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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悶氣~超現實的美女所長吃案,我要投訴!!
發表人 小小開  

發表日期

6/9/2008 2:25:15 AM
發表內容 本人於6月4日下午約18時於某風光明媚的風景區走失純種狗一隻,四處遍找不到,心急之下於是在下午19時40分就近向轄區分局的派出所報案,當時是由派出所副所長受理,副所長年約50多歲(1毛4)熱心親切,態度誠懇,還安慰我說他也養了3隻和我一樣的純種狗,我的心情他很了解,要我相信他們,一定會找到的,並允諾將於晚間巡邏時一定會加強注意,當時真的感動到眼淚在眼眶中打轉。

6月5日下午18時30分左右,本人再度來到該派出所並攜帶走失愛犬照片海報3張。當時只有一位年輕的女警在內,這位年輕的女警就是該分局派出所的所長。事後上網上查得資料這位年輕女所長他的來頭可不小喔!這位女所長官階2毛2是一位剛從警大畢業沒幾年的20出頭的小女生,出身警察世家,無論是背景或是公關手腕都極佳,幾乎可說是全國最出風頭的小女警,網路上有關她的的新聞可是多如牛毛,炒的跟女神一樣,超級看板人物,為避免過度影射,姑且就不提了。

為慎重起見便要求這位女所長依法製作筆錄並開立報案三聯單,女所長當場悍然拒絕,並表示非刑事案件不得製作三聯單,並且以非常剽悍極不友善的態度斥喝本人道:「這位大哥你還有其他的事情嗎?!」(那種口氣就像是恨不得我滾出去)。

本人當場錯愕馬上致歉,也感到相當不好意思,這位所長大概不曉得報案三聯單制度已經擴大適用非刑事案件,想要講,看到她一臉臭,話又隻隻嗚嗚的收回去,正想開口時,所長的手機響了,她看了一下手機,興奮的跳了起來,更令人傻眼的是這個ㄑㄧㄚˋ查某馬上變成溫馴的小花貓:「喂∼(聲音性感又有黏性)對呀∼人家在值班啦∼恩∼恩∼…」她用手ㄨ住了手機,並且狠狠的給了我一個明確的眼神警告,沒錯就是叫我快滾!我還真的拼命鞠躬道歉屁股也不敢向著她,唯恐不敬又觸怒女王,快速的倒退嚕了出去,臨走前看到這位女所長服務台桌上的透明塑膠墊,下面壓著一張縣議員的大頭海報,上面還標註著,議員來訪,立即通報,小心伺候!唉~我這個死老百姓,當時真的是尷尬到自尊掃地!

越想心理真是一肚子氣,20出頭年紀輕輕的仗著自己家族的背景,警大畢業後,想調哪就到哪,最後到了一個山明水秀風光明媚的風景區的派出所當所長,20幾歲就佔個養老缺,
真#$%^&*(!
回覆 呵呵 在6/9/2008 3:05:26 AM的回覆:
你現在才知道警界的黑暗喔=   =
回覆 路過的 在6/9/2008 1:17:49 PM的回覆:
我也詛咒所有曾睜眼說瞎話的吃案警察,詛咒他們得到相同報應,當他們遇到困難時也被人搓掉、吃掉!

不過話說回來,
報上、媒體常傳聞警界如何如何,
開版者如果是自己真實經驗,而非轉貼的話,
要不要把這篇文章貼到「警光」(警察的官網)看看,
(在奇摩打入警光二字,即可找到此網站)
看看他們是怎麼合理化我們口中「吃案」的行為!
我看過類似的文章,很有意思哦!
(還可以順便看看警察的其它想法,包括值勤、感情、家庭等,您會發現警察這個團體的思維模式,真有其特殊性,是好是壞見仁見智)
回覆 小小開 在6/9/2008 7:15:03 PM的回覆:
警光雜誌

http://www.police.org.tw/aspcode/03_place.aspx

不錯的網站!
回覆 可以透露一下嗎? 在6/9/2008 11:28:02 PM的回覆:
可以透露一下是哪一位嗎?

回覆 yaya 在6/9/2008 11:44:52 PM的回覆:
本篇投述事實不真比例極高,恐有誤導或故意毀謗之嫌。看看就好!
回覆 yaya 在6/9/2008 11:58:40 PM的回覆:
補充一下:就算是警大畢業,要升上2線2也需要一點時間吧,20初即升上2線2又當所長在縣市應該不太可能。至於發文者如果收到非刑事案件之報案三聯單,那就更奇了。
回覆 小小開 在6/10/2008 1:09:56 AM的回覆:
本篇投述事實不真比例極高,恐有誤導或故意毀謗之嫌。看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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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沒錯~看看就好!這篇文章有很多個人主觀上的想法,所以當然不會指名道姓的給自己找麻煩!不過當事人看到一定會認為是在說她!因為我個人主觀上還是認為我描述的是事實。

我不可能告訴各位她是誰,若有人猜道她是誰我也絕不會承認的!其實她是外星人,馬賽星球的女警,有6隻眼睛,8隻腿,在馬賽星球女人只要4隻眼睛就算是美女啦!

