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實務與技巧講座
   

 

 

 

 

 

 

 

 

    什麼是談判?

  談判是「說得好,演的好」

  談判是「先說情,後說理」

  談判是「說真話,說空話,不能說假話」

 

 

 

 如果你是一個上班族,

 你知道如何要求老闆加薪嗎?

 

 如果你是一個律師,

 你知道如何讓你的顧客獲得滿意?


 談判術已經是現今職場必備的知識,

 早學早受用。

 

 李俊德老師有鑑於此,

 特邀請具有談判實務經驗的博士級師資 

 講授「談判實務」,

 並以最優惠的價格回饋學員,

 希望幫助學員提升職場競爭力,

 也希望能使學員更快速接近成功的人生。

 

 
講師介紹 個案研討 授課大綱 上課日期 上課時間 上課地點 費用&報名
     
 

講師介紹

     
 

 

楊新生博士

 

學歷:

大葉大學管理學博士
文化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
東吳大學會計系學士

 

 

  

 

經歷:
臺灣嘉馬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會計主任
美國無線電股份有限公司(RCA)supervisor
華新橡膠股份有限公司高級專員
台灣具冠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經理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企劃控制師
文化大學企管系講師
台北城市科技大學助理教授

 

 
     
  個案研討      
 

 

  個案研討(一):

  如何讓顧客把錢掏出來
 

    張先生是國內頂尖大學法律系的高材生,考上律師執照後在事務所待了兩年,張先生終於決定自己也開了一家法律事務所,但是因為

    近幾年來律師錄取率愈來愈高,因此競爭也愈來愈激烈,某一天事務所進來一位40餘歲的中年男子•••••••


    男子:「我騎機車被一輛計程車撞到,有輕微的腦震盪,醫院也開了診斷證明,當初計程車司機當時也承認闖紅燈,他願意賠償醫藥

    費,但是現在卻避不見面,所以我要告他,請問貴事務所的收費情形是如何計算的?」
 

    張律師:「依照您的情況,目前我們收費的情形是80,000元,這個價錢是台北市普遍的行情。」
 

    男子:「老實告訴你,在我來之前已經詢問過其他事務所,大概也是這個價錢,這樣吧!我回去再想一想,我會再跟您連絡。」
 

    張律師:「好的,我等您的電話。」
 

    (該名男子從此音訊全無)
 

    張律師事後對事務所的助理說:「每一次講到收費的金額,對方就要再回去想一想,常常是一去不回,有沒有甚麼辦法,可以讓顧客

    當下就付款,委託我們他的案子?」


    助理:「我們經常碰到這種情況,若每一個上門的顧客都能委託他們的案子,事務所的收入就能大幅的提升。」


    張律師:「是啊!現在最重要的是如何讓顧客把錢掏出來,再這樣下去,我是很擔憂事務所的前景。」
 

    請問您能幫張律師解決問題嗎?
 

 
     
 

 

  個案研討(二):

  如何向老闆談加薪
 

    王先生考上律師執照後,暫時先到一家律師事務所應徵•••••••
 

    律師:「王先生,您是國內頂尖大學法律系畢業,並且又考上律師執照,我們很歡迎您加入我們的團隊。」
 

    王先生:「謝謝!冒昧請教一個問題,貴事務所的薪資給付大概是如何?」
 

    律師:「依照您的條件,月薪是40,000元,試用期是三個月,試用期滿之後,再調薪5,000元,不知道您是否接受?」
 

    王先生:「好的。」
 

    王先生很高興獲得這份工作,也盡力完成份內之業務,時間過得很快,王先生的試用期滿,王先生心想,從第四個月起,他的薪資

    就是45,000元了。但是,第四個月的薪資仍然是40,000元,王先生大失所望,覺得有受騙的感覺,他很想跟律師談這件事,因為5,000元

    對他而言,不算小數目,但是,他又擔心這個舉動會讓律師留下不好印象。
 

    請問您能幫王先生解決問題嗎?
 

 
     
  授課大綱      
 

 

第一章 談判的原則
 1、 人與事分離原則:對人要柔軟,對事要堅持。
 2、 探討對方的內心世界:對方嘴巴講的不見得是心裡想的。
 3、 可行方案原則:要給對方許多選擇。
 4、 標準原則:要講道理,風俗、習慣、法律都是道理。

第二章 談判的動機
 1、 情緒激動與道歉不能解決事情,不如一開始就談「錢」。
 2、 談判就是爭取自己的權益。
 3、 以後還要與對方維持關係,談判就要「合理」,以後不與對方

     來往,可以追求最大利益。
 4、 若是讓步能夠換得對方的更大的讓步,有時妥協也是談判的目

     的。

第三章 談判的準備
 1、應事先想好談判失敗的因應策略。
 2、談判之前要蒐集情報,不做沒有準備的談判。
 3、為了長期利益,初期可以給對方甜頭。
 4、沒有摸清對手,就進行談判是愚蠢的行為。
 5、培養談判能力的第一步,就是要和意見不同的人相處融洽。
 6、設法讓對方知道自己是專家。(買房時自稱是投資客)
 7、角色扮演:設想自己若是對方或他人會怎麼想。

第四章 談判的技巧
 1、談判要找出雙方的共同利益,因此要找出能夠給予對方什麼。
 2、談判不是打敗對方,而是使對方同意自己的看法,所以不要逼

    得對方走投無路。
 3、談判要加入人情的關懷,要讓對方產生信賴感,才能深談。
 4、不要顯露自己有最後期限,要清楚對方是否有最後期限。
 5、沒有不能改的規則。

    (別人公司的規定、程序,你要遵守嗎?)
 6、對方不喜歡你就算了,不要迴避衝突。

    (我來談判,不是與你攀交情)
 7、用錢來敲門,門就會開。
 8、造成既成事實(對方會勃然大怒的風險)。

 

 

第五章 談判的忌諱
 1、威脅、警告,這種方式誰都會,不能稱為談判術。
 2、強硬只會招致反擊,事情必有溫和解決之道。
 3、暢行無阻的談判,小心有詐。
 4、激動是談判致命傷。

 

 
     
  上課日期     上課時間    
 

 

  104 / 5 / 4(一)、104 / 5 / 8(五) 共兩日

 

 

  18 : 45 21 : 45 每日授課3小時,上課總時數為6小時

 
   
     
 

上課地點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6號19樓(T樓)會議教室

 (大安捷運站共構大樓)
 

 → 請於捷運「大安站」下車出站後,

   搭乘 號電梯直達大安捷運廣場T樓(19樓會議室 。

 
     
  費用        
 

 

 NT. 4000

 

 

填寫報名表

 
     
 

 

律師司法官司法三/四/五等法研所法科公職/證照

 
   

106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 6 號 15 樓之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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