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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SPACE · STUDY GUIDE

國考準備與讀書要領

從讀書節奏、法律思維,到考場上的應對。
收錄李老師分享的學習觀念與準備建議,陪你建立扎實的法學根基。

01考試準備司律一、二試準備

準備司律考試,一試與二試需要的法學基礎相通,但練習重點不同:一試著重熟悉與辨別,二試著重分析與論述。讀書時先建立完整觀念,再依題型調整練習方式,才能讓準備更有效率。

一試:熟悉法條,練習快速判斷 一試測驗題涵蓋範圍廣,準備時尤其要重視法條內容與基本概念。即使題目不長,也可能透過用語、要件或例外規定的變化,測試你是否真正理解。

從學習角度來看,可以將練習重點分成兩類:

  • 法條型題目:反覆熟悉條文,留意要件、例外與相近規定的差異。
  • 概念與實例型題目:先理解基本原理,再練習將規範套用到題目情境。

上課可以幫助你理解,但法條的熟悉度仍要靠日常複習累積。聽懂課程,不代表已能在考場上迅速選出答案。

二試:讀懂問題,組織完整論述 二試申論題更重視分析與表達。有些題目需要整合實體法與程序法,也可能涉及不同學說或實務見解;考生必須從題目中辨認問題,選擇適用的規範,再有條理地說明理由與結論。

因此,平時不能只習慣簡短的測驗題,也要練習閱讀較長的題幹,整理事實、辨別爭點,並寫出完整答案。

為什麼課程會結合一試與二試的內容? 一試與二試並不是兩套互不相干的法律知識。課程從基本概念逐步深入,再透過申論題與實例說明,是為了讓同學既能掌握基礎,也能理解如何運用。

這也是課程需要較多堂數與時數的原因:除了告訴你結論,更要把觀念與推理過程講清楚。基礎穩固,才能應付題目的變化。

考前如何安排練習? 一試前幾個月,可加強法條複習與歷屆試題演練,並依規定時間進行模擬作答,練習速度與節奏。準備二試時,則要持續累積爭點分析、涵攝與書寫能力。

讀懂教材、熟悉法條,再搭配符合題型的練習,才是兼顧一試與二試的準備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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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讀書規劃讀書計畫與節奏安排建議

「我不是全職考生,時間有限,要怎麼安排讀書計畫才有效?」這是許多同學共同的難題。

每個人的工作、生活與精神狀態不同,沒有一張適合所有人的標準計畫表。比起把每天排得滿滿,更重要的是:這份計畫是否能讓你有效學習,而且持續執行?

計畫要可執行,也要有彈性 「9 點到 11 點讀 A 科,11 點到 13 點讀 B 科……」看起來很有規律,但實際執行時,常會遇到精神不佳、章節比預期困難,或臨時有事等狀況。

大腦不是電腦,不能期待自己每天都以相同效率運作。好的讀書計畫,應把握三個原則:

  • 重視學習品質:觀察自己是否真正理解,而不只是計算坐在書桌前的時間。
  • 能夠長期維持:安排合理的份量與休息,避免一下子衝太快,之後卻難以持續。
  • 保留調整空間:讓進度能隨難度與生活狀況修正,不必因一天落後就全盤放棄。

依精神狀態,安排不同的學習工作 精神最好時,優先處理新的、較難的,或需要深入理解的內容;精神普通時,則可安排複習、整理重點,或練習較熟悉的題目。

例如,若你早上最清醒,可以把難度較高的單元排在早上,下午或晚上再做複習與練題。重點是配合自己的狀態,不必照搬別人的作息。

用法條複習,建立每天的起步節奏 每天開始讀書前,可以先用 10~20 分鐘複習法條。這是一個簡單、容易持續的安排,既能熟悉基本內容,也能幫助自己進入學習狀態。

各科交替讀,也要安排回頭複習 不要總是連續好幾天只讀同一科,讓其他科目長時間擱置。可以依考科與配分安排交替學習,並在隔一段時間後,回頭複習先前讀過的內容。

這樣既能兼顧各科進度,也能減少單一科目帶來的疲乏。讀書計畫的目的,是讓你持續累積實力,而不是把每一格時間填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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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讀書規劃記得要換科讀——「間隔性學習」的好處

