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知識 歷 屆 試 題 解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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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依我國刑法規定,無責任能力人是指: (A)未滿二十歲之人 (B)未滿十八歲之人 (C)未滿十六歲之人 (D)未滿十四歲之人
A (B)未滿十八歲之人
刑法§18規定:「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Ⅱ)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Ⅲ)」
Q 商事法與民法就同一事項均有規定時,應如何適用? (A)商事法優先適用 (B)民法優先適用 (C)兩者同時適用 (D)兩者皆不適用
A (A)商事法優先適用
民法與商事法均為私法,然商事法之於民法係屬特別法,故應優先適用。
Q 「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稱之為什麼原則? (A)平等原則 (B)比例原則 (C)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D)公益原則
A (A)平等原則
行政程序法§6規定:「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此稱為「平等原則」。
Q 下列何種處分得採取代履行之行政執行方法? (A)補稅處分 (B)拆除違建處分 (C)歇業處分 (D)罰鍰處分
A (B)拆除違建處分
代履行,係指就可代替之行為義務,在義務人怠於履行時,由行政機關指定義務人以外之人代為執行,並向義務人繳收費用之執行方法。係用於「非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之「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
(A) 補稅處分之執行方法為「非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
(B) 拆除違建處之執行方法為「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且屬可代替之行為義務,得以「代履行」為行政執行方法。
(C) 歇業處分雖為「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然其屬不可代替之行為義務,應以「直接強制」為執行方法。
(D) 罰鍰處分之執行方法為「非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
Q 下列那一種人不是刑法上的公務員? (A)國稅局的稅務稽查員 (B)法官 (C)檢察事務官 (D)勞委會職訓局的學員
A (D)勞委會職訓局的學員
刑法§10Ⅱ規定:「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以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二、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A)(B)(C)均為刑法§10Ⅱ①規定之公務員,而(D)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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