馬賽星球的皇宮叫馬賽館,皇后叫青賽,總理叫落賽,最近再鬧水災,這樣可以吧!

真要投訴我是絕對不可能這樣寫的,我只會將投訴的問題主要針對在報案三聯單上,態度不好服務不佳都只是個人主觀上的感覺,對這問題沒有意義,反而會模糊問題焦點。

明知應作而不做,就該打屁股!

補充一下:就算是警大畢業,要升上2線2也需要一點時間吧,20初即升上2線2又當所長在縣市應該不太可能。
-----------------------------------------------------------------------------
都說啦!我不可能將當事人特徵說的太"白話",我也必須要保護自己,您說的不合理,是很常識性的想法,您沒錯!想必您也是警界人士!不過個人認為以她的背景,大概30歲前會升官升的比您想的還快喔,感覺上似乎是刻意在栽培的!

至於發文者如果收到非刑事案件之報案三聯單,那就更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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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問題所在,也是p0文目的,在下洗耳恭聽閣下高論,就我個人目前所得到資料,非刑事案件之報案三聯單是要做的,即使是小狗走失這種很多人認為雞毛蒜皮的案件。


可以透露一下是哪一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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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害我!
不怕被告,就怕黑道,找警察的麻煩,反被黑道伺候的例子很多,尤其是這位......我還在考慮要不要匿名檢舉或其他比較安全的方法勒?
回覆 小毛 在6/10/2008 9:53:40 AM的回覆:
既然你明知三聯單規定,何不據理力爭?
要是我,一定炒到他說對不起。
我真的覺得你要硬起來才對。

有時候就是有太多軟柿子,所以那些自以為是的警察才會有恃無恐。

話說回來,這篇其實也有點"黑函"的感覺...。真有這種機巴事,我應該會偷偷錄音後直接上網投訴。
回覆 以下是某網友檢舉過程 在6/10/2008 10:16:48 AM的回覆:
案件主旨:
(Case   Subject)   檢舉不法行政   
案件內容:
(Case   Content)   市長好:
本人因平日即見多數警用機車均停放於人行道上機車停車格外面,,特地再分別於97年2月25日及3月17日前往該處查證,仍見有多輛警用機車仍停放於所謂之禁止停車處所,附近亦無員警執行公務,更未見有人前往取締,為特提出檢舉,敬請   市長明鑒,勿令現今社會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之劣習存在,以維公平正義而符法制,謝謝!!
敬祝   
鈞祺   
受理機關:
(Handled   by)   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回復機關:
(Response   from)   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回復日期:
(Response   Date)   2008/6/5   
發文字號:
(Issued   Number)   97.06.05北市警交大執字第                號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復如下:
親愛的「網路」市民朋友您好:
感謝   您的來信,市長獲悉後非常重視,特別要求本大隊慎重查處,向您詳實回復,所詢問事項爰說明如後:
有關   您檢舉B00-XXX及B00-YYY號等2部車輛於本市道路涉交通違規1案,經審核檢附之採證資料及檢舉內容顯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行為屬實,本大隊業依法製單逕行舉發(單號:第A000xxxxxx號及第Axxxxxx110號)在案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自行為成立之日起;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逾三個月不得舉發。」故案內B00-ZZZ號機車因拍攝時間為97年2月25日16時52分,已逾上開規定之舉發期限,依法即不得據以製單舉發,並經複查所指警用機車已移除該處;惟為維護大眾行車秩序及安全,執勤員警如發現涉及交通違規之行為時,仍將視違規事實之不同,本職權依法舉發;如有執法與說明未及之處,尚請諒解,   您對本市交通秩序之關懷參與,謹致謝忱。
對於以上所答復之內容如仍有疑問,懇請隨時來電與承辦人員聯絡(電話:23456789轉xxx),當竭誠提供更詳盡之說明,謝謝   您的來信,順祝:   

