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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113年身障考試-刑事訴訟法大意第31-35題
發表人 李俊德  

發表日期

2/10/2026 2:35:04 PM
發表內容

31、下列何者非屬強制辯護之案件?

(A)最重本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案件

(B)被告具原住民身分,依通常程序起訴

(C)被告具原住民身分,依通常程序審判

(D)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之案件

【題目解答】(A)

刑事訴訟法§31Ⅰ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於審判中未經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辯護:
一、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
二、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
三、被告因身心障礙,致無法為完全之陳述。
四、被告具原住民身分,經依通常程序起訴或審判。
五、被告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而聲請指定。
六、其他審判案件,審判長認有必要。」
可知(A)為本題正確選項,而(B)(C)(D)均屬強制辯護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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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德 在2/12/2026 3:55:50 PM的回覆:

33、關於刑事程序辯護人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被告具原住民身分,於偵查中未經選任辯護人,並主動請求立即訊問時,得逕行訊問

(B)犯罪嫌疑人之配偶,可為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但不得與其明示之意思相反

(C)指定辯護人後,不可再選任辯護人

(D)犯罪嫌疑人接受司法警察調查時,雖可以選任辯護人,但僅能在場,不能陳述意見

【題目解答】(A)

(一)刑事訴訟法§31Ⅴ規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具原住民身分,於偵查中未經選任辯護人,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應通知依法設立之法律扶助機構指派律師到場為其辯護。但經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主動請求立即訊問或詢問,或等候律師逾四小時未到場者,得逕行訊問或詢問。」可知(A)之論述正確,為本題正確選項。

(二)刑事訴訟法§27Ⅱ規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得獨立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可知(B)之論述「不得與其明示之意思相反」錯誤。

(三)刑事訴訟法§31Ⅳ規定:「指定辯護人後,經選任律師為辯護人者,得將指定之辯護人撤銷。」可知(C)之論述「不可再選任辯護人」錯誤。

(四)刑事訴訟法§245Ⅱ本文規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辯護人,得於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訊問該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在場,並得陳述意見。」可知(D)之論述「僅能在場,不能陳述意見」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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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德 在2/13/2026 6:34:02 PM的回覆:

34、關於限制出境、出海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最重本刑為拘役之案件,不得逕行限制出境、出海

(B)偵查中檢察官限制被告出境、出海之處分,沒有期間之限制

(C)專科罰金之案件,不得逕行限制出境、出海

(D)審判中得限制出境、出海

【題目解答】(B)

(一)刑事訴訟法§93-2Ⅰ規定:「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必要時檢察官或法官得逕行限制出境、出海。但所犯係最重本刑為拘役或專科罰金之案件,不得逕行限制之:
一、無一定之住、居所者。
二、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者。
三、有相當理由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可知(A)(C)(D)之論述均屬正確。

(二)刑事訴訟法§93-3Ⅰ規定:「偵查中檢察官限制被告出境、出海,不得逾八月。」可知(B)之論述「沒有期間之限制」錯誤,為本題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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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德 在2/14/2026 10:49:00 PM的回覆:

35、下列強制處分,何者對「相當理由」的要求比較高?

(A)對被告之搜索

(B)對第三人之搜索

(C)對犯罪嫌疑人之搜索

(D)對被告之扣押

【題目解答】(B)

刑事訴訟法第122條第1項係針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發動之搜索,以「必要性」作為門檻,所謂必要性係指「除此之外,別無他途可以取代,是應衡量可能之所得和確定所失之比例。」至於同條第2項係對於第三人發動之搜索,則以「相當理由」為要件,所謂相當理由則指「必須有相當之情資、線報或跡象,作為基礎,據此可以合理相信犯罪之人、事、物存在,或然率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既非憑空想像,亦非杯弓蛇影,自須有一定程度之把握。」(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3127號判決參照)。又因為發動搜索對象之不同,自應就係對於第三人或對於被告與犯罪嫌疑人發動搜索而有不同寬嚴程度之要件,準此,「有相當理由」,其所認定有犯罪證據存在之可能性,程度必須較「必要時」為高(檢察機關實施搜索扣押應行注意事項第5點參照)。可知(B)之論述為本題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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