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解題字數「沒有剛剛好」
有些題目的解答較長,有些則為適中。對於解答較長的部分,主要是想將「來龍去脈、為何如此」交代清楚。對此總有些人會批評「拿進考場抄都抄不完」,對於這個部分我稍作解釋。
我所寫的申論題解答篇幅不會落落長,不會貼一堆東西來增加篇幅,但是我也不會為了減少印刷頁數,而把解答寫得「字數剛剛好」… 為什麼呢?
「字數剛剛好」乍聽似乎很棒,就是考場上能寫完的字數的答案,這樣讀起來不是既少又快,又符合考場上能寫完的字數?
但問題是,「解題書是用來『讀』的,又不能帶進考場『抄』!」
試想,你讀完一篇 1000 字的文章,書闔起來後讓你依照相同的意涵重寫一遍,如果能寫出個 6 ∼7 成,算很厲害了吧!?
那假設所謂「剛剛好」的字數是 800 字,而你讀的內容就 800 字,當你在考場上,時間加上緊張,你能發揮的恐怕就剩不到 3∼400 字了。
然而「申論題」的考試,要的是「申論」並不是「簡答」,若底蘊不足,無法就法條意旨、法律概念充分論述,僅能三言兩語簡答,難以發揮深度及廣度,就算寫的答案是對的,太粗淺的論述又能期待閱卷老師給多少分?
「太剛好的字數」往往難以將考題中要考的觀念向讀者交代清楚,讀者看完還是不懂其中的來龍去脈…,而我認為大部分的考生讀「解題書」的目的,還是會希望能藉此提昇法學程度,而不只有「參考看看別人的答案怎麼寫」而已吧!
李 俊 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