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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國務機要費檔案解密適法性之研究
發表人 馬準備坐牢?!  

發表日期

5/28/2008 2:03:43 PM
發表內容 國務費案馬若解密   扁將告馬犯內亂外患罪
   更新日期:2008/05/28   04:33   蔡慧貞、陳嘉宏台北報導、陳洛薇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考慮將國務機要費卷證解密,前總統陳水扁辦公室審慎因應,昨日與專家學者研商對策認為,此事涉及憲政制度穩定,未來馬英九卸任也會面臨接任總統能否將其核定的機密解密。馬若輕率為之,恐涉及洩露國家機密,綠營亦可排除總統的刑事豁免權,對馬提內亂、外患罪訴訟。


昨日參與扁辦公室討論的台北大學公共行政系教授陳耀祥指出,總統的國家機密特權是專屬總統的權力,大法官第六二七號釋憲文中有清楚說明,憲法賦予總統有單獨核定且永久保密的權限和責任,這個部分即使是在總統卸任後,接任的總統也應尊重。


涉憲政層次   司法不應介入


他更指出,總統基於保衛國家安全核定的國家機密,是非常例外的狀況,專屬於總統權限,屬於政治和統治權問題,不是法律層次問題,司法不應介入。


他強調,「國家安全應有一貫性,要非常謹慎」,若未經一定時限,現任總統馬上將前任總統核定的機密卷證解密,則未來不管是同黨或不同黨的接任總統也可比照辦理,此例一開,恐將「嚴重影響憲政制度的穩定性」。


真假不重要   南線只是代號


陳水扁國務機要費辯護律師楊芳婉表示,馬英九必須考慮到,在大法官六二七號釋憲文已經賦予總統「國家機密特權」之後,現任總統對前任總統的國家機密核定,是否有審查空間?如果有,程序如何進行?範圍有多大?「南線專案」只是代號,這代號的真假不重要,重要的是總統是否執行那些祕密外交任務。


對於外界質疑前朝政權移交檔案不完整,卸任總統辦公室發新聞稿表示,當年「奉天」專案〔國家秘帳〕檔案資料在國安會及國安局,陳前總統也是向該等機關調閱詢問才有所瞭解;總統檔案移交不應以總統親自列入交代的文件為限,要以行政部門各部會、各國安單位及總統府各局處室所移交檔案整體來評斷。


國務機要費解密與否,總統府列為「最高機密」,幕僚透露,由於國家機密保護法明定,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的國家機密應永久保密,馬英九認為慎重為宜,必須先了解機密檔案內容,最快本周內決定是否解密。




馬英九解密   扁質疑違憲
   更新日期:2008/05/28   07:50   記者黃雅詩、林政忠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有意將前總統陳水扁核定為機密的國務機要費檔案「解密」,陳水扁昨天透過辦公室發出新聞稿質疑,現任總統若隨意解除前任總統核定的機密資料,恐有違憲問題,司法單位也無權審查總統的統治行為。


陳水扁昨天表示,他四月一日跟馬總統會面,談到國務機要費,只有提到部分機密外交經費的使用,可以問馬總統熟識的「某某人的兄弟」,並未談及其他。


外界質疑陳水扁機密文件「交接不齊」,他也舉出自己與前總統李登輝交接的經驗為例,表示當初「奉天」專案的檔案資料在國安會、國安局,他也是向該等機關調閱並詢問才有所瞭解。


對於前副總統呂秀蓮交接的檔案比陳水扁多,他也澄清,各部會呈報公文都是自行歸檔,因此「總統檔案」不應以「總統親自列入交代」的文件為限。


陳水扁強調,國家安全有一貫性,無論資訊是書面文字或口頭報告,現任或卸任總統都負有保密之義務,「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的「永久保密」,就是基於此種思考。
回覆 陳律師對上馬教授 在5/28/2008 2:38:05 PM的回覆:
機要費若解密   扁質疑馬違憲
   更新日期:2008/05/28   13:59   
國務機要費案,能不能持續偵辦,機密文件,馬總統打算解密。能不能解密,有沒有違法,藍綠立委爭鋒相對陳前總統更是發出新聞稿,強調核定的國務機要費相關資料為決對機密,能不能解密屬於憲政問題。司法要介入總統的統治行為,可能已經違憲,所以不宜介入。新聞稿中依照大法官釋憲文的解釋,總統國家機密特權有關國家安全,國防,外交資訊有權決定不公開。國家安全有一慣性,現任卸任的總統都得保密,要馬總統好好的思考。不過,現在馬英九打算依國家機密保護法29條規定,保密期限屆滿前,原機關有權解密來因應,雙方都搬出法律條,儼然成為陳律師對上馬教授,能不能解密,儼然成為法律大戰。
回覆 小王 在5/28/2008 3:55:33 PM的回覆:
兩個都是總統
都有國家機密特權
即便現任侵犯前任的
都應該可以算是現任的機密特權吧

這應該有點像皇上推翻死去的先皇的命令ㄧ樣
回覆 未來總統都可以把自己 在5/29/2008 8:42:40 AM的回覆:
國務機要費解密爭議   馬總統將慎重解決      
更新日期:2008/05/29   06:40   
   