有些同學看起來沒有整天埋頭苦讀,卻能把學過的內容記得很牢。除了投入時間,學習的安排方式也值得留意。

上一篇提到「各科交替讀」,其中一個重要的搭配,就是間隔性學習(Spaced Practice):把同一份內容的學習與複習,分散在不同時間進行。

一直重看,不等於真正記住 剛讀完一段內容,立刻再看一次,通常會覺得很熟悉。但「現在看得懂」與「幾天後能自己想起來」,是兩回事。

間隔性學習的重點,不是把同一章一次讀到很久,而是在隔一段時間後,再回頭檢視自己是否記得、是否理解。

回想有點吃力,正好能找出不足 隔幾天再複習,可能需要花點力氣才能想起內容。這時不妨先試著回想,再翻書核對:哪些觀念已經掌握?哪些條件或例外仍容易漏掉?

複習不只是再看一次,更是確認自己能不能把知識提取出來。能想起來的內容加以鞏固,想不起來或記錯的地方則補強。

不同時間反覆接觸,逐步鞏固記憶 把複習分散到不同日子,能讓你多次回到同一個概念,而不是讀完後就長時間擱置。學習之間也要保留休息與睡眠,讓讀書節奏能夠持續。

準備國考,可以怎麼安排? - 各科交替學習:避免所有時間都集中在同一科。 - 安排回頭複習:換科之後,仍要在後續進度中重新接觸先前內容。 - 先回想,再核對:用法條、問題或考古題,檢視記憶與理解是否確實。

單純換科,並不代表已完成間隔複習;關鍵在於有計畫地回到學過的內容,反覆提取、核對與補強。這樣才能讓有限的讀書時間,累積出更穩定的學習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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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讀書規劃如何因應司律考試門檻

準備考試,不能只跟著喜好走。有些科目你讀得津津有味,有些科目卻總想留到明天;日積月累,強弱科的差距就會越拉越大。

我一直強調兩個原則:先照顧不想讀的科目,再讓各科實力逐步拉近。

先苦後甘:每天先處理容易逃避的科目 讀書計畫難免被突發狀況打亂。如果你每天都先讀喜歡的科目,討厭的科目排在最後,最容易被犧牲的就永遠是弱科。

不妨反過來:每天先安排一段時間讀不喜歡、也比較不熟的科目,再進入擅長的內容。即使當天無法完成所有進度,至少最需要補強的部分,已經確實讀到了。

準備考試的目標,是處理每一個必須面對的考科,而不只是讀自己有興趣的內容。

補強弱科,往往更值得投入 有些同學認為:「我可以靠強科拿高分,補足弱科的失分。」這個想法很容易讓人把時間越來越集中在強科,甚至花很多力氣研究少數深入爭點。

如果目的是學術研究,深入鑽研當然有其價值;但準備考試時,還要考慮投入時間能換來多少整體進步。

舉例來說,把擅長科目從 60 分推進到 70 分,未必比讓薄弱科目從 20 分進步到 50 分更划算。這只是示意,實際情況因人而異;要提醒的是:不要只追求強科更強,卻忽略弱科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題目難易無法預測,別把希望押在單一強科 強科能否拉開分數,也受到命題影響。題目若非常困難,你未必能充分發揮;若過於簡單,也可能很難與其他考生拉開差距。

因此,把整體表現押在少數強科上,風險並不低。較穩健的方式,是讓各科都有基本掌握,減少明顯短板。

讀書時間,把握兩個分配原則 - 每天先讀容易逃避的科目,讓弱科持續進步。 - 依考科配分與自己的熟悉程度安排時間,不讓喜好決定全部進度。

各科實力平均,不是要求每科讀到完全一樣,而是避免某些科目長期落後,拖累整體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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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法律學習讀了多年法律,依舊見樹不見林?

