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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釣魚台是誰的
發表人 ....  

發表日期

6/13/2008 6:32:12 PM
發表內容 明代『順風相送』(1403)航海圖曾提及釣魚嶼﹐自此多項證據顯示中國人登釣魚台的有關記載。

(有關釣魚台主權法理研究可參考原自香港教協網頁資料)   

1895   中日甲午戰爭﹐中國戰敗後馬關條約將台灣及附屬島嶼(包括釣魚台)割予日本。   

1941-1944   當時台灣與琉球均為日本佔領﹐“台北州”與琉球的沖繩縣為“尖閣列島”(即釣魚台群島)發生主權之爭。1944年東京法院判決沖繩縣敗訴﹐“尖閣列島”屬“台北州”。   

1945   美國攻佔琉球群島﹐錯將釣魚台亦列入軍事管轄區內。   

1951   美日舊金山和約﹐美國以北緯二十九度以北的島嶼(包括釣魚台列嶼)劃歸日本琉球群島範圍。美國託管釣魚台。   

1968   日本、台北政府、琉球政府及駐琉美軍先後多次派團考察釣魚台油礦。發現石油的消息令釣魚台主權爭議揭開新序幕。   

1968/09/17   台灣『中國石油公司』與美國國家石油公司訂立合約探勘開採油礦。   

1968/10   聯合國亞洲經濟開發委員會(ECAFE)調查報告說台海釣魚台附近有大油田。   

1969/05/08   日本琉球八重山島公所在釣魚島上立水泥標柱﹐正面刻“八重山尖閣群島釣魚島”﹐反面刻“沖繩縣石垣市寧登野城二三九二番地、石垣市建立”。   

1969/07/17   中華民國政府代表在聯合國聲明﹐宣佈對於鄰接大陸礁層的天然資源得以行使主權的權利。   

1970/01   紐約聯合國總部發表新聞稿﹐說“這些島嶼(釣魚台群島)一直屬於中國﹐一八九五年被日本佔領﹐而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歸還中國”。   

1970/07   日琉雙方曾三度派遺龐大技術調查團前往釣魚台勘探。   

1970/08/24   日本表示對台灣的第二次日圓貸款要重新考慮。   

1970/08/31   琉球立法機關通過確認尖閣列島屬於沖繩石垣市。   

1970/09/01   台北《中國時報》記者到釣魚台採訪﹐並插上國旗。   

1970/09/03   日本外務省發言人稱釣魚台群島主權屬於日本。   

1970/09/10   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稱美國將於1972年把琉球及釣魚台列嶼一併交還日本。美日私相授受引致各地華人展開第一次保釣運動。

日本並聲明宣稱釣魚台領有權屬於琉球﹐等於屬於日本。   

1970/09/13   日本《朝日新聞》說尖閣列島主權之爭的真相是石油之爭﹐據估計東中國海的大陸礁層蘊藏著時價一兆美金的石油。   

1970/09/15   沖繩警察將釣魚台上的中華民國國旗拔去。   

1970/09/16   日本驅趕釣魚台附近作業的台灣漁船。   

1970/09/25   台灣駐美大使稱已決定正告美國﹐希望美方注意台日之間為釣魚台問題的爭執。   

1970/09/30   台灣外交部重申對釣魚台主權維護到底的決心。   

1970/12/19   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召開座談會﹐決定舉行遊行示威及募捐。此為保釣運動的正式開始。   

1970/12/22   紐約校區成立保衛釣魚台行動委員會紐約分會。   

top***第一次保釣行動***(1971)   

1971/01/29   二千五百名中國(港、台)留學生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外舉行保釣示威﹐高呼『誓死保衛釣魚台!』﹐掀起全世界保釣運動浪潮。

同日及30日﹐大批留學生及華人分別在日本駐紐約、芝加哥、三藩市、洛杉機、西雅圖、華盛頓等六大城市的領事館前舉行示威遊行。   

1971/02   台北派教育部專員到美對學生疏導﹐解釋台灣需要依賴日本貸款﹐反而刺激了保釣運動的發展。   

1971/02/20   香港《七十年代》周刊發動香港首次保釣遊行﹐數十學生在日本文化中心前示威。   

1971/04/10   美國多個大城市再有大型示威遊行﹐華盛頓舉行空前盛大的411保釣遊行更多達三千華人參加。

台灣及香港院校學生陸續舉行校內保釣集會遊行﹐台大三千五百名學生遊行﹐部分香港學生及其他市民再赴日本文化中心抗議但被警方打壓多人被捕。   

1971/05/04   香港第三次大型保釣集會在愛丁堡廣場舉行﹐但又遭受警方打壓﹐十二人在數千群眾圍觀下被捕。   

1971/06/16   美日簽署移交琉球協定﹐台北發表聲名強調擁有釣魚台主權。   

1971/07/07   香港學聯發起七七維園大示威﹐與嚴陣以待的警方爆發激烈衝突﹐不少學生被警棍打得頭破血流。和平保釣抗議最終展變成『七七血洗維園事件』(受傷學生包括96年為保釣犧牲的陳毓祥)。   

1971/08   台灣當局(國民黨)在處理釣魚台事件上的媚外態度及對保釣打壓令海外保釣運動出現『向左轉』。美國各地保釣會相繼舉行國事大會通過多項決議﹐包括反對任何“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國際陰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等。   

