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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立院三讀 黨團協商將全程錄影
發表人 P  

發表日期

4/25/2008 1:31:54 PM
發表內容 中國時報   2008.04.25    
立院三讀   黨團協商將全程錄影
中央社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條及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現行不公開的立法院黨團協商制度,未來將全程錄影、錄音、紀錄,且併同協商結論刊登公報,同時,也將現行四個月協商期限縮短為一個月。   

             根據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等人提案說明,目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黨團協商制度,因屬不公開性質,僅有協商結論刊登公報,委員會審查結果常在黨團協商中被修正或翻案,造成委員會專業功能弱化,且外界無法知悉轉折過程,容易淪為密室政治,常遭質疑其中是否有利益交換情形。   

             提案指出,為破除外界「密室協商」疑慮,盼黨團協商過程除重點紀錄外,應全程錄影、錄音。另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一條之一規定,議案自黨團協商逾四個月無法達成共識者,由院會定期處理,為提高議事效率,應將處理期限縮短為一個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四月十六日初審通過,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條文部分內容修正如下﹕「議案進行協商時,由秘書長派員支援,全程錄影、錄音、紀錄,併同協商結論,刊登公報。協商結論如與審查會之決議或原提案條文有明顯差異時,應由提出修正之黨團或提案委員,以書面附具條文及立法理由,併同協商結論,刊登公報」。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則修正如下﹕「議案自交黨團協商逾一個月無法達成共識者,由院會定期處理」。全案經委員會提報院會處理,院會上午三讀修正通過。   

             立委丁守中於本案三讀通過後表示,感謝全體立委支持,讓陽光法案迅速通過。過去常有密室協商的批評,未來協商過程全程錄影、錄音,讓每位立委可向社會大眾清楚交代自己的政策主張,將可杜絕密室政治的批評。   

             民進黨籍立委田秋堇指出,今天是國會改革可喜的日子,希望未來立法院討論的內容和議程,全民可以在家裡利用隨選視訊了解,與立委共同關心立法程序,相信有助建立成熟的公民社會。   

               

回覆 ... 在4/25/2008 5:03:39 PM的回覆:
以後就沒有密室協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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