很多人學法律,喜歡直接讀重點整理或解題書,覺得這樣比較快。但如果沒有先建立完整的體系,只記下一個又一個結論,很容易讀了很多,卻仍然「見樹不見林」。

重點不是你記住多少零散答案,而是能否理解它們之間的關係。

基本觀念沒有串起來,就容易越讀越混亂 當不同概念彼此衝突,或題目稍微改變時,缺乏體系的學習就會遇到困難。更麻煩的是,有時自己已經混用法律用語,卻還沒有察覺。

例如,同學曾問:「法律行為的無效與不生效力,有什麼區別?是不是不生效力都可以補正,而無效就永遠無效?」

這類問題,不能只靠記住一句答案。必須先把法律行為的成立與生效架構,以及一般、特別要件的關係弄清楚,才有辦法進一步判斷。

又如,討論買賣無效後的返還問題,若只寫「甲給付該物,可以依哪一條請求?」卻沒有釐清事實與法律關係,就很容易把不同層次的問題混在一起。

體系表很有用,但不能代替理解 甲說、乙說、丙說列在表格裡,看起來一目了然;但如果不知道爭議從哪裡來、各說為何採取不同立場,記住表格也未必能回答實例題。

在考場上,即使認得考點,若理解不夠深入,也可能只能寫出幾句結論,無法展開分析。答案要寫得充實,平時就要理解結論背後的理由。

為什麼我重視完整的課程講解? 我的課程除了基本原理原則,還會搭配考題、實務見解與新聞時事,幫助同學從不同情境理解同一個概念。

板書事先製成投影片,是為了把時間留給講解。課程需要一定的時數,並不是要把內容講得冗長,而是希望同學能真正理解,再進一步活用。

先建立體系,再善用整理工具 我並不是反對解題書、重點整理或體系表。它們都可以是很好的工具,問題在於使用順序:先有理解,再用整理工具複習;不要把整理工具當成全部的學習。

零散知識就像一塊塊磚,完整的體系觀念,才能幫你把磚砌成一面牆。腳踏實地建立基礎,看似比較慢,卻能減少反覆卡關與走冤枉路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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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法律學習論民法與民訴學習上的差異

常有同學問我:「民法讀通了,民事訴訟法是不是就會比較容易?」「民訴是不是沒有那麼難?」

民法與民訴確實有密切關係,但不能因此認為,懂了民法就自然懂民訴。兩者關注的問題與思考方式不同,必須分別建立完整觀念。

民法與民訴,從不同角度處理問題 從入門學習的角度,可以先這樣理解:

  • 民法:依題目給定的事實,分析法律關係,例如「甲對乙可以主張什麼權利?」
  • 民訴:當甲提出請求後,思考法院應如何透過程序審理、確認事實並作成裁判。

前者著重權利義務的分析;後者則要處理「主張提出之後,接下來怎麼做」。這個區分不是兩門學科的全部,卻能幫助你看見它們的不同出發點。

民訴有自己的體系與核心理念 如果只把民訴看成實現民法的工具,就容易忽略它獨立的程序思維。像是程序保障、處分權主義、辯論主義、既判力與爭點效,都不能只靠熟悉民法就自然理解。

以訴訟標的為例,從舊訴訟標的理論、新訴訟標的理論,到訴訟標的相對論,不同觀點反映的是如何理解程序對象與紛爭解決範圍,並不只是背熟民法請求權就能掌握。

看似相同的用語,也要放回制度中理解 光是「事實」,民訴學習中就會接觸到「訴訟標的及其原因事實」、「法律關係基礎事實」、「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等不同用語,學說也有「值得當事人信賴的事實」這類表述。

它們不能只因為都有「事實」二字,就被當成同一件事。你需要追問:這個概念出現在哪個程序階段?用來解決什麼問題?與其他概念有何差別?

我的看法:民法易學難精,民訴難學難精 民法的範圍大,入門時較容易連結生活經驗,但要精通仍需長期累積。民訴則有許多特有概念與觀察角度,從管轄、當事人、證據,到共同訴訟與裁判效力,都需要整合學習。

不同學者可能從程序保障、證據法則或基本原則切入;準備考試時,也不能只讀學說而忽略實務。這正是我廣泛閱讀民訴教科書與論文集,再整理、濃縮成課程的原因,希望替同學減少自行摸索與整合的負擔。

讀書時間,不要輕忽民訴 我的建議是:民法與民訴都要安排足夠的讀書時間,不要因為熟悉民法,就低估民訴的準備需求。

民法需要時間掌握廣大的範圍;民訴則需要時間釐清概念、整合不同面向。兩者都值得扎實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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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法律學習如何念懂實體法?如何念通程序法?

「是不是民法念不好,民訴就一定念不好?刑法不熟,刑訴也很難讀通?」很多同學會依科目名稱,把民法與民訴、刑法與刑訴分成一組,卻忽略了另一種很有幫助的比較方式。

實體法之間、程序法之間,也有許多可以互相對照的概念。懂得跨科比較,能幫助你把零散知識串成更完整的架構。

實體法:從相近的問題意識切入 民法、刑法與行政法雖然規範不同領域,卻經常會面對類似的思考問題。例如:規範依據是什麼?構成要件有哪些?事實符合要件後,會發生什麼法律效果?