平   安   順   心   、   萬   事   如   意

T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敬啟
   
回覆 這裡人才不少哦 在6/11/2008 11:17:37 AM的回覆:
什麼人、什麼職業都有,
不錯,
不過,心存善念才是王道!
回覆 小王 在6/11/2008 12:13:12 PM的回覆:
報案3聯單現在的確不是只有刑案才能開,它只是民眾一個報案的証明,例如檢舉違規停車都可以;但是話說回來,開版者走失小狗,要報案三聯單的目的,應該不是要報失竊吧,而是只是為免日後發生糾紛的一個證明。
如果開版者所言確係屬實,我建議你可以檢舉到該派出所所屬分局的督察組,還你公道,也讓壞警察得到教訓;如果只是在這裡ㄆ版,可能沒有什麼幫助,而且會被懷疑是真的假的,也破壞警察形象。
回覆 和平 在6/11/2008 8:04:34 PM的回覆:
小狗沒看好弄丟了,最後怪罪的重點是在警察?
回覆 在6/12/2008 8:56:51 AM的回覆:
應該不是怪罪警察
是在探討美女所長為何不開三聯單

這應該很清楚

--不是怪罪警察--
回覆 小小開 在6/12/2008 10:25:46 AM的回覆:
應該不是怪罪警察
是在探討美女所長為何不開三聯單
這應該很清楚
--不是怪罪警察--
--------------------------------------------------

沒錯~
問題是出在這些警察對於民眾報案的心態是什麼?
大案才辦?
小案不理?
更何況那家位於風景區的派出所
平時人跡罕至
假日才有觀光客
根本就沒甚麼是做
怎麼要求做個筆錄就心不甘情不願的

有關報導這位美女所長新聞
還有幾張新聞照片是
她在派出所裡悠閒的泡茶
不然就是騎腳踏車逛大街
觀光客爭相找她照相
還有執勤時(她向記者說是在指揮交通)
在大樹下接受採訪
還有幾張笑的燦爛的照片
唉~
不知道要怎說才好?
我的狗狗?你在哪裡?
我好想你喔!!

還有阿~
我的狗是純種土狗
野性恨強
怕他咬人有危險性
所以才報案的
萬一美女所長在騎腳踏車逛大街作秀時被狗抄(剛才錯打成這個"操"字)
被咬破相
我哪擔當的起?
回覆 和平 在6/12/2008 6:29:59 PM的回覆:
原來你的狗野性很強,你承認了;在一個諾大的風景區竟會把野性很強的狗給丟了(殊難想像),明顯有過失,你也承認了。如果有人被咬傷甚至死亡,民刑事責任不輕。你除了請警察協尋時看這個不順眼看那個不爽外,看不出有除此之外積極的防果行為,法官在酌定刑期與賠償金額時也很難從輕。
回覆 Kan 在6/12/2008 10:34:10 PM的回覆:
這應該是個笑話啦.純搏君一笑.
說啥20幾歲的二毛二警官所長?

果如其所述,那這小小開豈不像個呆子一樣?
好像啥都懂,當場有問題卻又不反映,
留待事後亂放話.
似有真實惡意,欲誹謗女警形象.
大家當成是個笨蛋的笑話即可.
回覆 小小開 在6/13/2008 1:45:59 AM的回覆:
南投收押四員警停職   所長及督察組長調職
中廣新聞網   /   張文祿   2008/06/11   

南投縣警察局南投派出所以及仁愛分局五名員警,涉嫌貪污罪,其中一人以十萬元交保,其他四人遭南投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南投縣警局也立即對收押禁見的四名員警,做出「停職」處分,獲得交保的員警陳智鑌將再研議,另外,南投派出所所長及督察組長也因此案調職。

(張文祿報導)南投縣警局南投派出所及仁愛分局員警涉嫌貪污,強佔藥頭財物及毒品,讓警方顏面無光,五名員警,四人被收押禁見,一人十萬元交保,南投縣警局也立即做出處分,被收押的四名員警依警察人事條例,報警政署予以停職,至於交保員警,將再研議。

而南投分局南投派出所所長賴俊銘、督察組長柯國雲督導不週,也被調職,賴俊銘調非主管職務,柯國雲改調警備隊長。

未來如果法院判決有罪,依規定免職;另外,被收押得四名員警,已經移送南投看守所,為了避免跟指證的煙毒犯接觸,所方將四名員警安排在禁見房。

------------------------------------------------------------------------

離他們家的派出所很近喔~

說不定很快就換她了

在警界這種事已經是司空見慣

呵呵~

樓上的~

台灣的警察有甚麼好形象可言阿?

您的話也當笑話笨蛋看!

當警察並不可恥

可恥的是台灣的警察特別犯賤!
回覆 小小開 在6/13/2008 1:51:23 AM的回覆:
原來你的狗野性很強,你承認了;在一個諾大的風景區竟會把野性很強的狗給丟了(殊難想像),明顯有過失,你也承認了。如果有人被咬傷甚至死亡,民刑事責任不輕。你除了請警察協尋時看這個不順眼看那個不爽外,看不出有除此之外積極的防果行為,法官在酌定刑期與賠償金額時也很難從輕。
--------------------------------------------------------------------

我的狗已經找到了,不用您擔心了!

可是我不會讓事情那麼快的結束的!

