要實習的目的

而且,不去真正實習的這種行為還是違反法規的行為,不值得鼓勵

更不用說正大光明的拿出來討論,請大家教他「方法」了
回覆 世風日下 在7/6/2008 6:00:15 PM的回覆:
如果你是做法務,公務員,大廈管理員,
馬上辭職去實習本來就沒什麼了不起,
但是外商公司不是,舉個例來說:
一個西門子的工程師,拿個六萬塊月薪的工程師並不稀奇罕見,
這是工程師,如果是主管職的月薪更優渥
....

----------
那...

意思是叫我們要體諒一下外商公司的囉?

要體諒一下那些薪水領比較多的...

至於其他法務,公務員,大廈管理員,之流的,如果需要律師牌,就乖乖辭職去老實的實習,誰叫你薪水只領那一點點....





回覆 To:A 在7/6/2008 6:07:34 PM的回覆:
既然怕實習的薪水遠少於當工程師
那你可以繼續當西門子工程師阿
沒人逼你離職阿
真奇怪

魚跟熊掌都想完全吃到,雖是常見的自私心態

不過你以後最好不要讓人查到

回覆 唉唉 在7/6/2008 6:35:14 PM的回覆:
實習有說一定要用什麼方法實習嗎?

這個一秒鐘就可以想出方法的事最好也搞那麼久。
回覆 回樓上 在7/6/2008 6:41:27 PM的回覆:
有啊,法規還有不准兼職的規定呢
回覆 ㄎㄎ 在7/6/2008 7:58:08 PM的回覆:
回樓上   在2008/7/6   下午   06:41:27的回覆:
有啊,法規還有不准兼職的規定呢

==============================================

小弟不才請引來看看,以長智識。
回覆 回樓上 在7/6/2008 8:07:14 PM的回覆:
律師職前訓練規則   

第            8            條         學習律師在訓練期間,應專心研修,不得有妨礙學習之就學、兼業或不當之行為。

   
回覆 国立台 在7/7/2008 2:24:40 AM的回覆:
個人覺得寧可失去現有工作也要去實習,這絕對是值得的!
當您有了律師資格,又有豐富的工作經驗,哪家企業不愛您勒?

您現在服務的公司,基本上先溝通一下,可否方便行事,當成是公費進修,其實對貴公司也是有幫助的,若公司不准,那就走人囉!

下一個公司會更好,人生嘛~總不能故步自封,面對未來有時很茫然,但適時的改變,常常會有大機會降臨,只是開版需要的是勇氣吧!

我支持你!

不要學娘娘腔

加油!
回覆 /.\ 在7/7/2008 8:33:32 AM的回覆:
訓示規定也拿來說


方法是有
別理那些沒工作準備幾百年的人
回覆 只是訓示規定嗎? 在7/7/2008 8:57:12 AM的回覆:
只是訓示規定嗎?你真的有看法規的全文??

---------------------------------------------

律師職前訓練規則

第         16            條         學習律師之基礎訓練或實務訓練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結業。                 
學習律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評定為不合格:   
一、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情節重大者。     
二、基礎訓練或實務訓練期間,請假及曠課合計時數逾各該期間十分之一   
            者。                 
三、有妨礙學習之行為,情節重大者。     
四、實務訓練期間不當拒絕指導律師之指導,情節重大者。

================================

當然,如果被查到,頂多就是被評定為不合格,那就是再重新實習,罰的真的不重,但也是有處罰的規定的,不知道就別亂說吧
   
回覆 回樓上上 在7/7/2008 9:02:19 AM的回覆:
另外,回樓上上,我退伍後才唸法律,一直在工作,邊工作邊唸法律考到法研所,嘴巴別那麼毒,只會亂批評別人
回覆 m 在7/7/2008 10:35:16 PM的回覆:
以上評定不合格是單純行政方面規定

據說相關文件亂簽名可能有偽造文書問題




回覆 路人甲 在7/8/2008 8:17:12 AM的回覆:
找個事務所給點錢就解決了,
應該不是大問題吧...

台灣的法律,
是給沒關係的人用的...

回覆 ..... 在7/8/2008 10:58:25 AM的回覆:

真丟臉........

回覆 陳青天告訴我們 在7/11/2008 12:42:29 AM的回覆:
台灣要道德重整
回覆 也是青天 在7/11/2008 1:22:33 PM的回覆:
長廷問青天
回覆 yes 在7/11/2008 3:19:05 PM的回覆:
現在社會上,一堆投機者跑來當律師
有些幫忙處理勞資糾紛...自己卻對員工苛刻,或許還違反勞基法?
有些口上說扶助...事務所卻案件多到做不完...還一堆類似的....,案源備受質疑?

一堆道德極度瑕疵者.........都是從小地方變成

還有有些人   想要假實習的

有格的話你乾脆就不要實習....

勿以惡小而為之.....

可惜阿....這種人或許已經忘了初衷了?

正義   ?   哈哈....

台灣法界需要道德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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