1971/08/13   三千香港市民終在警方准許下在維園舉行大型保釣集會。   

1971/09/18   約二千香港市民在維園保釣集會。   

1971/09/21   紐約發起恢複中國在聯合國席位的大遊行﹐遊行隊伍高舉五星紅旗。   

1971/10/16   美國三藩市舉行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示威遊行。   

1971/12/30   中國外交部發表聲明﹐稱美國將釣魚台歸還日本是對中國主權的侵犯。自1971年底起﹐周恩來總理多次接見海外保釣團體﹐將保釣運動同五四運動相比。   

1972/05/13   美日正式簽定協議將琉球(及釣魚台)交還日本。

台北外交部聲明絕不放棄釣魚台主權﹐美日港台愛國青年發起強烈抗議行動﹐一千中國人在華盛頓示威抗議。

香港二千多人在中環保釣示威﹐五一三示威為香港七零年代保釣運動尾聲。   

1972/06/17   美國和日本正式移交琉球的行政主權﹐釣魚台列嶼隨琉球由日本政府接收。

保衛釣魚台運動暫告一段落﹐也從另一方向發展成中國統一運動。   

top1972-1996   

1972   中日建交。   

1978   中日簽署『和平友好條約』﹐鄧小平向日方表示釣魚台主權問題留待日後慢慢解決。

同年﹐日本友翼團體『日本青年社』在釣魚台島上建立導航燈塔﹐並在政府默許下擬於釣魚台修建直升機場。

中國派百餘艘漁船進入釣魚台附近海域作業宣示主權,遭到日本海巡邏警有組織的阻擋,日向北京抗議﹐北京指為『偶發事件』。   

1979   日本在釣魚台設直升機場﹐兩岸政府提出抗議。   

1989   台灣漁船在釣魚台海面作業遭日本海上保安廳艦隻驅逐﹐台灣發起『新保釣運動』。   

1990   日本政府海上防衛廳宣布承認『日本青年社』78年在釣魚台建立的燈塔為正式航線標誌﹐後又否認其事。

事件引發港台展開連串保釣行動﹐載有台灣區運會聖火的漁船試圖駛往釣魚台宣示主權,但行動失敗。

香港萬人維園反日集會抗議日本侵佔釣魚台主權。   

1992   中國全國人大通過《領海法》,正式將釣魚台島列入中國領土範圍,日本政府提出抗議。   

1995   兩架中國戰機在釣島領空附近演習時遭日本戰機欄截。   

top***全球華人第二次保釣行動***(1996)   

1996/07/14   『日本青年社』在釣魚台北小島建立新太陽能燈塔﹐再引起爭端。

同月﹐日本政府宣佈實施二百海里專屬經濟區﹐把釣魚台列島包括在內﹐又派出海上自衛隊艦艇巡邏。   

1996/08/18   日本右翼分子又登上釣魚台﹐在島上豎起木製日本國旗和日本戰爭記念碑。   

1996/08/28   日本外相訪港﹐說釣魚台是日本領土。港人抗議﹐保釣口號再次響起。   

1996/08/29   日本扣押駛近釣魚台的台灣『華陽一號』漁輪。   

1996/09/04   香港明報記者赴釣魚台採訪被日本海空攔截﹐『釣魚台淪陷了﹖』報導傳出後震動港台兩地。   

1996/09/05   香港及台灣媒體紛到釣魚台採訪﹐全部遭日本海上保安廳艦艇驅趕﹐顯示釣魚台已落入日本有效控制之中。

日本駐港總領事批評港人在釣魚台問題小事化大﹐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反駁釣魚台不是小事﹐是涉及主權及領土完整的問題。   

1996/09/06   台北縣議員金介壽等十多人乘海釣船到釣魚台宣示主權﹐在離釣魚台十三海里被逐。   

1996/09/08   香港工聯會發動四千人保釣遊行﹐兩岸民間均成立保釣組織。   

1996/09/09   『日本青年社』再到釣魚台修燈塔。   

1996/09/10   中國外交部發表聲明﹐對日本右翼勢力再踏足釣魚台表示強烈抗議﹐要求日本拆毀島上非法設施。   

1996/09/11   美國表態不承認及不支持任何國家宣稱擁有釣魚台主權。   

1996/09/15   一萬二千名港人參與九一五保釣大遊行﹐港、台及禸地的民間保釣行動持續升溫﹐海外多倫多五千華人遊行集會聲援保釣運動。

同日﹐中國民間保釣運動發起人童增遭官方施壓離京出差。   

1996/09/17   『九一八』前夕﹐逾二千港人參與聲討日本晚會。大陸高等院校原定在九一八前後的抗日集會被當局疏導勸止。   

1996/09/18   全球各地有『九一八』向日領館示威及燭光晚會活動。在香港有親中團體遞交七十六萬市民抗議簽名到日駐港領事館﹐另六千人晚間在尖東海旁集會。多倫多及溫哥華等地各有數百人參加燭光晚會。   

