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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會計師不進修 可能撤銷執業
發表人 P  

發表日期

6/4/2008 7:26:44 AM
發表內容 會計師不進修   可能撤銷執業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08.06.04   02:40   am   
   
      
會計師如果沒有持續進修,很可能會被撤銷執業登記了,金管會昨(3)日預告會計師職前訓練及進修辦法草案,會計師進修時數須達一定標準,如一年不得低於12小時、連續兩年不能低24小時等,不符規定者會被撤銷執業登記。

為配合國際趨勢、提升會計師職前訓練品質及強化會計師執業品質,去年底修正實施的會計師法規定,領有會計師證書者,應完成職前訓練,或具會計師事務所簽證工作助理人員兩年以上經驗,才能向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並授權主管機關訂定會計師職前訓練實施方式相關規定。

除了職前訓練,新修訂的會計師法還明訂,會計師應持續專業進修,其持續專業進修最低進修時數、科目、辦理機構、收費,以及違反規定的處理規定,也由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訂定發布。

為明定會計師職前訓練實施方式及會計師持續專業進修,金管會昨天預告訂定會計師職前訓練及持續專業進修辦法草案。會計師職前訓練部分,明訂最低訓練時數為160小時,完成職前訓練者,全國聯合會應發給訓練合格證明,以供將來申請執業登記使用。

金管會發言人張秀蓮表示,目前通過會計師考試的人約有6,000多人,但實際執業的只有2,000多人,如果要執業,就必須向金管會申請取得執業登記。

在會計師持續專業進修部分,則明定會計師持續專業進修的辦理機構及範圍、課程內容及最低年進修小時。   

【2008/06/0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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