我想除了議員外

我要讓她知道"刁民"也不是好惹的!!
回覆 警察沒有責任開三聯單 在6/13/2008 8:52:05 AM的回覆:
小小開   在2008/6/13   上午   01:51:23的回覆:
原來你的狗野性很強,你承認了;在一個諾大的風景區竟會把野性很強的狗給丟了(殊難想像),明顯有過失,你也承認了。如果有人被咬傷甚至死亡,民刑事責任不輕。你除了請警察協尋時看這個不順眼看那個不爽外,看不出有除此之外積極的防果行為,法官在酌定刑期與賠償金額時也很難從輕。
----------------------------------------------------------------------------------這個好笑!
回覆 有些女警真的更爛 在6/13/2008 8:55:36 AM的回覆:
我想除了議員外

我要讓她知道"刁民"也不是好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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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開版者說的是事實
我請你加油
這社會充斥著"人善被欺      馬善被騎"


向議員立委縣長監委全部投書過去
包準馬上調離原職
回覆 小王 在6/13/2008 9:29:41 AM的回覆:
離他們家的派出所很近喔~

說不定很快就換她了

在警界這種事已經是司空見慣

呵呵~

樓上的~

台灣的警察有甚麼好形象可言阿?

您的話也當笑話笨蛋看!

當警察並不可恥

可恥的是台灣的警察特別犯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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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學校有壞學生
壞學校也有好學生
不要一竿子打翻一條船
警察團體是有壞份子存在
但平心而論,好的也是很多
而且很多時候你都是需要警察的不是嗎
回覆 *.* 在6/13/2008 1:47:41 PM的回覆:
每個工作都有好人壞人
所以當有壞人時不可以批評這工作
因為這工作也有好人

那什麼時候可以批評呢
回覆 我也支持您 在6/13/2008 4:18:02 PM的回覆:
而且我覺得,這不是鬧大不鬧大的問題,
而是他們任職態度的問題,
太過勢利眼,且便宜行事的心態很要不得!
實再有必要好好檢討。

另一言,
女警的資質比男警好太多了!
就我所接觸,是這麼覺得啦!
回覆 支持 在6/13/2008 4:45:03 PM的回覆:
話說回來,我見過手法更惡劣的警察,
你去報案,他硬搞成「備案」……
回覆 警察?黑道 在6/14/2008 12:01:04 AM的回覆:
我個人經歷
要報案
好說歹說,警察就是不會給你報案成功
除非你跟他翻臉
1.我車子停在路旁被撞
1個警察很好心的幫我拍照存證(其他的鳥都不鳥我,一直踢皮球),不過就是不能給三聯
2.我馬子被前男友打
警察說,你要提告我們才做筆錄
3.遭詐欺電話
警察說,你先匯個一塊錢給他,這樣才成案

警察的專長
1.吃案2.混黑道3.泡茶吃瓜子4.指揮交通(終於有貢獻了)
對認真的員警,以上,就冒犯了,不過這是我個人的心得,有時覺得警察比黑道還像黑道!司法人員是要讓人尊敬的
回覆 警察?黑道 在6/14/2008 12:11:14 AM的回覆:
二十幾歲的所長
為何不可能
我就有同學警大的去年當所長
也才24、25
幾毛幾,我是不知道
看到很多高中大學同學轉行去當警察
大學畢業去考的也有幾位
但有多少人能堅持正義這條路?社會是一個染缸...
有一次我很白目
問了我同學,你們有沒有收xxx紅包.
我同學說,這不能說
回覆 警察?黑道 在6/14/2008 12:15:59 AM的回覆:
我家附近的xxx營造
還有員警跟他們一起在游泳,穿著員警制服...

ps.我想看這個美女所長到底美不美....
回覆 小小開 在6/14/2008 1:23:31 AM的回覆:
我想看這個美女所長到底美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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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怎說
長髮ˋ身高約170ˋˋˋˋ
某個角度看起來是還不錯,例如:背面.....
自己依照線索上網查吧
蠻好找的
照片也蠻多的
只是您找到的話
我絕不會承認是她
千萬不要將她的姓名
明示或暗示po出來喔~
回覆 哪裡美? 在6/14/2008 2:09:16 AM的回覆:
查到了,是24歲那位嗎~~?
記者每次都虎爛,一點都不美=   =
回覆 哪裡美? 在6/14/2008 2:09:19 AM的回覆:
查到了,是24歲那位嗎~~?
記者每次都虎爛,一點都不美=   =
回覆 小單 在6/14/2008 5:35:46 AM的回覆:
建議:
      直接投訴內政部部長信箱,千萬不要投訴警政署,因為這批警大畢業的人,都是護著自己的人,投訴無用!警大畢業的,要用內政部以上的層級,申訴才有用!最好是行政院院長!這個警官最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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