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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怎麼沒有人幫幫余文?
發表人 肉圓  

發表日期

6/5/2008 9:17:20 PM
發表內容 余文即將入監,看到這個新聞,有點感嘆,一個基層的公務員在一場選舉下,莫明的被犧牲了,公職沒了,還要入監服刑,連緩刑的機會也沒有,做為一個學法律的人很遺憾自己沒有能力幫忙他,也遺憾許多有能力的前輩似乎也沒有多加關心,此文希望不要引發政治的相關回應,只是希望提醒自己和各位板上的考生,有能力時能多關注另一個角落。
回覆 造謠的又來了 在6/5/2008 9:28:48 PM的回覆:
被犧牲?

余文犯的是偽造文書罪耶,可不是犯特支費的貪污罪耶!

偽造文書的人,犯偽造文書罪本來就應該判刑啊,怎麼是「被犧牲」??

你真的是唸法律的嗎???

先去唸唸法律再來這邊發表意見吧,否則唸法律的一看就知道你在亂掰!!
回覆 在6/5/2008 9:46:10 PM的回覆:
二樓的質疑挺有道理......

如果真的光談法律,構成要件該當,違法且有罪責,法官認定事實,適用法律,自由心證後採取有罪的確信,下了裁判,發交執行,則,怎麼又會有所謂的犧牲不犧牲的問題??

你的問題,一開始的出發點,老實說,實在讓人覺得就不是單單談法律,又怎能阻止別人回應政治相關的看法呢??

如果談法,就只能不要犯法,怎會有所謂犧牲和幫幫之說??
回覆 ttman 在6/6/2008 7:51:08 AM的回覆:
罪犯被關天經地義,
要幫什麼?

那更窮苦的下階層人民被關怎不幫一幫?

回覆 也想住豪宅 在6/6/2008 9:03:48 AM的回覆:
偶比較想幫阿扁
愛帒頑啦
回覆 同情余文 在6/6/2008 12:04:57 PM的回覆:
個人同情余文,但

藍色大概會想:
都是余文偷懶用假發票,害得馬英九被起訴,
還好馬英九選上了,讓他坐一年牢算便宜他了。

綠色大概會想:
余文是自願替貪污的馬英九扛下所有刑事責任,
馬英九將來一定會好好補償他的。

回覆 寒窗9度 在6/6/2008 1:57:03 PM的回覆:
我很同情余文....
如果犯罪都得藉由刑罰處罰...
不知道刑法的謙抑思想
不知道刑法57以下刑之加減...
到底在討論甚麼?

我不知道余文犯的是213、211
但誰受了損害呢?
回覆 中華民國還是台灣 在6/6/2008 5:52:13 PM的回覆:
國家
回覆 我也覺得 在6/8/2008 1:34:23 AM的回覆:
判得不輕
給大家一個警惕
千萬不用便宜行事
按規定來就好(不過上司不按規定的那種時,要堅守原則,嗎?應該要)
回覆 和平 在6/8/2008 3:19:29 PM的回覆:
在台灣,佷多案件本是不須要進入審判程序的。一般社會大眾常會忽略探究「告發」這一塊,加上名利掛帥或只求績效的檢察官,一堆案件,一審無罪,二審無罪,然後定讞。被告受盡煎熬折磨,稱了告發人之意。

特別費案(余文案),可以不起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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