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程由李俊德老師親自授課,適用最新法規內容
Ps.本課程包含於民訴(三),民訴學員不需重複訂購
※有關「家事事件法」:
在過往還是民訴的人事訴訟時代,婚姻及親子關係訴訟本就是考試的重點火力區。
102 年民事訴訟法修法後刪除§568 ~§640 的人事訴訟條文,而非訟事件法也刪除了家事非訟事件§108
~§170,將之集中到「家事事件法」。
「婚姻關係」與「親子關係」為人生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家事事件法」歸範整個家庭的法律關係,修法後家事事件法其重要性不言可喻,「人事訴訟」與「家事事件」法理變革之處,為這幾年來的考試焦點。
民事訴訟法上課過程中,就會就家事法特異之處作提前講解(例如,訴之合併、變更、追加及追加要件因應紛爭解決一回性要求,要件放寬)。
為凸顯其重要性,民訴課程末端更安排了 8 堂課作專章講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