1996/09/20   中國外交部以強調硬措辭警告日本﹐事件已影響中日關係的正常發展。   

1996/09/21   台灣內政部長指台北會展現護土決心﹐如政策有需要將   “不惜一戰”。   

1996/09/22   香港『保釣號』貨輪在全球華人保釣大聯盟發起人陳毓祥帶領下﹐乘載十七名突擊隊員及四十二名中外記者出發啟程前赴釣魚台。

北美多個城市及香港、台灣、倫敦等地響應『全球華人保釣大遊行』活動。約二萬華人分持兩岸旗幟在三藩市遊行集會﹐紐約有香港代表帶領數百人遊行後於聯合國總部外展開41小時絕食行動﹐溫哥華有四千人遊行。   

1996/09/23   香港保釣行動委員會聯同台灣保釣人仕(包括港立法局議員何俊仁、曾建成及台北議員金介壽)試圖赴釣魚台為十月初的聯合搶灘行動探路﹐船隊被至少十七艘日艦阻撓﹐最近離岸僅七十米﹐對峙兩小時後返航。   

1996/09/25   中國外長錢其深在紐約聯合國大會期間與日本外相池田行彥會談﹐雙方各自堅持擁有釣魚台列嶼主權。   

1996/09/26   經過四天航程﹐『保釣號』在日艦瘋狂攔截下成功突入離釣魚台1.5海里﹐船長魏立志因情況危險決定回航。

當時陳毓祥等人憤於無法登上釣魚台﹐率領五人跳海〝游水〞宣示領土主權﹐陳毓祥在事件中不幸遇溺身亡﹐於釣魚台領海內壯烈犧牲。

另一遇溺成員方裕源由日方直升機送往石垣救治﹐釣島慘劇消息立即引起全球華人極度悲憤。

保釣號運載著以五星國旗覆蓋的陳毓祥遺體於午夜時分抵達台灣基隆港﹐新黨等部分台灣人仕在場迎接﹐場面悲壯。

陳毓祥紀念館   

1996/09/27   陳毓祥遺體、保釣號上其他成員及隨團記者乘專機由台灣返抵香港﹐陳的家人摯友在停機坪迎接棺木運出﹐大批市民到機場支持﹐多個國際媒體包括CNN也有在場採訪。   

1996/09/29   五萬香港市民參與在維園舉行的燭光晚會悼念『保釣烈士』陳毓祥﹐全球多個大城市有追悼集會。   

1996/09/30   日本執政自民黨把首相與閣員必須參拜靖國神社及釣魚台為日本領土列為政綱﹐中國總理李鵬警告日本任何傷害中國人民感情的行徑都不會有好結果。   

1996/10/01   日本政府知會北京暫不准右翼組織在釣魚台興建的燈塔成為正式航標﹐免影響日本對外關係。   

1996/10/05   主張台獨的『建國聯盟』借保釣做勢動員數千人在台北市遊行﹐以『保釣先保台﹐保台先保國』為訴求。   

1996/10/06   港台保釣人仕近三百人乘坐三十多艘海釣船組成保釣船隊由台灣出發前赴釣魚台宣示主權﹐以拆毁燈塔為目標(港方總指揮為何俊仁﹐台灣總指揮為金介壽)。

同日陳毓祥舉殯﹐棺木蓋以新華社送贈的中國國旗﹐香港萬人致祭包括中港官員代表。

多倫多七千華人舉行陳毓祥追悼會。   

1996/10/07   三十多艘保釣船連同十多艘媒體租用漁船在清晨時分進入釣魚台海域﹐遭到至少六十艘日本保安廳船艦阻檔﹐其中兩艘保釣船成功突破日艦封鎖。

在清晨六時十四分﹐金介壽及港方代表陳裕南率先搶攤登上釣魚台主島﹐兩人分別在島上插上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及五星紅旗﹐此為保衛釣魚台運動展開四分之一個世紀以來首次有兩岸旗幟在釣島飄揚﹐寫下歷史性的一頁

在清晨六時三十五分﹐另外四名台灣保釣人仕(賴福明、李覺民、王光華、呂文銳)成功搶攤登上北小島﹐並一度在島上與日本警察直接對峙﹐後插上青天白日滿地紅旗離去。

保釣船隊在七時三十分陸續回航﹐日方在保釣人仕離去後把旗幟拔走。   

1996/10/08   香港保釣人仕回港受英雄式歡迎。   

1996/10/09   香港保釣行動委員會闖入日駐港領事館抗議﹐激情的九六保釣運動開始漸入低潮。   

top1997-2002   

1997/04/27   日本市議員登上釣魚台。   

1997/05/06   四名日人包括議員登釣魚台插旗祭亡魂。   

1997/05/11   香港保釣遊行僅二百多人參加。   

1997/05/26   『釣魚台號』由香港出發﹐會合由台灣出發的十多艘海釣船﹐合共近二百名港台美保釣人仕再赴釣魚台宣示主權﹐共遭八十日艦揀截﹐釣魚台號更被兩艘日艦夾擊並發生嚴重碰撞﹐兩名港保釣成員跳登日艦抗議被日警短暫拘捕並侮辱毆打﹐其後兩人被送回海釣船﹐保釣人仕登陸釣魚台行動失敗。   