可以從幾組概念練習對照:

  • 規範依據:民法的物權法定、刑法的罪刑法定,以及行政法的法律保留等概念,可以比較各自的目的與適用方式,而不是只記住名稱。
  • 法律適用:從規範、事實到涵攝的思考過程,可以成為不同科目分析實例的共同基礎。
  • 因果關係與責任:比較各科如何處理行為、結果與責任之間的關聯。
  • 保護的對象:留意權利、利益、法益等用語,理解各領域想要保護的是什麼。

這些概念並不完全相同,比較的目的,是找到共通的思考線索,同時辨認各科的差異。

程序法:把相似制度放在一起看 民訴、刑訴與行政訴訟法,都會遇到訴訟主體、程序對象、管轄、證據、上訴與裁判救濟等問題。若每一科都從頭孤立地背,容易覺得內容繁雜;放在一起比較,反而更容易看出制度輪廓。

例如,學到民訴與行政訴訟的訴訟標的,可以連帶思考刑訴中案件單一性、同一性的問題;學到民訴的假扣押、假處分,也可比較其他程序法如何處理保全與程序進行中的需求。

再如,證明與釋明、證據能力與證明力、法官迴避、上訴及再審等主題,都值得整理成跨科對照。比較時也要留意:名稱相似,不代表適用條件與法律效果完全一致。

用三個問題,建立跨科比較的習慣 - 為什麼需要這個制度?先了解它要解決的問題。 - 各科有哪些相同之處?歸納共通的架構與原則。 - 為什麼規定又不一樣?從程序目的與保障需求,理解差異的理由。

例如,把不同訴訟法中的管轄、撤回或確定裁判救濟制度放在一起整理,就能練習這種方法。

不要把民事法、刑事法、公法讀成互不往來的孤島。懂得比較、分析與歸納,才能讓一科的理解,成為學習其他科目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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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法律學習關於司律考試的「破題技巧」

「破題技巧」、「題型剖析」、「答題模式」,顯然是很受歡迎的關鍵字。但我想先問一個問題:如果題目涉及的觀念從未學過,真的能只靠某種技巧,就看懂問題、寫出一篇論述嗎?

技巧的背後,仍然需要知識儲備 我誠實地說,上述三種,我比較能具體說明的是「題型剖析」:題目可以分成問答題與實例題,也可以區分為單純實體法題、單純程序法題,以及實體程序綜合題。

至於「破題技巧」與「答題模式」……如果沒有相應的知識儲備,實在很難想像,單憑技巧能寫出什麼有內容的答案。

舉個例子:「依最高法院見解,民法第 71 條之禁止規定有何種類型?各該類型之意義?(25 分)」

這個題目,要怎麼「破」、怎麼「解」、怎麼「答」?如果沒有讀過相關內容,再熟悉答題格式,也很難憑空寫出答案。但若你已學過取締規定與效力規定的區分,自然就有內容可寫,甚至能舉例說明。

答題技巧可以協助組織知識,卻不能代替知識本身。

學法律,要走出只找標準答案的習慣 過去的學習經驗,常讓我們習慣尋找一個明確的答案。進入法律領域後,突然面對肯定說、否定說、折衷說,以及通說與少數說,難免會感到困惑:「為什麼不能只有一個答案?」

但法律規範的是人的行為與彼此間的利益關係。同一件事,從不同立場與價值出發,可能產生不同評價;理解這些差異,本來就是法律學習的一部分。

以買賣糾紛為例,買受人與出賣人可能提出不同主張,第三人的觀察也可能帶來另一種思路。這不是說所有爭議都能簡單套成三種立場,而是提醒你:不要只記結論,要追問每個觀點背後的理由。

從「只有一個答案」,走向理解對立觀點,再進一步作多元判斷,是學法律很重要的轉變。你會在這個過程中,累積更有層次的思考能力。

遇到沒看過的爭點,如何運用既有知識? 踏實閱讀、持續累積後,即使考場上出現沒有直接讀過的問題,也可以運用已學過的原理與規範,分析不同見解,說明自己採取何種立場,以及理由為何。

