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司法官/司法三等】與【司法四等】
準備及教材內容有何差異?
我備課第一步是
先完整收集該項考試的歷屆考題,
以下就「命題方向」及「答題要求」將三等和四等考試做一比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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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題方向
很多人可能以為三等和四等只是「比較多」和「比較少」的差別,其實不然,只要認真比較過考題就知道兩者命題方向有差:
(一)實體法(民法、刑法)
司律三等課程除了體系大、內容多,還需要深入講解更多爭點,否則不足以應付千變萬化的考題,加上有些科目還有綜合實例題型,又刁又鑽,司律三等課程內容分量繁重自是不在話下,考生也勢必要下足功夫才能在申論題作答內容中勝出。
然而三等課程所講解很多複雜的爭點,對四等考試卻顯屬多餘,四等考試以現行50%測驗題、50%申論題,題目相對又更單純,讀過多爭點對考生是徒增沉重的負擔。
(二)程序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
不僅考題難度不同
,命題方向也有相當大的差異,有些三等常考的章節,但四等 20
年都沒出現過。同樣的,有些四等一再出現的命題重點,三等卻很少考到。例如送達在四等司法特考出了 12
次,幾乎占有全部考題的 1 /
6,而三等司律考試則僅有寥寥數題,何以如此,蓋送達為書記官之職權也。因應不同的考試錄取不同工作性質的人員,考題也就工作目的不同而有所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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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題要求
即使一樣是申論題題型,司律(三等)和四等考試的論述要求也不盡相同─
【律師司法官
/司法三等】
二試申論題,你答題內容要有「個人看法」,簡單來說,讀書讀到下列三個層次是必要的∼
①知悉:知道法條及考題在說什麼
②理解:能夠闡述你所知道的法學概念
③認同與否(個人觀點):對於法學概念提出價值批判
†司法官/律師工作重思辨,考試理當要提出「個人見解」,你必須豐富自己的知識底蘊、融會貫通後才有涵攝能力,並且進一步提出思辨看法。
[簡言之]
司律三等重思考,考題面向多且深
!沒辦法,你就是要讀很多
【司法四等】
同樣的考科,同樣是考申論題,四等你只要能做到下列兩點就夠了
①知悉:知道法條及考題在說什麼
②理解:能夠闡述你所知道的法學概念
†司法四等錄取人員著重於執行面,考試重點是要測驗考生的知悉與理解能
力,考試準備上,你要的是通說的知悉與理解,有條理的復述出來就可以,不需要深研過多複雜爭點,先求快速有效率的上榜,複雜的爭點可當成下一個階段的考試目標。
[簡言之]
司法四等著重通說理解、概念闡述,不需過度鑽研爭點
正因「命題方向」和「答題要求」均有所差異,上課內容當然也須做調整,這也是宇法會將兩種考試教材分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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