1997/06/13   日本青年社登島修理燈塔。   

1997/06/30   台灣金介壽宣稱秘密前赴釣魚台﹐但行動失敗。   

1997/09/25   前保釣號成員借用『釣魚台號』於九一八自香港低調出發﹐原定到釣魚台悼念陳毓祥﹐但因技術問題及意見不合﹐行動在陳逝世一週年前夕宣告流產。   

1998/06/24   香港保釣行動委員會利用『釣魚台號』再次前往釣魚台﹐台灣保釣人仕派幾艘海釣船配合行動。

釣魚台號全力搶攻釣島跟日艦發生追逐戰﹐遭日艦多番撞擊後嚴重損毀並入水﹐港保釣人仕被迫棄船﹐所有船員由記者船救走。『釣魚台號』最後沉沒。   

1999/09/05   日本青年社登島更換燈塔電池。   

2000/04/20   日本青年社又在釣魚台建小神社﹐中國政府表示強烈不滿。   

2000/05/02   香港太陽報記者赴釣魚台又遇日艦阻檔﹐離岸拍攝得島上的神社及日本國旗。   

2002/09/24   台灣前總統李登輝公然說『釣魚台是日本領土』﹐被各界人仕譴責『叛國』。   

top2003   

2003/01/01   日本政府聲稱以『租借』方式自日本國民手中取到釣魚台管治權。   

2003/06/23   15名保釣人士(2名港人、13名內地人)乘坐漁船,出發到釣魚台欲宣示主權,日本海上保安廳派出16艘艦艇和多架直升機,阻止漁船接近釣魚台海域,其間雙方發生輕微碰撞,加上風浪太大,漁船最後折返浙江,回航前船員撒下白色紙花悼念1996年在該處遇溺身亡的陳毓祥。

此次行動是首次真正的大陸民間保釣,馮錦華等一班大陸保釣人仕在沒有官方明顯阻撓的情況下登上保釣船前赴釣島,踏出大陸民間保釣歷史性的一步。   

2003/08/25   日本東京右翼團體『日本青年社』九名成員,再次登上釣魚台島維修燈塔,日本海上保安廳多艘艦艇在場監視卻未有阻攔。

登島事件引起兩岸外交部關注,同聲譴責日方侵犯領土主權的行徑。   

2003/09/18   馮錦華等大陸保釣活躍人仕往日本駐京使館遞交網上收集的百萬簽名要求日本政府賠償毒氣彈遺害問題。   

2003/09/20   美東數百華人齊集於華盛頓日本駐美使館前抗議日本侵佔釣魚台。   

2003/10/09   中港台保釣人仕分兩批自福建廈門及台灣深澳出發﹐因風浪延誤台灣出發代表未能登上會合的『閩龍號』。閩龍號船上保釣人士包括香港的羅就及朱幼麟等共五名港人、一名台灣人及四名內地人。

十月九日下午起『閩龍號』遭遇日本艦隻並逐漸迫近釣島﹐在超過八隻日艦圍攻下幾近沉沒無法登陸﹐最近距離釣魚島僅百米﹐下午六時決定折返。

閩龍號路徑圖及成員名單   

2003/12/28   來自兩岸三地及海外的三十多名保釣人士在廈門開會,會上決定成立中國民間保釣聯合會籌委會。

全球華人保釣論壇26日至28日在廈門召開﹐海內外保釣人士回顧了以往的保釣行動﹐商討建立聯絡機制,並為今後的保釣行動作周密籌劃。保釣人士們一致通過了《保釣宣言》,決心要捍衛釣魚台主權。   

top2004   

2004/01/15   由廈門出發的兩艘內地保釣船隻(二十名保釣人士),十五日晚靠近釣魚台時遭到日本艦艇夾擊,日方出動水炮射破保釣船駕駛艙玻璃窗,一名船長及另一名保釣人士受傷。其後,保釣人士把刻有「中國領土釣魚台」的標誌碑拋下釣魚台附近海域,宣示主權。一艘保釣船返航時,被日本軍艦撞凹。   

2004/03/24   七名內地保釣勇士(馮錦華、張立昆、尹東明、胡顯峰、王喜強、方衛強、殷敏洪)利用聲東擊西策略,分乘兩艘橡皮艇拂曉衝鋒,終在清晨六時二十六分登上釣魚島升起中國國旗,向全世界宣示主權。這是繼一九九六年十月港台保釣人士之後,歷來第二次的成功行動。

可是在十二小時後,七勇士全被十八名日本警方人員乘直升機空降拘獲,事件引起全球保釣人士怒吼,傍晚有近五百人在日本駐京使館門外示威聲援。

保釣人仕登釣魚台時序   

2004/03/25   成功登上釣魚島的七名中國保釣人士,被日本軍警押送到沖繩島那霸港的警署拘留。中國駐日使館派出參贊前往那霸商討安排七名保釣人士返回中國﹐而外交部發言人孔泉公開要求日本立即無條件釋放七人,事件發生後中方已向日方提出九次嚴正交涉。   

2004/03/26   日本警方決定不對七名登上釣魚島後被扣查的中國保釣人士提出起訴,並將他們交由移民部門遣返中國。七人於香港時間七時多乘飛機離開沖繩,九時二十分左右返抵上海。