「肯定說、否定說、折衷說,管見以為……」不是必須套用的固定格式。重點在於:有實質理由可供比較,並能把判斷過程說清楚。

不妨看看司法院網站上的法律座談會資料。面對有爭議的法律問題,與會者會提出不同觀點,再逐一討論理由。這些分析不見得能在教科書中找到一模一樣的答案,卻能建立在既有的法律知識與推理之上。

打造自己的大船,才能穩定前進 在考場上,努力做到言之有物、論理有據、條理分明,比期待一套萬用技巧更有意義。當你開始理解法律思考的樂趣,讀書也不再只是苦苦追逐標準答案。

面對法海無邊,想抓住一塊浮木或一艘橡皮艇,看看能不能快一點靠岸,是很自然的心情。但若要遠渡重洋,終究還是要好好打造自己的大船。

把知識累積起來,把思考能力練出來,才有底氣面對考場上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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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法律學習學好法律的思維

剛進法律系時,你可能就聽過:「法律很難,民事法、刑事法、公法、商事法,每一科都博大精深!」還沒真正開始讀,就先被嚇得懷疑自己能不能學好。我當年剛進台大法律系時,也有過類似的感受。

但教書多年後,我越來越想提醒同學:法律確實有專業門檻,卻不必把它想成無法跨越的高牆。

不要還沒開始,就先被範圍嚇倒 法律規範生活中的各種活動,內容自然很多;法規、實務與學說也會持續發展。以民訴為例,我準備考試時能讀到的著作,與後來不斷增加的教科書、論文及研討資料相比,確實有很大的差別。

但資料越來越多,不代表考生必須讀完所有資料,才有資格走進考場。準備考試與窮盡一門學問,是不同的目標。

通過考試,不等於每一科都已精通 以我自己的經驗來說,真正投入法律學習,是從大二開始,到大三暑假通過律師與司法官考試,準備時間不到兩年。

坦白說,這麼短的時間,不可能把每一科都讀到非常高深,也一定還有許多未接觸的觀念。這段經驗不是要大家照著相同時間表準備,而是想說明:不必等到覺得自己什麼都會,才認為有機會考上。

我是在考上之後,因為長期教學,必須講解觀念、回答各式各樣的問題,才持續閱讀、反覆思索,逐步把理解深化。學習本來就是不斷累積的過程。

理解,才能讓知識真正派上用場 如果只靠死記硬背,法律很容易變成一堆難以負荷的文字。這也是我教學時反覆強調「理解」的原因。

你要知道規定想解決什麼問題、各種見解為何不同,以及概念之間如何連結。理解之後,記憶有了依據,遇到不同題目時,也比較能靈活運用。

記住結論是起點,說得出理由、用得上觀念,才是更重要的能力。

帶著信心,按部就班往前走 你可以搭配閱讀本頁的「如何念懂實體法?如何念通程序法?」與「關於司律考試的『破題技巧』」,練習從比較、歸納與多元思考的角度學法律。

準備考試需要毅力,也需要合適的方法。別把「還有很多不會」誤認成「自己不可能學會」。建立正確的學習方向,願意持續投入,就能一步一步累積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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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讀書規劃談考前心情調適

越接近考試,心情越難免焦慮、煩躁。相信不少同學都有過以下感受:

  1. 都快考試了,怎麼還有這麼多東西沒讀完?
  2. 明明已經讀了很多,回想起來卻好像什麼都沒記住?「概念清晰、綱舉目張」似乎還很遙遠,腦袋反而像一團漿糊;拿起考古題,仍有不少題目看不出考點。
  3. 如果在考場上遇到看不懂、根本不會的題目,該怎麼辦?

首先,我要向各位報告:如果你有上述感受,實屬「非—常—正—常」!

還沒讀完、還不夠清楚,不代表不能上考場

法律的範圍這麼廣,怎麼可能全部「讀完」?不管怎麼準備,總會有還沒碰到、還沒弄懂的內容。要是有人覺得自己已經全部讀完,我反而想問:「你確定不是幻覺嗎?」

如果進考場前,你覺得每一科都已經概念清晰、綱舉目張,我大概會開玩笑說:那你不是年度榜首,就是具有「表見實力」——看起來很強,實際上還有待考驗!

