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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立院三讀 擴大司法事務官職掌事項
發表人 P  

發表日期

5/23/2008 4:26:04 PM
發表內容 中國時報   2008.05.23    
立院三讀   擴大司法事務官職掌事項
中央社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法院組織法第十七條之二條文,擴大司法事務官職掌事項。未來司法事務官可承法官之命,彙整起訴及答辯要旨,分析卷證資料,整理事實及法律疑義,並製作報告書。   

             根據國民黨籍立委李明星等人提案說明,司法事務官除可獨立辦理非訟性質的事務,若干事務性或較不具訟爭的事項,也適合由司法事務官承法官之命襄助辦理,提昇裁判品質及效率。   

             李明星等人主張,司法事務官職權擴大範圍包括可辦理宣告禁治產案件、訴訟救助事件,且司法事務官承法官之命,可襄助辦理民事訴訟爭點整理及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勘察錄音、錄影等證物等。   

             全案初審時,司法院認為,外界常質疑司法辦案品質和效率,若擴大司法事務官職掌事項,法官有輔助人力,將有助提昇未來法官裁判效率與品質。   

             法務部則主張,訴訟制度的核心就是法官親自直接審理,未來若由司法事務官替法官整理爭點及資料,司法事務官若只提出自身認為重要的資料,恐將影響法官心證及當事人的權利,且法官已有法官助理及專家資料庫,若此案通過,恐將使法官弱化及怠惰化。   

             經委員會協商後,考量法院訴訟案件成長迅速,法人力有限,有必要藉助司法事務官的輔助,初審通過司法事務官得承法官之命,彙整起訴及答辯要旨,分析卷證資料,整理事實及法律疑義,並製作報告書。全案經提報院會處理,院會下午三讀通過。   

回覆 可憐啊! 在5/23/2008 4:49:23 PM的回覆:
可憐的司法事務官,即將步入檢事官的後塵,還是司法官好!越來越爽!反正出事由事務官負責就好!
回覆 在5/23/2008 5:14:22 PM的回覆:
這樣我們權力越來越大,哈哈哈
回覆 準司事官 在5/24/2008 2:12:16 PM的回覆:
這個法案的通過,讓我決定一定要考上司法官,司法事務官的獨立性已經喪失,他只是薪水較高的法官助理,失望!全力以赴∼司法院的真面目已經揭開,就是想要法官的助手∼早知如此,我連報名有不會去報!我要全力以赴!
回覆 HATE 在5/24/2008 3:20:52 PM的回覆:
當初司法事務官設立的目的,原本就不單只是處理雙卡風波~~
債務清理只是剛好在時事及徐立委等人在選票的推波助瀾下通過,而由司事官來負責。最初的法組草案裡,司事官負責的範圍之廣可是令人咋舌…什麼承法官之命、草擬判決、整理爭點、開準備庭、處理交辦事務等等。可是後來沒過…
沒想到,才過沒多久,又修正回來了…看來司事官要自求多福,曾聽同事說,司事官只會累前面,等卡奴破產事件解決差不多就涼了…個人深不以為然,以後司事官除了被非訟中心、民事執行處,還有一些最累的缺及「事務」都會交給司事官,而且是「機動調度」哪裡累就往哪補~~~~


法院,果然還是只有法官才是人。

但,也沒什麼好怨的,法院本來就是以審判為中心,行政支援審判,在這大框框底下,一切的不公都會合理化的。只能怪自己沒有法官命!

最後,補個「幹」字~~
回覆 爽哇 在5/24/2008 5:23:31 PM的回覆:
薪水差法官二萬多,你想會太輕鬆嗎
不可能都只做非訟,如果那樣的話,法官都願意來做了
至於權是否會來越大,那就看個人感受了
不過,我倒是看不出來有什麼權?還不是承法官之命,做不好就重做喔。
回覆 RR 在5/25/2008 3:19:27 AM的回覆:
之前就聽說司法事務官就是法助的法律明文化
現在果真一一實現
因為司法院不想增加太多法官員額
(會降低法官的稀有性)
所以才有司事官的
其實有工作就應該很開心了
有多少的流浪法律人還在為國考奮鬥
幸運了
知足啊
回覆 樓上的想太多了 在5/25/2008 10:41:15 AM的回覆:
司法院從來就不曾將司法事務官作為取代法官助理之產物

將事務官當作法官助理制度化的說詞

是補習班和以為可以轉為正式公務員的法官助理自已想出來的

早在民國80幾年的時候

司法院就曾想設立非訟事務官

以便將多餘法官人力有效運用

只是後來研商到最後

變成司法事務官

導致後來法定職掌愈來愈多

什麼都要做

事情當然也愈來愈多了   

就像我同學在法院當法官助理

他們都說他們跟本就不是法官助理

而是∼法院助理

就是只要人手不足的   

別人不想做的事   

就丟給法官助理去做

我想一剛開始的時候   

司法事務官一定是事情很多

要等到一陣磨合期過後

才會漸漸確定

但畢竟薪水還是比一般公務人員多

另外∼是誰說司法院不想增加法官員額

不然今年司法特考簡章上190名法官員額是假的?

司法院長年以來一直想要增加法官員額

但欲又不想因而影響法官素質

前幾年雖然錄取名額多

但大部分都分發當檢察官

現在檢察官員額大都補足了   

所以這幾年要開始補法官名額了   

想當法官的人要加緊腳步了   

否則再過幾年

只能以律師身分轉任了   



回覆 yu 在5/25/2008 10:40:22 PM的回覆:
司法事務官終究會成為替法官寫判決的工具,等著看吧,屆時,寫判決寫到凌的人,會是司法事務官。當法官會愈來愈快樂了!只是開開庭而已了。還是當法官好。大家加油吧!
回覆 爽哇 在5/25/2008 10:43:37 PM的回覆:
有些法官助理就有寫過判決書了
等到司法事務官補足後,就會開始寫了。
回覆 999 在5/26/2008 12:52:30 AM的回覆:
唉!事情忙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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