七保釣勇士被扣日程   

2004/03/27   原定28日啟程再往釣魚島宣示主權宣布推遲,理由是台海局勢緊張。

成功登上釣魚島宣示主權的七名保釣人士在杭州療養一日後傍晚6時返抵浙江省樂清市,受到約500名群眾英雄式歡迎。   

2004/04/23   日本右翼分子疑因釣魚台主權爭議,凌晨三時駕懸掛「日本皇民黨」標幟旗號的巴士衝撞中國駐大阪總領事館,車輛起火爆炸,幸無造成傷亡。


2004/05/21   中國民間保釣聯合會消息,一名保釣聯合會成員陳濤參加全國巡迴宣傳保釣行動時,在西藏遇上車禍不幸身亡。

陳濤紀念館   

2004/08/07   被高度政治化的亞洲盃決賽中日在北京工人體育場對戰,中國隊以一比三落敗後,北京球迷情緒激動通宵反日,有群眾焚燒日本國旗及對運載日本球迷的旅遊巴士擲物襲擊。

圖1   圖2   

2004/09/01   內地著名反日網站「愛國者同盟網」由於發起「中國鐵路中國造」簽名活動,反對鐵道部採用日本技術建高速鐵路,遭到鐵道部及內地網絡監管部門查封。   

top2005   

2005/01/17   日本防衛廳推出一套「西南島嶼有事」對策方針,針對中日兩國有領土爭議的釣魚島、沖繩本島及以西的其他島嶼,表示要堅決徹底地打擊「侵犯」島嶼的外國軍隊。   

2005/02/09   日本政府宣布接管右翼政治團體在釣魚島上所建的燈塔,交由海岸防衛隊負責維修。

中國外交部重申釣魚島是中國固有領土:「日本就釣魚島採取的任何單方面行動都是非法和無效的」。台灣外交部唱反調指事件潛在正面意義:「這代表可以期望(日後)以合理態度處理談判」。   

2005/02/14   日本政府再宣布批准該國漁民到另一處與中國有主權爭議的水域   -   沖之鳥珊瑚礁(日方稱為沖之鳥島)水域捕捉吞拿魚。   

註:   本表大事記(timeline)主要根據歷史資料﹐香港報刊﹐及網上的中港台和北美媒體報導綜合編寫而成。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5022006262
回覆 乙說 在6/13/2008 6:36:09 PM的回覆:
★釣魚台是日本不容置疑的領土   

            首先釣魚台和台灣根本沒有法理上的關係,日本也不是根據馬關條約取得釣魚台,事實證據就在馬關條約的簽訂過程裡。日本是在1895年1月14日   的日本內閣會議中把釣魚台納入國土,三個月後(   1895年4月17日   )才和中國清朝簽定馬關條約,顯然台灣和釣魚台並沒有法理上的關係否則日本哪有必要把台灣和釣魚台分割處理??   

            更重要的是釣魚台並不是無人島,日本人古賀辰四郎從1895年就率眾到釣魚台開墾,到1909年移民已有90戶共248人,開墾規模還不小,現在島上仍有古賀家族的遺跡。

            保釣人士把釣魚台和台灣扯上的唯一證據是台灣臺北縣及琉球沖繩縣為當時的釣魚台起主權之爭,1944年東京法院判決釣魚台歸臺北縣。可是筆者翻遍所有保釣人士的資料從來沒有看到這份日本法院判決的原始文檔,而且一想就知道這種說法的無比荒謬,主權是一個國家政府才有的權利,地方政府之間哪來的主權糾紛?行政區的歸屬是行政權,有糾紛一定找上級行政機關裁決,哪有可能找司法單位判決?比方說板橋是臺北市管還是臺北縣管?哪個白癡會告到法院去請法官判決?這個證據顯然是大有問題,偽造的成分居多。

            再從地理位置看,與那國島離台灣比釣魚台更近,關係更是深厚,也是台灣漁民的傳統漁場,要是釣魚台算台灣領土,請問夾在台灣和釣魚台之間的與那國島怎麼算?任何要把釣魚台當中國或台灣固有領土的證據都更適用於與那國島,為什麼中國只喜歡釣魚台卻偏偏放過與那國島?


中國想要強佔釣魚台的手法和意圖強佔台灣的手法方式一模一樣,那就是不管國際法,只是隨便從古書上剪兩句話,只要中國古書曾經提到過,這個地方就變成中國固有領土了,這種幹法要是行的通,那全世界就都是中國固有領土了。中國的鄭和下過西洋,據說曾一路從東南亞跑到了非洲,照中國人的無恥幹法,那不是整個南亞到非洲都應該是中國的固有領土嗎?哪有這樣荒謬的事?