我想說的是:不要把「每一科都準備得毫無缺漏」,當成自己有資格考上的前提。

別拿考場上的自己,和解題書比完美

考場上確實可能一時看不懂題目、抓不到考點,甚至判斷錯誤。遇到這種情況,先別急著認定自己程度太差。

想想看,即使有標準答案的一試測驗題,也可能出現答案更正或一律給分的情況;坊間不同解題書的答案,也不見得完全一致,更不是每一份解答都毫無錯誤。

至於「結構嚴謹、概念清晰、綱舉目張、考點一網打盡……」這些理想中的答案——

呵呵,你以為解題書是在考場裡寫出來的嗎?

考生必須在有限時間內讀題、思考與書寫,條件和事後整理答案並不相同。不要因為遇到一道難題,就把自己原本累積的實力全盤否定。

真的遇到不會的題目,怎麼辦?

難道就留白,坐在那裡發呆嗎?

當!然!不!

① 努力「瞎掰」,但要掰得有根據。

我說的「瞎掰」,不是胡亂編造,而是即使沒有讀過一模一樣的爭點,也要試著運用既有的知識,從題目事實、法律原則與相關規範,推敲出有道理的分析。

只要平時讀書有深度、有廣度,即使臨場發揮,底子也會反映在答案裡。學問的多寡,連「瞎掰」都看得出差別!

你覺得很難的題目,對其他考生也未必容易。穩住心情,把能分析的部分盡量寫清楚,不要還沒作答,就先替自己判了零分。

② 各科實力要平均,別把希望全押在強科。

這是我一直強調的:每一科都要分配時間準備,不要總想靠強科補弱科。萬一你最有把握的科目,當年剛好出了「殺手題」……後果就不必我多說了吧!

讓各科都有一定的掌握,比把成敗押在少數科目上,更能承受考場上的變化。

考前最重要的,是讓自己穩下來

考前壓力大,是許多考生共同的經驗,但別因為自己嚇自己,反而亂了原有的步調。

至於怎麼減壓?對我而言,運動是很好的方式,尤其跑步,是我個人覺得有效又省時間的選擇。你也可以保留適合自己的運動與休息,讓心情有調整的空間。

考前這段時間,守住穩定的心情與固定的作息,持續做好每天的準備,才能把累積的實力帶進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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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考試準備「司律三等」和「司法四等」考試準備和教材有何差異?

經常有同學問:「同樣是民法、刑法或訴訟法,為什麼宇法的課程還要區分司律、司法三等與司法四等?差別只是內容比較多或比較少嗎?」

我的答案是:不只是份量不同,更重要的是命題方向與答題要求不同。備課時,我會先完整蒐集對應考試的歷屆試題,再決定課程的深度與重點。

命題方向不同,不能只用深淺區分 實體法:範圍、爭點與整合程度不同。

司律及相關三等課程,需要處理較完整的體系、更多爭點與綜合實例,讓同學能應付不同層次的分析要求。相較之下,準備四等考試時,應更重視對應考科的基本概念與常見命題方向。

若把許多複雜爭點都當成四等準備的優先事項,可能增加負擔,卻擠壓了熟悉重要內容與練題的時間。

程序法:考試所重視的制度,也可能不同。

有些主題在一種考試經常出現,在另一種考試卻未必同樣重要。以我整理歷屆試題的經驗,像「送達」這類與書記官工作密切相關的制度,就是觀察司法四等命題方向時值得留意的例子。

這也是為什麼,選教材時不能只看科目名稱相同,就認為可以直接通用。教材必須對應你實際準備的考試。

司律申論:從理解進一步走向分析與評價 以司律二試的準備而言,我會要求同學逐步建立三個層次:

  • 知悉:知道法條與題目在說什麼。
  • 理解:能清楚說明法律概念及其理由。
  • 分析與評價:比較不同見解,結合題目事實,提出有根據的判斷。

所謂「個人看法」,不是只寫一句「我認為」,而是要能說明採取某個立場的理由,並完成具體涵攝。知識底蘊與思辨能力,都是平時需要累積的。

司法四等:先把基本概念與適用能力練穩 準備四等時,我更重視同學是否能掌握重要規定、理解基本觀念,並依題目要求有條理地說明與運用。

相較於追逐大量複雜爭點,應先把通說、常見實務見解與反覆出現的重點讀熟。這並不是說四等只要背誦,而是要讓學習深度與考試需求相配合。

先把必須掌握的內容學扎實,再依自己的考試目標逐步加深,準備才更有效率。

課程分開,是為了讓學習更有方向 正因命題重點、分析深度與答題要求有所差異,課程內容就需要調整。不同考試的教材分開設計,是希望同學把有限時間投入最需要的地方,而不只是「多讀一些」或「少讀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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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考試準備非法律本科生要如何準備【司法五等】考試?有比較平易近人的方法嗎?

