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知識 歷 屆 試 題 解 答

 

 

 

 

 

 

 

 

 

 

 

 

 

Q 人民罷免權之行使與下列何者不具關連性?
(A)直接民權之體現  (B)法律責任之追究 (C)政治好惡之表現 (D)信任基礎之瓦解

A (B)法律責任之追究

所謂罷免權,係指人民對於經由選舉產生的官員或民意代表,在其任期屆滿之前,基於特定原因而以投票方法,免除其職務之權利。其功能在於一、警惕公職人員應尊重民意。二、對公職人員可產生嚇阻作用,以節制其行為。三、淘汰不稱職人員。(A)「直接民權之體現」(C)「政治好惡之表現」及(D)「信任基礎之瓦解」均與人民罷免權之行使具關連性,而(B)「法律責任之追究」則不在罷免權之功能。

 

 

 

 

 

 

 

 

 

 

 

 

Q 有關行政院院長、副總統代行總統職務的情形,下列何者錯誤?
(A)總統與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職權
(B)總統任期屆滿,屆期次任總統尚未選出,由行政院院長代行職權
(C)副總統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副總統職權
(D)總統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職權

A (C)副總統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副總統職權

(一)憲法§49規定:「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為止。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憲法第三十條之規定,召集國民大會臨時會,補選總統、副總統,其任期以補足原任總統未滿之任期為止。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總統、副總統均不能視事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而憲法增修條文§2Ⅷ規定:「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條第一項規定補選總統、副總統,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不適用憲法第四十九條之有關規定。」(A)及(D)為之論述均屬正確。

(二)憲法§50規定:「總統於任滿之日解職,如屆期次任總統尚未選出,或選出後總統、副總統均未就職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總統職權。」可知(B)之論述係屬正確。

(三)憲法增修條文§2Ⅶ規定:「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C)為本題正確選項。

Q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之規定,下列那個機關掌理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A)行政院 (B)司法院 (C)考試院 (D)監察院

A (C)考試院

憲法增修條文§6Ⅰ規定:「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下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一、考試。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Q 總統對於刑事犯罪之罪名與刑罰加以赦免,稱為:
(A)大赦 (B)褒揚 (C)假釋 (D)復權

A (A)大赦

(A) 所謂大赦,係指對於在特定時期及特定種類之刑事犯罪,加以赦免之意思。其效果乃使已受罪刑之宣告者,其宣告為無效;未受罪刑之宣告者,其追訴權消滅。所謂特赦,係指對已受罪刑宣告之人,免除其刑之執行。依赦免法第3條規定,受罪刑宣告之人經特赦者,免除其刑之執行;其情節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

(B) 總統可依法授與榮典,依褒揚條例§1規定:「為褒揚國民立德、立功、立言,貢獻國家,激勵當世,垂之史冊,昭示來茲,特制定本條例。」

(C)  已受徒刑之執行者,在自由刑之執行中確有悛悔實據,遂於一定條件之下,暫行停止自由刑之執行,准其出獄,如經過一定期間未被取消其處分,則其未受執行之刑,視為已受執行者,稱為假釋。

(D) 所謂復權,係指對被褫奪公權之人,恢復其公權之意思。所謂公權,為公務員之資格及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Q 依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於立法院院會進行期間,立法院應於行政院移請立法院覆議案送達後至遲幾日內作成決議?
(A)7日 (B)10日 (C)15日 (D)20日

A (C)15日

憲法增修條文§3Ⅱ②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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