            中國史書上也寫的很清楚,中國曾經是蒙古(元朝)的一部分,那中國是不是該把領土交還蒙古共和國統治?中國的領土在中國古書上不斷變動奢,請問要以哪一本為準?要是世界各國都如法炮製義大利也拿羅馬帝國時代的古書宣佈英國、德國、法國是義大利的固有領土,希臘也拿亞歷山大大帝時代的古書向印度、波斯要主權,天底下有這種荒謬的事嗎?況且這些中國古書都是私人遊記性質,有些書連真實的作者都考証不出來,根本沒有任何法律上的效用。

            1615五年日本人村山等安遠征台灣之時,為琉球國王中山尚寧得知。他派人告知中國,當時的中國的福建巡撫黃承玄為此於萬曆四十四年(西元一六一六年)上奏此事。其奏書中說:(雞籠逼我東鄙,距汛地(澎湖)僅數水程,倭若得此,益旁收東番(指台灣)諸山以固其巢穴)雞籠就是現在的基隆,當時應該泛指現在的台灣島,奏書中用"雞籠逼我東鄙"顯然是把台灣當成外國看,連台灣都被的中國當成外國,更不用說是小小的釣魚台了。


            至於拿日本民間學者林子平畫的圖來當證據更是荒唐可笑,難不成筆者也畫一張地圖,把中國畫到非洲莫三比給的疆域裡,中國總理胡錦濤就會承認中國是莫三鼻給的固有領土乖乖接受莫三鼻給的統治?這位林子平還在圖裡還把台灣畫成日本的一部分,中國政府應該也根據這一張圖承認日本對台灣的主權。

            日本取得釣魚台完全是根據國際法上的"無主地先佔""實效性統治行   "取得的
A:日本對釣魚台的無主地先佔:   
1879年日本廢止琉球藩,改設沖繩縣,1879年3月日人松井忠兵衛編製,經日本政府內務省審查通過出版的"大日本全圖"將釣魚台列嶼劃入日本版圖。

2008-02-05   18:31:15   補充
   
1879年12月明治政府內務省地理局正式出版的「大日本府縣管轄圖」正式然將釣魚台列嶼標示為構成琉球群島之一部分,也就是公開向世界宣示日本政府佔有釣魚台的意思。
1885年明治政府內務卿山縣有朋,以政府公文書命令沖繩縣令西村捨三勘查釣魚台。經數次調查確認釣魚台上面毫無界碑,官廳或居民建築等清朝統治的跡象認定為無主之地。
1895年1月14日的日本內閣會議決議定正式將釣魚台劃入琉球所轄之日本領土之內,編為沖繩縣八重山郡尖閣群島。
B:日本政府對釣魚台實效性統治行為   :   
1902年沖繩縣臨時土地整理事務局對釣魚台列嶼實施實地測量,製作各島的正確縮尺圖。   

2008-02-05   18:32:45   補充
   
1896年8月,日本政府內務省以免除使用費,期限30年為條件,核准將釣魚島租借給古賀辰四郎。古賀辰四郎在釣魚台建造小型碼頭、海產加工工廠、宿舍等建築物,並種植農作物,到1909年移民有90戶,共248人,現在島上仍有古賀家族的遺跡。
1915、1917年日本海軍水路部,1931年沖繩營林署對釣魚台進行測量工作,日本農林省資源調查團赴該列嶼勘查,日本氣象局在釣魚台建設測候所。
1918年古賀辰四郎在釣魚台的事業,由其次子古賀善次繼承。
1926年無償租借期滿,古賀善次開始向日本政府繳納租金。   

2008-02-05   18:34:08   補充
   
1932年古賀善次再向日本政府申請購買售已列入日本政府國有土地的釣魚台,釣魚台成為古賀善次的私有地,古賀善次依照日本政府的土地稅法,每年向日本政府繳納土地稅。
反觀中國從來沒有對日本取得釣魚台的行為有任何異議,連最基本的抗議都沒有,尤有甚者中國還在不少官方檔上公開承認釣魚台是日本領土,二次大戰後也沒有主張釣魚台是中國的領土,要求日本歸還,這在國際法上就是中國承認日本統治的有效性。日本並不是和中國簽訂某一條約後取得釣魚台的,無論廢除中國和日本間的馬關條約或任何條約也都無損日本對釣魚台的擁有主權。   

2008-02-05   18:35:15   補充
   
1920年中華民國政府曾以政府名義,發出過像日本人民義行之感謝狀,中國駐日本領事在政府公文書裡公開宣稱釣魚台為日本帝國沖繩縣八重山郡尖閣列島。請注意,不是稱台灣尖閣列島,很明顯在中華民國政府眼裡,釣魚台是日本國琉球群島的附屬島嶼,不是中國的也不是台灣的,光這個證據就讓所有保釣的支那豬吐血氣絕的了。
1953年1月8日中共人民日報,在刊載的(琉球群島人民反對美國占領的鬥爭)專文中清楚的寫著(琉群島包括尖閣諸島),1958年11月北京地圖出版社編輯部編印的地圖「日本之部」,還是誠實的將釣魚台劃入日本領土之內。   

2008-02-05   18:35:45   補充
   
1965年10月由台灣國防研究院與中國地理學研究所合編出版的世界地圖集第一冊東亞諸國中,也是將釣魚台列嶼劃歸為日本領土還寫成日本名(尖閣群島)。
1965年11月臺灣省政府編印之「台灣省地方自治誌要」將台灣省極北界定為彭佳嶼。1968年10月臺灣印行的「中華民國年鑑」也以台灣極北為彭佳嶼。還有,1970年以前臺灣國立編譯館編印之國民中學地理教科書將釣魚台劃入日本領土,名稱也使用日方使用的尖閣群島。
拿地質學上釣魚台為大屯山脈入海延伸而成當台灣領有釣魚台的理由,我只請問俄羅斯和中國根本連在一起,那俄羅斯可以根據這種地質學上的理由主張中國是俄羅斯的固有領土嗎?   

