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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成人作保債務 限定繼承拍板
發表人 金融小法務  

發表日期

5/8/2008 9:34:31 AM
發表內容 那些說嚴重影響金融秩序的人跑去哪裡了
不過68億
這些還是主從債務人都包括在內的數字
騙人沒做的實務的

笑死人

成人作保債務   限定繼承拍板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2008.05.08   03:07   am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成年人作保債務改採限定繼承,行政院曾表示不排除覆議。不過,經過跨部會研議後,行政院昨(7)日表示,粗估對銀行的衝擊僅約68億元,執行上不致窒礙難行,且考量立法院支持該案,因此決定不提覆議。

立法院在4月22日三讀修正通過民法繼承編施行法增訂第1條之2條文,規定2008年1月4日前已繼承保證契約債務的成年繼承人,可就所得遺產的範圍負有限清償責任,並溯及既往。

當時行政院長張俊雄認為本案影響深遠,指示政務委員許志雄召集相關部會研議,並與司法院諮商,是否提修正案、覆議或其他救濟方法。

不過,行政院日前邀集法務部、內政部、金管會、經濟部和行政院法規會等相關機關會商後認為,如因公益與社會需要,立法者仍得制定有溯及效力的法律,該案性質屬於立法的溯及既往,且是基於保障經濟弱勢者目的。

且從實務上來看,行政院指出,銀行貸款衡量的是借款人與保證人的清償能力,並未將「保證人繼承人」的資力條件列為考慮因素,不會產生信賴保護問題,況且條文內容適用範圍已限縮,在銀行實務上也不致產生太大衝擊,目前相關金額粗估約68億元。   

【2008/05/0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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