      
根據媒體報導,如果馬英九總統將國務機要費卷證部分解密,前總統陳水扁不排除提出內亂外患罪訴訟,讓整個事件成了憲政攻防。雖然綠營方面認為,任意洩露國家機密,可能面臨政治和法律責任,馬總統也將在了解內容之後,再決定是否解密。不過,法界人士認為,爭議如果僵持不下,最後可能會走上釋憲一途。(杜大澂報導)

對於馬英九總統有可能會解密部分國務機要費卷證,前總統陳水扁做出反制,揚言控告馬英九內亂外患罪,全案陷入法律論戰。綠營方面認為,國家機密特權是專屬總統的權力,大法官第六二七釋憲文賦予總統有單獨核定且永久保密的權限和責任。綠營進一步指出,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任意洩漏國家機密,可能將面臨政治責任和法律責任的追究。

不過,法界有人認為,國家機密保護法,並沒有規範現任總統能不能對前任總統核定的國家機密解密,形成法律見解爭議,如果僵持不下,最後可能會交由大法官釐清。

目前國務機要費解密與否,馬總統態度慎重,他將在了解機密檔案內容之後,最快在這個星期決定是否解密,讓爭議解套,司法機關則是等待馬總統最後定奪。


本則新聞由中廣新聞網提供   2008/05/29
   
回覆 我的看法 在5/29/2008 12:55:27 PM的回覆:
洩密的爭議點,
從來不在於"密"是如何"洩",
而是在於由"誰"來核定它是'密"?
如果我們承認總統"有"核定為機密的特權.
那自然該承認總統"有"解密的特權.
既經有權解密的人解密後,
它就已經不是"密"了,
馬英九又何來洩秘可言.

------------------

今天新聞報導馬英九傾向不解密,
個人猜測恐怕有二種可能...

一是馬英九太膽小,
被陳水扁放話要告內亂外患罪後,
竟然就真的被嚇到了.

二是馬英九不想陳水扁醜事"徹底"被拆發出來,
因為只要陳水扁繼續留在民進黨一天,
民進黨只會被扃搞得更淒慘.
回覆 跟阿扁「關係良好」的 在5/29/2008 1:22:45 PM的回覆:
承包市府工程涉貪污   檢調搜皇昌   
TVBS   2008-05-29   10:43   
         
台北市政府內湖及迪化污水處理廠,爆發重大貪瀆弊案!檢調發現,包商皇昌營造,疑似涉嫌浮報工程款,官商勾結金額超過十億,檢調同步搜索皇昌營造以及市府衛工處等4個地點;根據了解,皇昌營造老闆江程金,曾被立委指出,和陳前總統關係良好,在台電六輸弊案中,江程金還涉嫌和金紀玖一同行賄官員,至於這起弊案,是否有政府高層介入,檢調還要追查。


回覆 密密 在5/29/2008 3:46:50 PM的回覆:
那個蜜是什麼時候密的
被發現貪瀆才密
還是一開始就密
回覆 違法搞正名,把人民的 在5/29/2008 4:40:39 PM的回覆:
台郵改為中華再花1千萬   原本就不合法無須修法
   更新日期:2008/05/29   11:30   

台灣郵政新發行郵票,已經改回中華民國,至於公司名稱,也準備好改回中華郵政。台灣郵政估算,經費約一千萬左右,如果加上去年的更名活動,前後花了兩千多萬!由於上級並未指示何時啟動更名程序,因此何時改回中華郵政?目前也不知道。交通部郵電司長鄧添來表示,郵政公司本身的設立法源,因為立法院不同意修法,所以也不需要更動。(彭群弼報導)

台灣郵政率先把郵票的票面字樣從台灣改為中華民國,不但如此,交通部的新聞稿裡,還罕見的出現「政府譴責政府」的用詞。令人好奇的是:台灣郵政何時改回中華郵政?對此,包括交通部及台灣郵政都沒有提出具體時間表,原因是「上級還沒有指示」,目前唯一的依據是按照立法院的決議,半年內要完成。

但要花多少錢?台灣郵政總經理吳民佑說:大約一千萬以內,比上一次的一千兩百萬,便宜一點,換言之,郵局前後花了兩千多萬,就只為了改名字,主要原因是許多名稱仍然沿用中華郵政,所以要改的部分不多。例如廣告招牌,只有總公司及一級單位需要更換,郵務車輛是使用貼紙遮蓋,處理起來不困難,也不需要花多少時間。

郵電司長鄧添來表示:上一次循公司法程序完成變更,這一次應該也相同。至於郵政公司本身的設立法源,因為修法未完成,也就不需要多費功夫。

台灣郵政的更名,一直都是高度政治爭議的事件,前政府以「迂迴」的方式,捨棄修改公司設立法源,直接向經濟部辦理公司名稱更換,原本就是「不合法定程序」的權宜之計,也就出現台灣郵政的預算,是以「中華郵政」的名稱在立法院審查,法制混亂的結果,讓郵局的預算遭到立法院擱置,如今選舉過後,當初主張「繞道」的政治人物紛紛下台,常任文官才敢表達「譴責」,大費周章改回來。全民買單的結果,唯一賺到好處的,大概只有蒐集「台灣」字樣郵票的集郵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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