2008-02-05   18:36:50   補充
   
至於為什麼美國把釣魚台交還日本而不交給台灣或中國?很簡單,在戰後美軍統治琉球期間,美軍長期使用釣魚台作為炸射演習場,還付租金給釣魚台地主日本人古賀善次,中國和台灣從來也沒向美國說釣魚台是中國固有領土要求歸還,美軍結束佔領,不把釣魚台交還日本要交給誰?   請問釣魚台要是真的是中國固有領土,為什麼二次大戰後蔣介石不向日本要回來?
100多年間,中國從來沒有向釣魚台進行過任何有效的官方實質統治行為,甚至於連宣稱釣魚台是中國領土這麼基本的事都沒幹過,根本忘了世界上還有釣魚台這個地方,   

2008-02-05   18:37:36   補充
   
一直到一九六九年五月,聯合國遠東經濟委員會發表探勘調查結果,指出釣魚台周邊海底可能埋藏大量石油及天然氣之後才開始突然主張釣魚台是中國固有領土,蔣介石才開始竄改台灣教科書的地圖想要強佔日本的領土。目的單純得只是卑俾的覬覦釣魚台的石油,這種行為根本就是無恥加無賴。
以筆者來說我國中唸書時國民黨明明教我們台灣的北界是彭佳嶼,怎麼釣魚台發現石油後以後突然變成是釣魚台?所以釣魚台是日本的領土,不容置疑。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article?qid=1708020507189
回覆 丙說 在6/13/2008 6:39:51 PM的回覆:
★釣魚台是中國領土
歷史、地理和國際法的佐證   

歷史見證:
中國比日本早四百年發現釣魚台   

 根據中國史藉記載,釣魚台的發現和命名最早可見於明永樂元年(一四○二年)的《順風相送》航海圖,而日本聲稱對釣魚台有主權,是在一八九五年甲午戰爭,中國戰敗後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時,將台灣連同釣魚台島割予日本。之後日本才將釣魚台列入為日本領土,以「尖閣群島」一詞來表示釣魚台列嶼,並劃歸琉球。在一八九五年以前,日本刊行的地圖,是未將釣魚台列嶼劃入琉球範圍。反而在一七八五年日本人林子平刊行的日本地圖,「三國通覽輿地路程全圖」所標明的顏色,則清楚顯示釣魚台是屬於中國的。亦即中國發現該列嶼比日人起碼早四百年以上。
 除此以外,於清代(一八九三)更有慈禧太后曾將釣魚台列嶼賞予盛宣懷之詔書,其孫輩的家族成員盛承楠在一九四九年自江蘇遷台後,更不時到其家族「產業」釣魚台上採石蓯蓉(及其他生草藥)以供製造藥丸之用,他並於一九七○年九月九日在台北市大華晚報發表《釣魚台列嶼採藥記》。
 歷史足以證明釣魚台不是無主島,而是中國所屬,不屬日本,不屬琉球,日本竊釣魚台主權,侵中國領土是可恥、橫蠻的強盜行為。   


地質研究:
釣魚台位於「台灣海盆地帶」   

 釣魚台列嶼位於台灣東北方,琉球群島主島沖繩島的西南方,先島諸島(宮古、八重山三群島)北方。整個列嶼由釣魚嶼(台)、黃尾嶼、赤尾嶼、南小島及其他附近的三小礁所組成,其中以釣魚嶼最大,釣魚台命名由此而來。
 在地質學上,釣魚台列嶼位於「台灣海盆」地帶,處於中國東海海床邊緣,亦即位於中國閩浙二省東海地區的大陸礁層邊緣,是中國大陸土地及台灣島向海內的自然延伸,全部海床地區水深在二百公尺以內。釣魚台列嶼以南十餘海浬海床,地形突變,水深達一千尺以上,地質學上稱為「琉球海槽」,並無大陸礁層,故此釣魚台列嶼在地理上與琉球群島沒有關連,並非現屬日本的琉球本土陸地的自然延伸。
 其實,在近百年來,台灣漁民經常在釣魚台列嶼水域作業,並於遇到強風時把船駛往釣魚台及南小島中間一條寬約一千五百公尺的海峽,當作「避風港」。反觀琉球漁民在過去數十年間鮮有到此作業,最主要原因乃是中國東海一帶整年受東北及西南季風影響,黑潮從台灣東部向東北流,琉球居民不可能橫風流至此島謀生,故台灣漁民在此島上亦從未見過琉球人。   


訴諸國際法之一:
日本不符「有效先佔」條件   

 日本主張對釣魚台列嶼有主權的主要理由是:日人古賀辰四郎在一八八四年發現該島後,在島上建立了木頭魚工廠,搜集羽毛鳥糞。指該島嶼沿海一帶久為琉球漁民捕魚的地方。
 此點意在聲稱日人為釣魚台列嶼的發現者,並登陸、佔領與使用該島,若此點屬實,在國際法上,日本已滿足了對該島的「有效先佔」(OCCAPATION)條件,從而建立了日本對該島的管轄權(意即取得該島為日本之領土)。但其子在一九七○年八月則否認該列嶼為他父親首先發現之說,只承認他父親曾去過,但在此之前早有人去過。
 但是中國史藉對此島的最早記載見一四○三年的《順風相送》航海圖,即中國發現該列嶼比日人起碼早四百年以上,中國符合國際法「有效先佔」的條件,日本難強詞奪理。   


