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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新聞眼》趙建銘不認錯 頭依然45度仰角
發表人 P  

發表日期

5/30/2008 4:04:06 PM
發表內容 新聞眼》趙建銘不認錯   頭依然45度仰角   
   
【聯合晚報╱記者陳聯邦/特稿】   2008.05.30   03:15   pm   
   
      
台開案更一審今天開庭,前總統女婿趙建銘上午出庭時,仍是習慣性的45度頭部仰角,還自認清白,當庭「提醒」法官不要受到政治與媒體的干擾。跡象顯示,趙建銘在涉入台開案後,頻頻向岳父母阿扁與扁嫂「認錯」,在外卻是一副「我沒有錯」的態勢,或許這是打官司的策略,但「坦白從寬」一向是法官判決的重要參考,趙建銘可能還沒想清楚。

就因趙建銘的「不認錯」,檢方起訴時只求刑8年,後來又追加成求刑9年。他在一審時被判6年,同樣因不認罪態度,二審時被加重判刑7年,得不償失。他的父親趙玉柱也因同樣理由,二審被重判9年6月徒刑,較一審刑度增加1年2月。

一般被告面對審判,大多戰戰兢兢,但趙建銘今天透過律師當庭提交法院聲請釋憲,似乎想「擴大戰場」,跟阿扁在國務機要費案的纏鬥,如出一轍。

最高法院雖將全案發回更審,但理由仍認定被告確涉內線交易,只因二審未就被告犯罪不法所得計算清楚,才如此判決。趙建銘想要無罪判決,可能性微乎其微。   

【2008/05/30   聯合晚報】
   
回覆 P 在5/30/2008 4:46:53 PM的回覆:
台開案/趙氏父子否認犯行 律師聲請釋憲、暫停審判   
   
「我聽利多、父買股」,趙駁內線交易。      
2008/05/30   15:36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開內線交易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30日首度開庭。陳水扁女婿趙建銘、親家趙玉柱庭訊中都否認犯罪,趙建銘甚至搬出郭台銘當例子,表示如果郭台銘拿了一個假的LV,旁人會認為是真的,若是乞丐拿了一個真的LV,會以為那是假的,所以希望法官「明察秋毫」,不要受政治及媒體干擾。辯方律師同時聲請釋憲並暫時停止審判,這部分仍待合議庭審酌。   

2005年7月間的一場三井宴,讓陳前總統親家、女婿捲入台開內線交易案。檢方認為,趙建銘事後將聽到的重大訊息告知趙玉柱,兩人並以盤後交易方式,與游世一、前國票金董事蔡清文等人,買進彰銀持有的台開股票,事後脫手牟利,總計不法所得逾新台幣1億元。   

台灣高等法院去年6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判處趙建銘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新台幣3千萬元;趙玉柱判刑9年6個月,併科罰金3千萬元。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判刑7年2個月,併科罰金6千萬元;前台開公司董事長蘇德建判刑7年6個月,併科罰金3千萬元。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去年底以原審在判決犯罪所得金額的認定方式上有瑕疵,起算時點、金額計算方式未明確等理由,將全案發回更審,今日首度開庭。   

趙玉柱庭訊中指出,他沒有參加三井宴,會買股票是因為蔡清文介紹,信任他的專業判斷才買,且都是用個人的錢購買,跟趙建銘無關,也未從趙建銘方面得到甚麼重大訊息。   

趙建銘也強調,他只去吃了一頓三井宴,當時並沒有聽到什麼重大訊息,後來也僅跟父親提起「彰銀要賣股票」,根本沒有所謂內線交易,要不要買股票,由父親決定。   

趙建銘甚至搬出郭台銘當例子。他說,如果郭台銘拿了一個假的LV,旁人會認為是真的,若是乞丐拿了一個真的LV,會以為那是假的,所以希望法官「明察秋毫」,不要受政治及媒體干擾。   

趙建銘委任律師顧立雄指出,到底何謂「犯罪所得」,在法令內並沒有明確規範,違反法律明確原則,因此將就證券交易法部分法條聲請大法官釋憲,並要求法院暫停審判。   


   
回覆 似曾相識的技倆 在5/30/2008 6:53:09 PM的回覆:
因此將就證券交易法部分法條聲請大法官釋憲,並要求法院暫停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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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跟國務機要費開庭時的技倆一模一樣丫?

接下來趙建銘是不是也要學習丈母娘一樣"昏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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