準備司法五等,重點在於熟悉法條、理解基本概念,並練習快速判斷選項。五等採全選擇題形式,對沒有法律基礎的同學來說,只要掌握適合的學習方向,就能循序建立應考能力。

從零開始,掌握三個學習重點

宇法五等課程以「沒有法律基礎的非法律本科生」為出發點,課程著重於:

  1. 說明法律條文:了解法條的意思,掌握規範重點。
  2. 釐清重要概念:建立基本觀念,辨別容易混淆的內容。
  3. 配合考點演練:透過題目熟悉出題方式,練習判斷正確選項。

先透過課程掌握考試重點,再反覆練習考古題、檢討錯誤,就能逐步提升對法條與常見考點的熟悉度,培養在有限時間內,快速且正確作答的能力。

為什麼不直接使用四等教材?

四等與五等的考試題型及能力要求不同,準備方向自然也有差異。教材講得更深,不代表更適合自己的考試。若直接用四等教材準備五等,可能花了許多時間鑽研深入論述,卻沒有充分練習五等所需的選項判斷與作答速度。

• 四等課程:著重理解與論述
除了掌握重要法律概念,還需要透過較深入的講解與實例分析,學習如何組織答案。面對申論題時,目標是「看懂問題,並寫出一篇完整、有條理的答案」。

• 五等課程:著重熟悉與辨別
以全選擇題的應考需求為核心,重點是熟悉法條與基本概念,能從 A、B、C、D 中辨別差異、排除錯誤,並在規定時間內選出正確答案。目標是「看懂選項,選得正確,也選得夠快」。

選對教材、用對方法,讓每一分準備都更貼近考試需求。
從理解法條到反覆演練,踏實累積,朝司法公職的目標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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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讀書規劃總複習

「考前要怎麼總複習?要不要再報解題班、衝刺班?要不要買各家考猜?」每年都有同學問我這些問題。

我的核心建議始終一樣:先把已經讀過的內容複習熟練,讓它在考場上真正用得出來。

基礎穩不穩,決定補充資料能不能派上用場 如果你已建立完整體系,短期課程可以提供不同的講解角度,幫助查漏補缺。但若原本的觀念還不穩,考前突然接觸大量新爭點與不同說法,也可能越讀越混亂。

想像每隔一小段時間,就有一個新爭點迎面而來:你是有能力把它整合進既有架構,還是連原本讀懂的內容都開始懷疑?這是選擇考前課程前,值得誠實問自己的問題。

考前需要的是整合與鞏固,不一定是再增加一大批資料。

考猜是整理工具,不是考題保證 考猜與衝刺教材,可以協助整理重點,但不必把它們想成神奇的捷徑,更不要把「可能的命題方向」當成「一定會考」。

判斷一份資料是否值得讀,應看它能不能補足自己的不足,而不是只因為別人都有,就擔心自己漏了什麼。

要不要加買課程?先看時間與實際需求 若你時間充足,也清楚知道自己想補強的部分,可以評估合適的課程或資料。但如果時間與預算有限,不需要因此感到不安。

平時課程反覆強調的考點、自己的筆記與錯題紀錄,往往就是很重要的複習材料。把熟悉的內容整理成能迅速回顧的架構,比不停更換教材更值得優先處理。

新修法與新見解,要理解,也要安排優先順序 有些同學參加總複習,是希望掌握新修法、實務見解與近期討論。這些內容可以補充,但仍應依報考考試的範圍與準備需求,安排投入的時間。

閱讀新修法時,可先比較新舊規定、理解修法理由,再思考它會如何影響原有觀念與作答。不要只因為資料「很新」,就把基礎複習全部擱置。

總複習的目標,是讓知識更能被運用 考前時間有限,與其追求手上的資料最齊全,不如確認三件事:

  • 重要觀念能否說清楚?
  • 常見題型是否練習過,也檢討過?
  • 曾經讀錯、記錯的地方,是否已經補強?

把讀過的內容整理好、理解透、練熟,才能在考場上穩定發揮。這才是我認為最重要的總複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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