訴諸國際法之二︰
釣魚台不附於琉球   

 再者,在國際法上若欲依據發現並佔有一塊無主地為理由,先佔之主體必須是國家或由國家授權者,但日人古賀氏在向日本內政部申請對該島的租地權時,卻被日本政府以「不認為該島屬於日本」為由駁回其申請。而在一九四一年日據台灣時代的「台北州」為了保有釣魚台漁場,與沖繩(琉球)郡打了一場官司,一九四四年日本東京法院更判決確定釣魚台列嶼屬於台北管轄。
 當時日本雖已併吞琉球,但到一八九五年,中國戰敗後,日本佔領台灣時同時佔據釣魚台列嶼。並於次年批准古賀氏的申請,又於次年將之列入為日本領土。但在一九四二年中美英開會議宣言即指出「所有日本竊奪自中國的一切土地,均應由中國政府收復之。」這無疑包括釣魚台列嶼。
  此外,按照國際法中,一九五八年「大陸礁層公約」第六條規定:「(一)海岸毗鄰及(或)相向之兩個以上國家,其大陸礁層界線之劃定,應符合其國家陸地領土自然延伸之原則。」即釣魚台列嶼屬中國土地的自然延伸,主權屬中國所有絕無疑問。   


訴諸國際法之三:
美日不能私相授受   

 有關釣魚台主權,日本的一個主要理據之一是「美日和約」發生效力後,琉球與日本分離,基於和約與有關奄美諸島的日美協定,所頒布的美行政官署布告第廿七條「琉球之地理環境」第一條規定,該列島是在琉球列島的地理範圍內。所以將釣魚台列嶼一併於七二年「歸還」日本。但日本此主張完全違背了一項基本的國際法原則:即「一國的領土主權,不因其他國家間的條約對該領土有所處置而受到剝奪或影響。」因為任何個人或政府,皆不能將其所不擁有的權利轉讓於他人。這是一項基本的私法及國際法的原則。釣魚台的主權既於戰後屬於中國,則美日和約與協定雖將此列嶼劃入琉球地理範圍內,欲由美軍管轄,中國對其主權仍是完全而不受影響,日方所持主張列嶼主權的第三點理由在國際法上亦不能成立。   

釣魚台列島位於台灣與日本之間,距台灣基隆港102浬,距日本沖繩島240浬,由八個小島組成,面積只有6.3平方公里,最大的一個島只有3.6平方公里。   

(original   source:   http://www.hkptu.org.hk/society/pubin/fish/3284.htm)   

中國重申釣魚島是固有領土


***中國方面反應:


【大紀元2月9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中國民間組織多次到釣魚台宣示主權。
日本政府宣佈接管右翼政治團體在釣魚島上所建的燈塔後,中國重申釣魚島是中國固有領土。   
外交部發言人孔泉在記者會上,有記者問,日本右翼政治團體在釣魚島上所建的燈塔已直接由日本政府管理,今後將作為日本的國家財產予以保護。請問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他答,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是中國固有領土。日本採取的任何單方面行動都是非法和無效的。   

日本政府表示,已知會中國,接管在釣魚台島嶼上由右翼組織日本青年社所興建的一座燈塔。該燈塔建於八八年,高5.6米。   

副外務相在東京的記者會說,興建燈塔的組織表示再不能管理下去;由於他們放棄了擁有權,因而它轉歸國家所有。日本一直表示釣魚台一貫屬於日本,雖然有點麻煩,日本仍會繼續保護必須保護的東西。中日兩國近日也就東海的天然資源有爭議,雙方關係已很緊張。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5052406298
回覆 還漏了丁說 : 在6/13/2008 6:46:29 PM的回覆:
丁說:大話新聞(假日版)

鄭弘儀的口頭纏:你來看這張相片,原來日治(絕不稱日據)時期,台灣就那麼進步囉。

既然日本人六十年前就將台灣建設那麼進步了,釣魚台自然也就是日本人的了。
回覆 *.* 在6/13/2008 9:48:03 PM的回覆:
看來日本在登釣魚台跟使他國人無法登釣魚台是佔上風
回覆 路過 在6/17/2008 1:58:35 AM的回覆:
我是覺得有無重要的原始經營很重要

當然美日的協定很重要

但是例如日本已經在那邊蓋飛機場了

你還僅在外海派船繞來繞去      當然會被吃死死的

你在釣魚台蓋了很多建物,派了很多人力駐守在那邊

當然釣魚台就自然是自己的

自己不好好經營

別人佔去了才在怪東怪西
回覆 在6/17/2008 9:53:27 AM的回覆:
說得好!我們要說釣魚台是自己的∼那要拿出實際作為∼不然日本強佔100年時∼怎麼辦!
回覆 路人 在6/17/2008 3:00:19 PM的回覆:
大家要的不是那一丁點地,而是要附近的石油
回覆 路人 在6/17/2008 5:49:25 PM的回覆:
反正不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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